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校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迫害综述

翰文 编写


【正见网2018年08月23日】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大连高校学生、教职工、家属及已经毕业工作的法轮功学员深受其害。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至少有一百零六位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其中:六人被迫害致死,含冤去世;五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二十二人被非法判刑,六十六人被非法劳教,七十七人被强制洗脑;五十八人被非法绑架、拘禁、残酷毒打、野蛮灌食;至少有九十二人遭强制休学、退学、停职迫害,二十余名学生(二名博士、一名硕士、十六名大学生)被开除学籍、停学;八十余名教职工及己毕业工作的法轮功学员被停职或开除工职;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强抢勒索;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流离失所或失踪。

 大连高校法轮功学员遭受各种迫害统计表

(一)迫害致死典型案例
                                                      
 1.美术老师冯刚被迫害致死,疑被中共活摘器官

冯刚,男 ,四十八岁,大连海洋大学(原水产学院)美术教师,他在绘画、雕塑方面造诣颇深。

冯刚自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思想境界不断升华,在艺术创作上更趋成熟、纯净,是位难得的人才。冯刚有很多好的艺术构思,一直在努力创作出一批对社会,对世人有益的优秀作品。可是,就是这样一位多才多艺的好老师,却因为信仰、修炼法轮功,讲真话,做好人,身心更加健康,却屡次遭到中共邪党操控的坏人、恶警残酷迫害致死。

一九九九年底冯刚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判劳动教养、关押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因他抵制邪恶而遭到毒打、体罚、劳役、野蛮灌食等严重迫害,绝食期间大量吐血,生命垂危,教养院怕担责任,才将他保外就医。放出不久,恶警再一次包围他的住处,强行绑架他,他坚决抵制,被迫从楼上大头冲下坠落,头部等多处重伤。此后,被迫流离失所到沈阳,招聘在沈阳行政学院任教,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因参与营救高蓉蓉又遭绑架,冯刚绝食抗议迫害,曾在马三家大北监管医院遭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中午,冯刚、王娟夫妇在同修家,同其他十二人,被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所属的黄河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冯刚一直绝食反迫害,每天遭狱警上背铐、插管灌食迫害。到八月初,冯刚的食道已被插破、化脓。为减少插管的麻烦,灌完食不拔管,让灌食管在冯刚身体里停留二十四小时甚至四十八小时,怕他拔灌食管,还将他打背铐,待取下手铐时手肿的有两个手厚,到处是被手铐勒出的血渍。

恶警一直把他折磨的食管化脓、胆管破裂、人都奄奄一息了,才于八月十日停止灌食,把冯刚送往大连解放军210医院。经医院检查,冯刚的胆囊已经肿的将近两个拳头大,不能进食、水,否则胆囊破裂,人就完了。负责看病的医生对国保的人说,病人很危险,必须马上做手术。国保的人无耻地对医生说,今天就不要做手术了,等明天放了再做手术,意为做手术的昂贵医药费让冯刚自己承担。医生不同意,三个国保警察只好先交了四千元住院押金费后,迅速离开了医院。

冯刚随后忍痛离开医院。八月十二日,亲属得知冯刚已回家,就约定八月十三日到他家看望他,谁知无论亲属怎么敲门都无人应答,发现冯刚又失踪了,断定是被警察再次绑架。

八月十四日,冯刚亲属直接到大连国保大队要人,正好办案警察李洪桥在场,亲属问他冯刚哪去了,李洪桥一副无赖嘴脸,闪烁其词的说,冯刚死了,冯刚活不了几天就要死了。

冯刚亲属对李洪桥说:冯刚出现这么严重的病症,应该叫王娟出来照顾他,要有个三长两短,你们要完全负责的。李回答,王娟呀,已经送走了,送马三家了,就这一半天吧。

实际冯刚八月十四日已被迫害死亡,遗体未经家属同意被沙河口区公安分局解剖。冯刚生前疑被中共活摘器官。办案警察是大连黄河路派出所李洪桥。

八月十七日,冯刚亲属再次到黄河路派出所找李洪桥要人,李洪桥又推脱责任,拿出冯刚的监外执行单说已经监外执行了,来应付欺骗冯刚亲属,就是不敢说出再次迫害冯刚的罪恶行径。而且监外执行单上的日期是八月十日,正是冯刚被送到210医院的同一天,但是上面没有冯刚的签字。亲属问李洪桥为什么没有冯刚签字,李回答说冯刚不愿签字。

八月十九日,黄河路派出所电话通知王娟亲属,告知王娟已被送到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

直到九月十六日,冯刚亲属到他家住地派出所沙河口区富国街派出所报案冯刚失踪,接待警察告知,冯刚已在八月十四日死亡,让亲属赶快到沙河口区公安局处理火化。
           
 2.陈家福老师被大连市教养院打死

陈家福,男,终年四十一岁,大连轻工学院教师,于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四日被非法劳教,先是劫持到大连市教养院单独关在一大队,强迫他干抓砖重活,几天后就累得便血,腰直不起来,后被关入小号,几个警察摁住他,拳打脚踢,并逼他下跪,强迫他放弃信仰。

二零零一年二月八日,大连市劳教所召开针对全体大法弟子的所谓“转化动员大会”,会前宣布所谓会场纪律,坐姿端正,不准讲话、讨论、提问、反驳,不准上厕所等。会议进行郝文帅(院长)发言期间,突然一名警察把大法弟子陈家福从座位上拽出殴打,张宝林(副院长)左右开弓(打陈家福脸蛋),拳脚并用,猛击陈头部……郝文帅在台上高喊:“让他跪下!”于是众管教强拉硬按逼陈家福跪下,并加戴手铐直至二小时后会议结束。且张宝林交代陈所在大队大队长说:“回去收拾收拾他!”。据说只是因为陈家福在座位上闭眼而已!!!

