元神不灭:南宋人徐三曾当冥府狱卒

德惠


【正见网2023年10月28日】

南宋时,湖州乌程县(今湖州市吴兴区)浔溪村(今南浔古镇)有个叫徐三的村民。南宋高宗绍兴十五年(公元1145年)夏历七月中的某日,徐三忽然暴死,四天后,这个徐三又复活了过来。徐三向人描述了这期间他元神离体在阴间的经历。以下是他的自述。

他最初是被阴间衙役追捕,元神被抓到阴间的。到了阴间冥府某处,他看见有位主事者在桌子后面端坐,各种衙役来来往往,公务很繁忙的样子。不一会他便被带上去询问生平善恶事迹。然后就有人给他铁棰,让他留在阴间当狱卒。他的职责是:手持铁棰站在冥府大殿下,凡是有恶人被带到大殿,阴间审判开始,当读到恶人姓名时,他就要与其他狱卒一起上去准备行刑,当恶人的恶行被逐一列出时,他们这些狱卒就要用铁棰击打恶人。

恶人被打的很惨,铁棰一打,恶人就会流血。当恶人被打的血肉模糊不成人形时,冥官用水一喷,恶人就恢复了原样,然后继续受刑,周而复始,直到冥官喊停为止。徐三在阴间过了段狱卒的生活,经历了多次给恶人行刑的经历,这段时间有多长原文没有具体说,只说“良久”。

有次徐三在阴间趁着空闲,在冥府里游荡,看见一处写着“判官院”的房间,里面有休息用的帏帐,和桌子、茶几等家具,似乎是供判官们生活休息的地方。房间里的人正是他过去在人间的主人王蕴。原来王蕴生前是监税官,死后在这里又当了判官。王蕴问他情况,徐三照实说了,并说很希望还阳,想念人间。王蕴答应帮忙询查,就带着他来到了一处官府,让他坐门外等候。过了一会儿,王蕴出来对徐三说:你本不该来此,现在可以复生回人间了,然后写了批准还阳的文牒交给徐三,让他拿着文牒赶快还阳。

办完这些事后,王蕴对他说:我在这里当判官,待遇还不差,就是缺少冥币和纸、笔,你回去后告诉我的家人,赶快烧冥币百万、二百张纸、二十枝笔给我。阳间的人烧冥币时不谨慎。烧过来很多都是残破、散乱的,阴间用起来很麻烦,最好用帕子包好再烧。千万不要忘了。说完后王蕴还把“首掠”系在徐三左臂上,说:为让我家人相信,这个“首掠”是我的陪葬物,给你做个见证。“首掠”应该是古代男子头饰一类的东西。

分别时,徐三哭着表示对王蕴的感谢,然后拿着文牒兴高采烈的踏上了还阳之路,半道上多次遇见鬼神阻挡,徐三把文牒拿出来,这些鬼神一看都放行了。后来,徐三爬上一座山,从山上摔下来,元神就回肉身了,人体肉身这边也就还阳复活了。徐三的家人们听后,大为震惊。徐三刚复活,身体有点虚弱,事又多,准备休息一两天,有空闲了再出门到王蕴家传话。结果,还没来得及去王蕴家,又死了过去。第二天,王蕴家来人责问:昨天夜里,我们家里人梦见王蕴了,梦中王蕴指责徐三还阳了也不来家里说一声,把他的话带到,害得他不得不托梦给家人。

这次徐三又死了三天后才复活,苏醒后说:是被那边的某某神给留住了,让我参加划船竞渡的游戏。此时大家看徐三左臂上确实系着那首掠,绳结上的封识都还在。七年后,徐三到秀州魏塘(今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镇),为当地的方家当雇工种田谋生。又过了七年,因为拖欠了租谷无法偿还,就准备跑回老家躲债,乘船过太湖时,出了事故,全家都淹死了。徐三的经历是《夷坚志》作者洪迈的弟弟洪景裴说的。他是方家的女婿。

这则记载中徐三的经历不仅很独特,而且可靠性很高,是记录者洪迈的弟弟讲述的。徐三居然在冥府里被安排了一份狱卒的工作。从他的工作经历可知:人死后确确实实是要经过阴间的审判,恶人必有恶报。恶人就算逃过了阳间的制裁,也无法逃过阴间的审判与刑罚,因果报应确实是真实存在的。而且不同空间的时间似乎也不相同,徐三在冥府里当了“良久”的狱卒,直到复活,人间才过去四天。而且除了受刑罚的恶人外,阴间的生命们也有其生活休闲的状态,甚至有划船竞渡的体育比赛。可见不同空间有不同的生命存在状态。徐三还阳后因为躲债而全家遇难的遭遇也说明:有了欠债应该积极面对和解决,一味逃避不是一个好办法,甚至会带来更大的灾难。

资料来源:《夷坚志 夷坚乙志 卷二十 徐三为冥卒》
原文:湖州乌程县浔溪村民徐三者.绍兴十五年七月中暴死.四日而苏.言追至冥府.主者据案.皂吏满前.引问平生既毕.授以铁棰.使为狱卒.立殿下.凡呼他囚姓名.即与同列驱而进.吏前数其过恶.令持棰笞击.应手为血.以水噀之.乃复为人.如是者非一.良久事稍间.纵步庑下.过一室.榜曰判官院.陈列帏帐几格.细视其人.盖故主翁王蕴监税也.询所以来.备言始末.且力丐归.蕴许诺.与俱过他府.令坐门外.须臾出呼曰.汝未当来此.今可复生.手书牒见付.使亟还.且云.我在此极不恶.但乏钱及纸笔为用.汝归语吾家.速焚钱百万.纸二百张.笔二十枝.寄我.阳间焚钱不谨.多碎乱.此中无人能串治.当用时殊费力.宜以帕子包而焚之.勿忘也.又取首掠系左臂.曰.恐吾家人不汝信.此吾终时物.可持以为验.即泣谢.踊跃而出.中路频有鬼神呵阻.示以牒乃免.益疾走.登高山.跌而寤.未暇诣王氏.既而复死.明日.王氏遣信来责曰.昨夜梦监税言向来事.何不早告我.自是三日始再苏.言某神遮留.令作竞渡戏.视左臂所系首掠犹存.封识宛然.徐后七年.至秀州魏塘.为方氏佣耕.又七年.以负租谷不能偿.泛舟遁归其乡.过太湖.全家溺死.子弟景裴说方氏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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