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酷吏是最坏的选择

肖雨


【正见网2022年10月07日】

酷吏,从字面意思看就不是个好官,现代汉语的解释:滥用刑罚、残害人民的官吏。按照善恶有报的天理看,就是丧尽天良的干坏事,最终不会有好下场的。

跟随秦桧迫害岳飞的酷吏万俟卨和张俊,明知道岳飞无罪,为了能升官发财,还是采用各种酷刑残酷的迫害岳飞,逼迫岳飞承认强加在他身上的各种罪名。岳飞宁死不屈,在纸上写下“天日昭昭”,表明立场与心迹。人做了坏事一定有恶报。古籍《坚瓠集》有秦桧地狱受刑的描述,跟着秦桧作恶的酷吏万俟卨和张俊最终也难逃地狱的惩处。

文革时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执行毛泽东的命令迫害老干部,大搞逼、供、信。文革结束后,新上任的军委秘书长罗瑞卿等人要为惨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们讨回公道,为了逃避追究责任,在追查开始前的1977年5月19日刘传新就自杀了,这是不是现世报应?!那些追随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和公检法系统的17名军管干部就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只给了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

自古以来,选择做酷吏的都没有好下场。中共的历史就是一部充满假、恶、斗的暴力史,为中共做酷吏更没有好下场。文革中有教训,今天的社会现实中同样有教训存在。

明慧网报道,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曾任中共司法部部长、公安部常务副部长、中央“610办公室”头目的傅政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九月二十三日,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长、国保总头目孙力军,因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九月二十二日,江苏省前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也被判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此前九月二十一日,上海市前副市长、公安局前局长龚道安被判处无期徒刑;重庆市前副市长、公安局前局长邓恢林被判刑十五年;山西省前副省长、省公安厅前厅长刘新云被判刑十四年。

傅政华的冷酷、残暴和凶狠是出了名的,从北京市公安局到公安部到司法部,傅政华不仅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还迫害了很多无辜的各级各类民众。美国执业律师高光俊说:“我曾经在北京市公安局与他共过事,从那个时候开始,很多人对他的印象就非常差。他一步一步爬上来,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处处都充满着邪恶。在我看来,他是个非常下流、邪恶、残忍、凶暴的人,所以,他落到这般下场是很自然的事情。”

做坏事有报应,而做酷吏,更令人痛恨,遭受恶报是必然的事。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三年来,中共的政法委、公检法冲在第一线,积极充当打手与帮凶。从二零二一年开始,中共启动了针对公安、政法系统的所谓刀刃向内,倒查二十年。这过程中,大量公安、政法委人员甚至是已退休的官员都遭到了惩处。这些被整肃的人其实都不同程度的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不是报应临头了吗?

人生路上有很多选择,但选择做酷吏绝对是最坏的选择,因为做酷吏害人害己,还会祸及后世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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