陈家福坚决抵制暴力“洗脑”的摧残迫害,惨遭恶警毒打,于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或二日)被大连市教养院迫害致死。一目击者说:“陈家福嘴里喷着血,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将双腿盘上,坐在地上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3.李冬青被沈阳马三家等教养院残暴迫害八年致死

李冬青,女 ,东北财经大学毕业生,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丑及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谣言、诬蔑铺天盖地而来。李冬青本着修炼大法后自己受益的事实,去北京上访。她还未到信访局就被警察截至沈阳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次日由遂川派出所去人将她带回沈阳,直接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后,又转入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期间没有通知家属。

李冬青遭到女二所所长苏境为首的恶警百般的刁难、体罚、谩骂、毒打、人格侮辱。在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零二年五月间,李冬青几乎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是在小号度过的,第一次是22天,以后每次均在15天以上。迫害李冬青的干警路耀琴,是女二所有名的打人凶手,极其恶毒残暴。

在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李冬青在马三家教养院因为拒不转化,准备送大北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有一天来人参观,要上楼,大队长张秀荣等马上跑到李冬青处,上床把她往下拖,拽到办公室,殴打她,三本记录迫害事实的日记本被抢走,手被他们用笔尖扎。然后把她关押隐蔽的房间,用以躲避探视和检查参观的,关了将近三个月。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年非法劳教期满,马三家教养院又罗织罪名非法起诉李冬青,八月二十二日,沈阳市邪党中级法院、检察院直接到马三家教养院开所谓审判会,李冬青被非法判五年徒刑,不准辩护、不准申诉、不准上诉,不通知家人。她在被劫持到沈阳大北女子监狱之前,被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一个多月(地址在沈阳市城南苏家屯区王士村),当时她一直绝食抗议。李冬青在沈阳市看守所等受尽了折磨,给戴手铐脚镣,坐老虎凳等刑具。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末,李冬青患急性肝炎,为活动开放期,有传染性,大北女子监狱有关人员曾想让她保外就医,但沈阳市和平区遂川派出所,以“这个人回来我们看不了”为由拒绝接收,致使李冬青继续被关押。二零零三年初时,李冬青曾绝食绝水抗议迫害,她不承认自己有罪,拒穿狱衣,拒盖监狱的被褥,拒吃监狱伙食(吃的是其家属存钱买来的饭菜),诉说“还法轮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法轮大法是正法”。监狱有两至四名犯人看管她,因她不服从他们对大法弟子无理的规定,经常遭到打骂,电棍电击。

二零零七年,李冬青遭受八年冤狱回家时,被派出所恶警逼迫李冬青的家人把她直接送入精神病院迫害达一个月,强迫注射药物,致使她全身发黑,腿部静脉鼓起,又黑又粗,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左右,中共邪党首恶帮凶周永康窜到沈阳,数十名沈阳大法弟子被绑架。其中,李冬青被关进沈阳市东陵区精神病院迫害。

被迫害达八年的李冬青,饱受恶警恶徒的折磨、虐待:关小号、毒打、电刑、人身侮辱,其中有一年半中的百分之九十七的时间是被关在小号中,身上经常是伤痕累累。李冬青遭受毒打是家常便饭。每次打她都是在一个单独的屋子里,不在众人面前进行。在狱警的唆使下的犯人李桂兰等,为了不让她喊,用胶带把嘴封住,然后再用胶带将胳膊和身体缠在一起,让她动不了,然后拳打脚踢。这种刑罚她们叫做“暴雨梨花针”。有时就用女人用过的卫生巾或拖鞋把李冬青的嘴堵上,诈骗犯、杀人犯王平等经常殴打她,用笤帚把、木棍打,还恶毒的捅她的阴部。

直接迫害李冬青的绝大多数都是犯人,但是他们是被狱警指使的。她的经历与遭遇,充分的体现了这场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的邪恶与凶残,她的案例也在联合国立案。

李冬青被沈阳马三家等教养院残暴迫害八年后,于二零一一年上半年被迫害离世。

4.王哲浩被迫害含冤离世

王哲浩,男,大专学历,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原大连化工设计院职工,从事电脑绘图设计工作。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镇压法轮功以来,王哲浩在长期反覆被非法关押迫害中,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不幸含冤离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去北京上访,他被抓后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近一个月。

八月份上班后,由于江泽民到大连视察,他在工作单位又被抓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二十五天。

十月十三日晚上九点多钟,他和母亲一起在家看电视节目时,他和母亲被大连“五一”派出所一帮人非法抓到“五一”派出所,非法拘留两天后,又送到姚家拘留所。母子二人都被莫须有的罪名“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送进洗脑班两个多月,洗脑无效后,他被非法劳教一年。同时被勒索一万元现金。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大连公安一处三科陈欣等几个恶警破门而入,把王哲浩铐起来然后就又被抄家。搜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手机一部,还有二万元的存摺一个,一箱大法书籍。 当时王哲浩质问他们有搜查证吗?不法警察打了他几个嘴巴,说这就是搜查证。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当时他结婚刚近两个月,最初被关押在大连周水子劳动教养院,后密转到辽宁关山教养院、辽宁本溪教养院和葫芦岛教养院。在几个教养院关押期间,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经常蹲小号。在大连教养院曾经被严管迫害,手脚都被铐在床上;在本溪教养院曾经被打得浑身是血;多次被关在小号,限制上厕所,也不给水喝。在关押期间家人还被勒索“押金”、“罚款”等达一万三千多元。

二零零三年五月,王哲浩在葫芦岛教养院抗议无理迫害而绝食,恶警刘国华、宋元彬、齐治平、范永杰、王永明、王大柱用六根电棍将王哲浩后背、两肋电的全是水泡。当恶警发现王哲浩发烧38度才罢手,然后将他双手绑在床上,插胃管灌入大量药物及啤酒。第三天一早,王哲浩休克过去,被抢救过来后,恶警继续插胃管灌食,并派人轮班看他不让他睡觉。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九日,恶警刘国华不满意王哲浩在“思想汇报”中写的一篇证实法的文章,将其关入小号迫害。王哲浩再次绝食,由于身体虚弱,无法排尿,二十多小时后,才被送入医院。大夫下导尿管一个多小时才勉强下进去,而后,王哲浩就是在留置胃管和导尿管情况下度过了三十八天。当通知家属来时,已发现尿路感染并伴有心律不齐、心动过速等症状,生命已垂危,恶警在向家属索要押金五千元钱后,同意保外就医。

二零零三年冬天,妈妈唐丽娟去葫芦岛劳教所看儿子时,人已奄奄一息,被手铐铐在冰冷的硬板床上,上边插着灌食的管子,下面插着导尿管。冬天北方天气很冷,可他却还穿着单衣服单鞋。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初,王哲浩出现全身浮肿状态,腹鼓胀,吐黑红色液体状物。在后一阶段王哲浩意识时而清醒,时而迷糊。由于血压、心跳、呼吸及其他的指标都正常,医生也找不到他腹胀的根本原因,故无法确诊。

王哲浩曾经六次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大连、关山、本溪、葫芦岛四个劳教所遭受过各种酷刑折磨:电击、把头往墙上撞、野蛮灌食——灌啤酒和不明药物、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等等,最终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含冤离世。

(二) 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典型案例

1.黄鸿启博士曾被多次非法劳教,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

黄鸿启,男,大连理工大学机械系博士生、法轮功学员,湖北省武汉市黄陂籍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恶党迫害大法时,正值黄鸿启在大连理工大学做毕业论文的最后半年。作为一名大法弟子,在江泽民及其邪党造谣污蔑、迫害大法时,他走出来告诉人们真相,却遭到邪恶的迫害。当年九月他被非法绑架拘留,十二月开始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大连教养院,十二月大连理工大学非法取消了他的博士生学籍。

黄鸿启在黑暗的大连教养院时,因拒绝“转化”,多次遭恶人毒打、头顶扎针、皮鞭抽、坐老虎凳等酷刑折磨,耳膜被打穿,鼻子因野蛮灌食致残,他还被恶警用电棍电击生殖器等敏感部位,摧残性灌食,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他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黄鸿启重获自由,修炼恢复健康后,因讲真相,于二零零三年七月,再次被武汉市国安人员绑架。绑架他时,使用邪恶的恐怖手法,将他双眼用黑布绑着到处换地方关押、恐吓;其间,国安还许诺十万元等利益作为条件,威逼利诱他当特务,被他坚决抵制。关押期间,恶警对他进行了极大的摧残和迫害,将他迫害致精神再次失常后,才于同年十二月释放他。

当时的黄鸿启骨瘦如柴,神志不清,精神极度恐惧,见到警车、警察就害怕,时时怀疑有国安特务跟踪监控,回到家中紧闭门窗,家人不解,他说国安来了。

坚持修炼恢复健康后,二零零六年正月初一,黄鸿启去南方寻女友,于正月初二下午四点左右,在广州火车站,被广州铁路公安处一黄姓警察绑架,强行带到位于广元西路30号的广州铁路公安处非法关押,并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广州市赤坭镇第三劳教所,遭到多名恶警抓住他的头按在地上跪着踢他的腰部等各种酷刑迫害。在非法关押期间,黄鸿启的父母曾先后两次前去探望,都遭到冷酷拒绝,送去的衣物、生活用品也不转交,黄鸿启出门时随身穿的一套衣服几个月没有换洗过。

几个月后,邪党人员电话通知黄鸿启父母,黄鸿启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赤坭镇第三劳教所。当黄鸿启的父母向邪党人员索要儿子被非法劳教的判决书时,他们说已寄给黄陂公安局了。而黄父托熟人向黄陂公安局索要时,回答说没收到。

黄鸿启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黄家未收到一个字的法律文书。由此可见中共暴政视法律为镇压民众的工具,草菅人命,特别是迫害大法弟子从不讲法律。

大约在二零零七年四月,黄鸿启的父母见儿子时,儿子已经再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黄鸿启被中共邪党三次非法关押长达五年时间,期间被多种酷刑折磨,如头顶扎针、电击生殖器、耳朵被打失聪、精神被迫害失常,二零零七年十月释放回家后也未康复,至今生活靠无工资收入、老年多病的父母供养,凡知其惨境的人无不为其落泪。即便如此,恶人仍不肯放过他,不时打电话骚扰恐吓他的家人和亲属。

 2.朱航副教授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朱航,女,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科系副教授。

朱航和弟弟于一九九八年上半年先后得法,修炼后身心得到极大的改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后,她和弟弟连续几天到市政府上访,被警察多次殴打关押。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朱航和部份大法学员早上到原炼功点炼功被多名警察抓走并关进大连姚家看守所,在看守所,她因坚持学法炼功,被强迫戴上给死刑犯用的生锈了的脚镣和手铐,在被看守所负责人多次提审要求放弃信仰失败后,警察指示同室的多名妓女围攻朱航,逼迫她放弃修炼并许诺给她们减刑。

为得到减刑的待遇,这些妓女不分昼夜辱骂殴打朱航,不让睡觉。她们一发现朱航合眼,就用针、牙签之类的尖东西往脸上、额头、眉头处刺,有时就打嘴巴,朱航的脸上常是一块青一块紫的。由于长时期戴脚镣,她的脚脖子化脓、红肿,并造成她发高烧。朱航为反迫害,曾绝食抗议,后被强行灌食,致使身心受到极大摧残。短短的两周的时间里,人被折磨得脱像了,浑身伤痕累累。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朱航于九月十六日被释放回家,回家的当天,被生锈的脚镣磨破的脚腕开始红肿化脓并开始发高烧,人开始出现昏迷状态。第二天被送往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由于伤口大面积溃烂,在没打麻药的情况下,医生对朱航的脚腕伤口实施手术,割掉腐烂的皮肉并清理脓血,整个手术过程朱航忍受了巨大的痛苦,一声未吭。

她从大连第二人民医院出院后回家不久,因在看守所身体和精神遭受的摧残,神志经常恍惚,生活无法自理,被送往位于栾金村的大连市精神病院。住院期间被强行吃麻醉神经的药。如果她不吃,所谓的医生就把手脚绑起来强行打麻醉针。还布置专人看着她不让她学法、炼功。同修送给她一本《转法轮》也被无理没收。

二零零三年夏天,朱航的弟弟到大连市精神病院看望她,她被关在三楼。因她利用时间写揭露迫害的真象数据向有关单位邮寄被发现,医院停止她独自外出,外来找她的电话一律拒绝转接,同时在药物上做文章。长期被迫服药导致朱航神志恍惚,体质极差。反映在表面就是特别嗜睡,常常一个人坐那发呆,不愿意讲话。

二零零四年夏天,朱航母亲去世,经朱航本人强烈要求,经学校党委书记同意才在两名同事的监护下回家奔丧,假期只有一天半的时间。到家不久监护人员就催促朱航服药,弟弟趁监护人员不注意抢下朱航正要服用的几种药物。问她在医院都吃什么药,她回答说不止这几种,她也不知道。再问下去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就像失忆了一样。

朱航也多次表示不想在医院住下去了,那里没有人身自由,伙食也极差,周围是一群真正的精神病人。但迫害的直接责任单位大连公安和学校拒绝承担责任,互相推诿。

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朱航被非法抓进大连市姚家看守所,遭受酷刑,被折磨致精神失常。后被关进大连精神病院,强行吃麻醉神经的药,被折磨得连起码的生活都不能自理。好端端的一个好人,被抓进大连姚家看守所前还在给学生上课的大学教师,就是因为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大连公安、理工大学和精神病院联手迫害得连生活自理都无法保证。

 3.李彬被迫害精神失常

李彬,女 ,出生于吉林省东丰县。一九九九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同年到北京工作。一九九六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九月,她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法轮大法新闻发布会,向国际媒体揭露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迫害的真相曝光后,江泽民下了“一个都不能放过”的通缉令。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她到广州参加法轮大法国际法会,被非法绑架、劫持,关押在广州东山看守所。同时被抓捕的还有近百名其他法轮功学员,都被判了大刑或劳教。后来她被送到吉林四平精神病院,强行接受刺激性药物和电疗长达一个月,后因此刺激,部份失去记忆达两三年之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左右,警察把李彬押送到东北老家,一路上日夜被铐着手铐,警察劝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即立即就放回家和家人过年(当时很快就要过年了),她拒绝就被关押在吉林省东丰县的东山看守所。李彬的亲人因失去她的消息几个月而非常的担忧,她的母亲甚至因此而精神恍惚。

二零零零年元月的一天,警察利用李彬母亲怕她被送去劳教或被判大刑的怕心,将李彬关到四平精神病院迫害…… 。

一天上午 四十几岁的“神经科主任”男医生王凯骗李彬说:“我们楼上还有很多医生想要听你洪法,你跟我们来。”,于是她被关在一间病房,李彬浑身上下被强行用白色的带子捆绑在床上。然后几个人按住李彬的骼膊给注射了不明药物,2~3分钟的时间内,逐渐的失去知觉,最后昏迷过去,不省人事。大约沉睡了一整天,当李彬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是被关在真正的精神病房。李彬绝食抗议,结果被注射一种药,而且医生说:“不能这样让你饿死,所以得给你身体补充营养”。后来又被迫服用大量不明药物。

期间,李彬还遭到给精神病人电击头部的多次电疗迫害。电疗时仪器发出震耳的声音使人感到恐怖,整个头部不停的颤动,而且口吐着白沫,样子很凄惨。电疗后出门走路去厕所都迷迷糊糊的,提着裤子,走不了直路。

李彬在精神病院每天吃的是大锅饭,还要排长队,她不记得在那里曾经洗过澡。连上厕所用的卫生纸都是定量的。由于被迫服用了药物和被施电疗,头脑那时已经不很清晰,做甚么事情都是迷迷糊糊的,连自己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感觉都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在听别人讲话。

李彬的主治医生王凯听信了中共的造谣宣传,所以每次谈话都达不到他想要的结果(让李彬放弃信仰),便说李彬是严重的“偏执性精神障碍”,简称“偏执”。在那里,属于隔离治疗,是不允许轻易被家人探视的。有一天,李彬的妹妹和她的男朋友送礼给了主治医师王凯,还请吃饭,才允许探视机会。

她妹妹来探视之后的几日(在精神病院呆了近一个月的时间),父母带李彬回家了。回到家里,因为在精神病院服用了大量的精神刺激药剂,包括安眠药片,突然停止了服用,就造成失眠。李彬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痛苦难以言表。

这样持续了几天,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失去了记忆。感到精神承受着极大的压力,几乎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连呼吸都感到非常的困难。警察和政法委的人每隔几天就要假惺惺的来李彬家“看望”,表示“关心”,其实是监督李彬的思想状况。后来她的母亲只好放李彬回北京。借此逃脱了警察的魔掌。

二零零零年四月,她因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东城看守所,又被非法判处一年劳教。二零零一年四月被关押在北京团河调遣处、北京新安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零年八月八日,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的小操场,发出高嚷的恐吓声,还有电棍放电声。“小哨”对李彬进行脱光搜身,这个小哨(因盗窃而被判劳教的人)受了警察们的“授权”,一个耳光过来,打在她的脸上。

李彬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因参加广州法会被捕,二零零零年元月,因坚持信仰被警察送入吉林省四平精神病院,遭受了非人的迫害,而后二零零零年四月又被非法判处一年劳教,先后被关押在北京东城看守所、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新安女子劳教所,九死一生。

李彬二零零四年七月辗转来到美国。几年的时间靠法轮大法给予的力量使李彬的记忆力恢复。

 (三)非法劳教判刑迫害案例

 1.王语丝老师曾被冤判十年,二零一四年又被冤判六年

王语丝,女 ,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毕业于大连外国语学院。

二零零零年,王语丝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十年,在沈阳大北监狱关押十年,受尽凌辱,遭受多种酷刑。那时,孩子才两岁,丈夫承受不住中共的压力与她离婚,一个好端端的家被中共拆散了。

在辽宁女子监狱,王语丝遭受多种酷刑凌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辽宁省女子监狱恶警利用刑事犯充当凶手,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王语丝也不例外,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脖子都被抓坏,大冬天往她们身上泼凉水,强迫脱光衣服冻着,拳打脚踢更是家常便饭。

出狱后,她开始做课外辅导英语教师,因教课好收费低,家长和学生都非常感激她,她说:“做人得凭良心,我不能把学生当作自己挣钱的工具。”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晚七点左右,大连国保大队王国江、王玺良等二十多个警察闯入家中,将王语丝强行抓走,非法关押到洗脑班(原大连教养院),同时把她的母亲夏玉玲绑架到大连戒毒所,非法关押五天才放出来,致使老人高烧不退,卧床不起。九月三十日,西岗分局把王语丝老师绑架到大连洗脑班(对外声称“法制教育学校”)迫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恶警又把王语丝从洗脑班转到大连看守所迫害。

八旬父母为讨公道,寒冬奔波,申冤无门,母亲终于承受不住思念女儿的痛苦和生活的重压倒下了,消瘦了二十多斤,吃一点东西就吐,全身发抖,虚弱无力的整日躺在床上。后来,因见女儿的最后一线希望破灭,病情迅速加重,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五日凌晨四点含冤凄惨离世,死前终没见到女儿最后一面。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大连西岗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语丝老师非法开庭,王语丝为自己辩护说:“写文章没有罪,信仰没有罪”。王语丝在法庭上陈述:“自己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这种普世价值,曾于二零零零年起被非法关押十年,家庭破裂,当时孩子才三岁,孩子的童年没有妈妈的呵护,现在自己再次被关押,母亲又悲伤离世。这场迫害制造了太多的人间悲剧。”两位律师从法律、道义良知多个角度对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用《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对法轮功学员量刑是张冠李戴,法轮功学员被判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最后,律师郑重向法庭提请:“立即无条件的释放法轮功学员王语丝,以彰显法律的尊严”。可法庭还是以休庭结束庭审。

对一位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的善良女子的开庭,中共官方“非常重视”,调动了特警坐镇,虽然有心的摘掉了“蓝鲨”的前后车牌,但车中的警力一目了然;同时部署了大量便衣警察,在法庭外巡视,并非法对前来关注王语丝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拍照。

非法庭审从上午十点开始,到下午两点结束,历时四个小时。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一点,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对英语老师、法轮功学员王语丝非法开庭诬判六年,前后不到十分钟。

 2.在校学生王宏伟被退学,遭十年冤判

王宏伟,男,二十六岁,大连理工大学电信学院学生。一九九六年二月有幸开始学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六月,王宏伟还是大连理工大学大三学生期间,中共恶警特务经常到校园炼功场骚扰王宏伟和法轮功学员们,七月二十日以后,王宏伟和法轮功学员们仍然到炼功场去炼功,恶警对他们殴打和辱骂,并且交给学校教育处处理。七月二十二日,王宏伟和法轮功学员们到大连市政府去上访,被分局抓走,非法关押到深夜十二点左右,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王宏伟独自一人从大连理工大学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回后,被大连市刑警队非法拘留十五天,身上二百元财物被抢劫,三月被大连理工大学勒令退学,退学回农村老家之后的几年中,王宏伟不断遭绑架和非法关押,二零零四年一月四日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王宏伟在大连市滨海大道张贴真相传单,被大连市西岗分局非法拘留一百天,后被释放,身上一千二百元财物被抢劫。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王宏伟在大法弟子家开小型交流会,被大连中山分局非法拘留十七天,后释放。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王宏伟回家过新年,同时照顾由于被迫害九个月而导致瘫痪的父亲(现父亲因修大法而痊愈)。王宏伟因给同修提供真相传单,被铁岭市开原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并且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王宏伟成功逃离铁岭市教养院,从此流离失所。

二零零四年一月四日,因辽阳市真相资料点被恶警破坏,王宏伟和其他十一名大法弟子先后被辽阳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身上五千元财物被抢劫,电脑、打印机、摩托车被非法没收。王宏伟问他们为什么没收?他们说这都是“作案工具”。在国保大队,王宏伟被拷打,擗腿,多处被打伤,因无法走路,他们抬王宏伟到辽阳看守所,看守所看王宏伟被打的情形,拒收,他们通过疏通,才收留非法关押王宏伟。随后王宏伟以“组织者”的罪名被非法判处十年,先后在辽阳市看守所、沈阳新入监犯监狱、抚顺二监狱、沈阳一监狱非法关押。

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王宏伟在沈阳第一监狱关押期满,出了监狱大门,直接被抚顺市清原县六一零劫持,随后又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迫害。

 3.刘荣华副教授劳教期满又遭诬判十年

刘荣华,女,研究生,原大连水产学校副教授。

刘荣华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在单位兢兢业业的工作,她的文章曾被刊登在《中国百科全书》上。可是,这样一个大连教育界的精英人士,却屡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刘荣华在上课期间被黑石礁派出所林海等警察绑架。原因是警察问刘荣华对“自焚”的看法,刘荣华善意地告诉他们真修大法的人绝不会自焚。因说一句公道话,刘荣华被非法拘留。她拒绝在拘留证上签字,但大连水产学校领导盖章,配合恶警将刘荣华非法拘留。扔下她六岁的孩子独自一人,当时孩子的父亲在外学习,双方老人均在外地。

刘荣华被非法关押两个半月后,于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被非法劳教一年,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被马三家教养院队长苏境作为强制转化对象,被吊在水房站立二十一天,左手腕骨致残,后背疥疮都有拳头大,多次受“抻刑”迫害。

在非法劳教期间,大连水产学校书记李元鹏擅自非法开除刘荣华。致使刘荣华失去了经济来源,丈夫与她离婚,一个完整的家庭被破坏。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刘荣华在桃源的租住房内,被大连青泥洼桥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姚家看守所七楼三室非法关押,警察不准家属接见。期间,警察多次非法提审刘荣华。有一次非法提审完后,为抵制非法关押和无理迫害,刘荣华拒绝面墙而站,被警察辱骂,刘荣华高喊:“法轮功无罪!法轮大法好!”被一所长暴力打耳光。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大连市中山区公安分局青泥洼桥派出所勾结大连劳教委,非法决定劳教刘荣华二年。这是刘荣华第二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九年,她两次被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在马三家劳教所,警察不仅要求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还必须接受中共诋毁法轮功及创始人的强行洗脑,此外,还要做繁重的奴役。采用的手段有:1、写“三书”(放弃信仰、诋毁法轮功师父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等);2、随时下发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调查问卷”或“作业题”等,强制法轮功学员按照警察的要求笔答;3、“现身说法”,要求法轮功学员按照警察的要求说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话;4、看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录像等;5、每天早中晚背管制犯人的“30条”,唱吹捧中共的红歌;6、在做奴役的考核表上签名,等等等等。如果法轮功学员不按照警察的要求做,警察就会采取酷刑折磨等手段进行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下旬,二零一零年十月,马三家劳教所恶警成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攻坚”小组,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骂大法、骂李洪志师父,在血旗前宣誓等,不从者均遭暴力殴打及酷刑折磨。刘荣华等,均遭到“吊铐”“劈胯”等折磨。被拷打至滴水不进、嘴唇发紫、走路都不行了还被强迫干活,遭到残酷折磨。

刘荣华因坚持信仰,遭受上抻刑、暴打、非法加期、非法剥夺其它合法权利等迫害,在这样精神与肉体的高压迫害下,刘荣华多次被迫害的心脏病发作,最严重的一次,医院医生说再晚送两天,人就没了。刘荣华此次被迫害前比较胖,因酷刑折磨变的骨瘦如柴,行走困难,还被逼迫做奴役。

二零一一年九月,刘荣华在劳教期满前三天,被大连桃源街派出所从马三家劳教所绑架回大连,后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庭长姜晓红再以同一借口对刘荣华非法判十年。刘荣华上诉,大连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刘荣华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日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中山区法院对刘荣华庭审时,两位正义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认为:信仰和传播法轮大法都是受宪法保护的合法权利,根本不应受罚;而刘荣华劳教期未满又被判刑,更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说白了犯法的不是刘荣华,而是执法者。

为营救女儿,刘荣华年近八旬的父母不顾身体不适,四处奔走,申述冤情;刘荣华十六岁刚上高中的儿子也写了呼吁信,希望善良的人能帮帮他的妈妈,让他们母子早日相聚。可是,在中共的强权统治下,执法部门已经沦为中共迫害老百姓的暴力工具。在桃源街派出所,所长李利天恐吓刘荣华的母亲,如果再去派出所,就告诉检察院和法院往死里整刘荣华。

冤判刘荣华十年,却不给刘荣华家人判决书。听到宣判长达十年的重刑,刘荣华和其家人十分震惊,劳教二年期满仅差二天就回家了,又得此冤判,刘荣华不服提出上诉。四月十日是递交上诉书的最后一天,天下着雨,好像知道刘荣华的冤屈,老天也为之动容落泪。刘荣华的母亲和丈夫来到姚家看守所递交上诉书。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大连中级法院刑二厅下达二审刑事裁定书,非法维持原判。

 4.美术教师曹阳遭遇多次非法判刑,一家三口被折磨的死去活来

曹阳,一九七七年出生,一九九八年考入大连外国语学院。家住辽宁省新民市。辽宁沈阳市雄狮美术学校老师。

曹阳父亲曹广富和母亲赵敏都在医院工作。一家三口都修炼法轮大法,并严格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家庭和睦,为同事和亲朋好友所称道。

一九九九年十月,曹阳去北京信访局上访,被非法关押在辽宁驻京办事处十四楼,后走脱。十一月曹阳和他父母一家三口再次去北京信访局上访,被非法关押在新民驻京办事处,曹阳和其父亲被转移至新民拘留所,母亲被非法关押在沈阳五所,半个月后一家三口被转移在新民二院关押,当时是二院临时腾出来的病房,没有床铺,窗户现焊的铁栏杆。把门锁上不许出门,没有床、被,在水泥地上放个草垫子,放个马桶,吃睡都在一个屋子里,就这样又被非法关押了七天,还勒索了他们五千元现金,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日,沈阳铁西轻工派出所去了两辆车,在新民将曹阳一家三口绑架,并非法抄家,计算机、打印机等大量私人物品被洗劫一空。参与此次绑架抢劫的恶人把曹广富一家三口人折磨的死去活来,把曹阳和曹广富吊起来打,用电棍电击,受尽了各种体罚和酷刑,说:“弄死了,就说是自杀!”

后来,曹广富和曹阳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市铁西区看守所,赵敏被非法关到沈阳市看守所。赵敏两个月后被绑架到沈阳市龙山教养院继续迫害,非法劳教两年。

曹阳在铁西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到长达一年多,于二零零二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到辽阳灯塔铧子监狱,每天被迫从事奴工生产达十几个小时。期间还被关押在大北监狱两个多月。曹阳由于给大家看带进去的师父讲法,被发现后,关在禁闭室半年之久,关在一平方米的小屋里,戴上手铐和脚镣三个多月,又给他加刑三年。后将其转至大连南关岭监狱关押,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释放。

二零零九年七月初,大连监狱给家属来电话,说是让给曹阳送出监时穿的衣服。家人赶去送衣服,可是七月份并没有放人,家人打电话询问又说是整体往后延期了。

二零一零年十月,曹阳与惠丽綦喜结连理,二人同修大法,互敬互爱,琴瑟和谐。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女儿天馨出生。当时曹阳在沈阳市雄狮现代美术学校任教,妻子住在新民家中照顾孩子。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新生刚刚入学,正忙碌在雄狮现代美术学校的曹阳与陈秀两位教师遭到沈阳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曹阳在学校被绑架的同时,警察闯到新民曹阳家中,将他妻子惠丽綦绑架(后放回),并抢走计算机等大量私人财产和物品。参与此次绑架抢劫的单位与部份人员:沈阳市国保大队、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陈福洋、新民市国保大队李佳佳、新民市新城派出所、新民市前当铺派出所。曹阳被非法关押在新民市看守所时,女儿天馨才九个月,刚会喊爸爸。

新民市法院分别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一月二十二日对曹阳非法开庭,最后罔顾法律、证据,强行非法判曹阳五年徒刑。二零一七年八月到期仍被关押在本溪监狱八监区。

据悉在法庭上,律师为曹阳做无罪辩护,指控新民市公安局警察有意造假构陷,并将所谓的证据光盘当庭播放,经证实都是对人有益的宣传品,没有任何违法内容,并且律师当庭指证:根本不能作为定罪证据的物品还被公诉人伪造了数量;所谓的证人三次签名,竟然还是三样同音字、不同笔体。女陪审员王萌竟说,因为曹阳修炼法轮功曾被判了九年,这回即便没查出那么多数量,只要有这些东西就可以判刑。公诉人计兴中叫嚣说:现在数量不是问题,就是只要有一个字,也要判刑。

 5.英语讲师刘冬梅遭遇十年非法劳教判刑迫害

刘冬梅,大连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原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务外语系英语讲师。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一时间如乌云盖顶,全国,甚至全世界泛滥的都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诬陷法轮功的谎言。为维护法轮大法,澄清谎言,许许多多大法修炼者前赴后继前往北京和平请愿。同年十月二十八日,三十多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不畏生死,在北京郊区成功召开法轮大法新闻发布会,第一次使世界媒体对大陆大法修炼者有了直接的正面了解。刘冬梅,为此次新闻发布会三名翻译之一。不久,刘冬梅回到大连,一下火车便被绑架,刘冬梅后被送往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劳教三年。在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管教人员用专政的方式强行她放弃学法和炼功,每天播放污蔑师父和大法的录音录像强行洗脑,特别是受被转化者的邪悟的欺骗迷惑,从而走上了邪悟。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刘冬梅给明慧网写了声明自己要重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严正声明》。刘冬梅严正声明发表以后,第二天,她被邪恶势力带走,遭中共报复,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四年期满回家后,东北财经大学非法将其开除。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因为到农村讲真相,被大连复州湾胶溜岛派出所非法绑架,送至瓦房店市公安局政经保大队,转至瓦房店市看守所,被刑事拘留,后被非法劳教两年。期满那天,不法人员妄图将其劫持到抚顺洗脑班强制洗脑,导致刘冬梅精神崩溃,才得以回家。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又被绑架,非法判刑二年,被非法关押在福州第一劳教所迫害。

 6.中国银河证券大连营业部职员王涛被非法判刑九年

王涛,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曾在中国银河证券大连营业部工作,职员。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王涛因在北京发光盘、传单,被北京市国保大队(队长辛忠)及大兴区公安局绑架,七月三日送至团河劳教所。二零零二年二月转至丰台区看守所,四月被丰台区检察院起诉,六月被丰台区法院(审判长:王威)非法判刑九年。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王涛从北京市丰台看守所转至北京市外地遣送站,后到锦州入监队,十二月二十一日到沈阳第四监狱八监区。二零零三年四监,二监合并为沈阳二监。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王涛因抵制非法奴役,被关禁闭五十六天。

二零零四年六月,王涛再次抵制奴役,被罚站二十多天(一天站近十二小时),后绝食十天。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在沈阳市第二监狱十四监区,遭到犯人毒打。当时警察坐在后台,边打边说:“就打你了,怎么的。”并于次日对他们罚站,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由四个犯人轮流看着。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王涛因炼功,脸部遭犯人吴大明踢打。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零零七年六月、十月,王涛三次绝食抗议“接见不让吃饭”及“不喊报告不让接见”。

在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接见家人的时候,因为他没有按照恶警的要求喊报告、背诵所谓报告词,被停止接见。王涛当天以绝食抗议。

第二监狱的大法弟子们联名给监狱长王斌和管教监狱长朴炳锤写了公开信,说明理由,可是狱方不但不给予解决,还对大法弟子王涛进行迫害至住院,他们一天给王涛打七瓶吊瓶。

恶警王德春、喻生、刘成军等人得到管教监狱长朴炳锤的命令,对大法弟子言词挑衅,叫嚣:“你们不是已经死了几个了吗?能把我们怎么样,死了也算白死。”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王涛因拒绝喊“报告”词,狱方就拒绝家属接见,狱方怕孟华等法轮功学员声援王涛,而将孟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强行调离四监区。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王涛被转移到盘锦监狱,曾被关进小号迫害。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大连甘井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宋玉龙、副大队长董仕国又闯入王涛家,绑架了一家六口(张义君、王红夫妇、父母以及九岁的孩子),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私人财产电脑三台及打印机等物品。

王涛之后被送到环保宾馆洗脑迫害,张义君、王红夫妇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之后,宋玉龙又策划参与了对张义君等大法弟子进行刑讯逼供、诱供,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栽赃陷害。
 
 7.苗俊杰被非法判刑九年

苗俊杰,男 ,毕业于大连水产学院,分配在开发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大连金州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苗俊杰进京上访,在北京被非法抓捕后,被金州区公安局驻京办事处非法押回、敲诈勒索二千元,关押在金州看守所迫害,于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六日放回。其女儿苗真真出生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妻子一人在家里承受了巨大痛苦。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元旦前一天,金州区公安局不法人员跟踪其妻子李新,到李新娘家,在那里连同孩子(当时只有一周岁)一家三口人一起被劫持。李新在公安局被扣押十八个小时,小孩受到极度惊吓。苗俊杰被非法关押在金州区看守所,绝食二十天左右,经历了野蛮灌食,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三日放回。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苗俊杰与同修一起去唐王殿,被站前派出所非法抓捕,当天晚上走脱,之后苗俊杰被迫流离在外、有家不能回家。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苗俊杰在大街上被巡警于卫东非法追捕,被站前派出所劫持到金州公安局,后被非法关押在金州看守所。大连市公安局及金州区公安局联合非法把苗俊杰提审到龙王庙边防派出所进行酷刑折磨,不法人员们把他吊起来,然后在脖子上挂上六十斤的水桶。经过几次非法提审,苗俊杰被毒打得遍体鳞伤。金州区法院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苗俊杰非法判刑九年,非法判刑日期为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审判长:许沛;陪审长:魏永俊;书记员:于萍。

苗俊杰先被非法关押在瓦房店监狱第九监区,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被转押到锦州监狱,二零零八年转押至大连南关岭监狱。

 8.杨兆颖被非法判刑七年, 全家四口及未婚夫全遭迫害和骚扰

杨兆颖,辽宁葫芦岛绥中县大法弟子,大连外国语学院毕业。大学毕业后,杨兆颖在大连一家日资企业工作。

二零零一年,杨兆颖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学校非法取消她的学士学位。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杨兆颖等三人被大连市中山区捷山派出所的恶警绑架,恶警准备将她非法教养。她在走脱时,从派出所的楼上跳下,导致粉碎性骨折,下半身瘫痪。大连医科大学医院大夫曾说她这一生都没有站起来的机会了。然而,杨兆颖通过学法炼功,在没有接受任何药物治疗的情况下,又站起来自己走路了,但一只脚仍然没有知觉。很多关心她的同学看到法轮功创造的奇迹后终于明白了真相。回到家乡后,杨兆颖办起了新概念英语补课班。

杨家四口,父亲杨光武、母亲冯柯兰、大女儿杨兆芳、二女儿杨兆颖,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是远近闻名的好人。然而这样善良的一家人却因为坚持信仰遭到了一次又一次的迫害和骚扰。杨兆颖的未婚夫、法轮功学员薛新凯在两人办好了结婚手续、准备办喜宴的前夕,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早晨被邪党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关押在本溪监狱。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晨六点,一群警匪砸碎窗玻璃,跳入大法弟子杨光武家,杨光武及妻子冯柯兰、大女儿杨兆芳被绑架。二女儿杨兆颖当时不在家。后来,杨兆颖在沈阳再一次被绑架劫持到葫芦岛看守所,后到绥中看守所,三月十四日到大连看守所,在大连看守所绝食被鼻饲灌食,造成食道、胃部损伤,无法进食。四月二十八日到绥中后继续绝食,被监禁到绥中县医院,葫芦岛看守所派了一名男普犯全天监视着杨兆颖。杨兆颖因绝食反迫害,内脏器官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体重只剩80多斤。在大连期间被大连公安局一处以“取保”并释放其父母为条件,要求其做简单笔录,遭到拒绝,她是零口供。在大连期间一直靠轮椅,无法行走,大连亲友曾为她请律师,本人也反覆要求见律师,此权利被公安一处李某某剥夺。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不法人员关树森、李文静到医院,对挂着吊瓶、打着氧气躺在病床上的杨兆颖进行非法宣判,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七年的冤狱,两千多个日日夜夜被剥夺人身自由,犹如噩梦一般,二零一五年二月,终于和家人团聚,尽管七年冤狱给杨兆颖和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刚刚回家五个月的时间,杨兆颖再一次被有预谋无理由的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姚家看守所,国家安全局是这次绑架的幕后黑手。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早九点多钟,杨兆颖外出时,在离家不远的干元宾馆附近,被大连市沙河口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两个警察拦截,之后,被六个男子强行往车里拖,过程中,腿部被拖伤,随后钥匙被抢下。在姚家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八天后才放她回家。

大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大连市沙河口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尹兴刚等人,伙同绥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唤雨等五人,拿着抢来的钥匙闯入杨兆颖家中,抢走笔记本计算机、手机和移动硬盘、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十点钟左右,将杨兆颖劫至大连沙河口分局,当晚送到姚家看守所。杨兆颖被强行绑架时,身体受伤、恶化,在姚家看守所因拒绝穿囚服,受到犯人的殴打。

八月二十一日,杨兆颖被以「监视居住」的名义从大连姚家看守所释放,却被劫持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桧柏路三百号(原大连市教养院,现大连戒毒所)院内,所谓的「大连法制教育学校」,实际上就是洗脑班。

洗脑班医生检查身体时,说右腿上被擦伤的两块地方组织已坏死,必须手术,右脚大拇指呈黑紫色,淌脓水,也需要手术,并有截肢的危险。八月二十二日上午,还被苗姓、李姓、侯姓三个邪悟者以及两个所谓「陪护」围攻,下午,「校长」来查看了腿部和脚部的伤口后,怕承担责任,通知沙河口国保大队,下午三点,四个警察开车将杨兆颖送回家。

回家通过炼功学法 腰椎粉碎性骨折痊愈。

  9.副总经理丛中笑两次被非法判刑六年

丛中笑,辽宁省大连市大法弟子,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前在大连北大车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工作了六年,任公司副总经理。

丛中笑多年来,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告诉人们真相,却遭到两次被非法判刑六年等残酷迫害。

一九九九年那场邪恶的镇压开始后,他为了不给单位带来麻烦,主动辞职,因而失去了工作。

二零零零年秋天,他在北京用贴传单的形式向人们讲着真相,揭露邪恶,在北京师范大学家属区附近被警卫发现并举报,被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当地派出所被审问,并没收身份证。当警察吃饭的时候,他闯出了派出所,又回到大连。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在离家不远处,大连海事大学家属区附近的地方,被早已等候在那里的警察强行带上了警车。执行非法抓捕任务的是大连甘井子区凌水镇派出所,抓捕的理由是在他的背包中发现了大法的真相资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丛中笑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出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到二零零一年八月,丛中笑在大连市看守所关押期间,因炼功,先后两次七十多天被戴上手铐、脚镣,手脚被铐在一起固定在铺板上。不能活动、只能坐着、睡觉不能躺下,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别人照料,吃饭、大小便都在铺板上。多次遭到狱警拳打脚踢。第一次四十多天,是张性所长下令戴的手铐、脚镣。

在他生活不能自理,为了减少对别人的麻烦,只好不吃饭。同室其他在押人员(非法轮功学员)怕受狱警惩罚,连续十二天对丛中笑强行灌食、灌水。每天灌两三次苞米面粥(将苞米面窝头用凉水泡开),多次往粥里掺胡椒粉、大蒜、药。灌食时,将丛中笑的眼睛蒙住,捏住鼻子,用牙刷撬嘴,嘴唇、口腔被捅破出血,牙齿被损坏,每天多次灌凉水,不让小便,有时憋不住,尿在裤子里。期间,还连续三天不让他闭眼睛、睡觉,并进行打骂,往脸上吐痰,拔头发等。值班狱警对这一切视而不见,置之不理。第二次三十天,是另一名所长下令戴的手铐、脚镣。期间又被所长刘某关在禁闭室里15天,戴背铐、脚镣固定在地板上。

由于丛中笑在姚家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拒绝写任何保证,坚持认为自己证实大法没有错,被认为是强硬分子,因而被加重处罚。丛中笑因为坚强不屈,加上在北京关押期间“逃跑”,被正式逮捕,随后于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开庭审理。当天他的父母及亲友到庭听审,丛中笑在法庭上始终坚持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最后他被非法重判三年徒刑。

二零零一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六月,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二监狱六监区期间,被二名以上犯人24小时监管,上厕所、洗漱都要请示,不许跟其他犯人讲话。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丛中笑因拒绝看诬陷法轮功电视节目、坚持炼功,而多次被犯人暴打。施暴的犯人不仅不受处罚,狱警李季反而对丛中笑训斥、恐吓。 二零零二年七月起,丛中笑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二监狱十二监区。

二零零二年九月,因炼功被关在严管队禁闭室十一天。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因在桌子上用纸卷写字(写不出字),监区大队长李建国问写什么,丛中笑说写真善忍,结果被关在严管队禁闭室四个月零七天。严管队禁闭室不足四平方米,不见阳光,每天坐在地板上十六小时(两腿伸直,手放在腿上),不准活动,睡在地板上,不给洗漱、洗澡、换衣服。吃饭用手抓,每天两顿饭,每顿饭是一个窝头,一勺苞米面粥,几根咸菜。大小便都在禁闭室。由其他犯人看管着,如有不从就遭到辱骂、拳打脚踢。半个月后,人已经骨瘦如柴。

由于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又染上一身皮肤病,全身肿胀,流黄水、掉皮,发高烧,失眠。期间九个多月后也没痊愈。

二零一零年五月八日,丛中笑将神韵光盘送给一陌生人,被其诬告,又被辽阳南门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并抄家,遭到殴打,丛中笑门牙被打掉三颗,后被关至辽阳看守所。期间经过二次非法庭审,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丛中笑被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早晨七点,法轮功学员丛中笑在家楼下,被凌水派出所七、八个警察绑架到凌水派出所。在派出所,丛中笑被非法搜身,丛中笑反抗,被强行戴手铐,衣服拉链被扯坏,抢走两部手机。

警察问诉江之事。丛中笑抵制他们,不配合他们做笔录,不签字,被关在派出所带铁栏的房间内。

上午九点,六个警察又到丛中笑家非法抄家,丛中笑父母不给开门,告诉警察抄家是犯法行为。警察用钥匙打开门,强行抄家,抢走六本大法书籍和真相台历等。晚十二点丛中笑才被放回家。
 
  10.刘山老师被非法判刑三年

刘山,男 ,大连市沙河口区大法弟子,原是大连外国语学院日语系教师。

自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遵循“真、善、忍”的原则,变得心境平和,耐心有加,是学院公认的好教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江泽民集团操控媒体对法轮功进行诬蔑攻击,大法弟子刘山依法去大连市政府上访、说明真相,回校后即被学校领导严密监视,不许他与校内外的法轮功学员接触,并逼迫他写放弃修炼的“思想汇报”,还以出国之事相威胁。但刘山因切身体会到修炼后身心受益,拒绝违心地放弃自己的信仰。

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早上,一夥便衣闯入大法弟子刘山的宿舍,不由分说将刘山绑架带走。据知情人透漏此事与大连外语学院有直接关系。七月九日正好是学校停课的日子,而且前不久学校决定下学期不聘任刘山。此外,学校保卫处长杨寿新曾扬言:“刘山不出半年必定教养!”他曾多次在学生大法弟子中以欺骗的手段给刘山“收集材料”。

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七月间,大法学员刘山因阻止普犯打人同时被殴打。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早上八点左右,刘山出门上班,在自家楼下,被610恶警绑架。当时他的妻子与三岁的儿子被困在家中,恶警欲强行开门没有得逞,但母子被迫离家。

刘山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又被绑架,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被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被劫持入狱。家中只有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整天喊爸爸,无奈远在武汉的年迈的老母亲只好将十一岁的孩子接到武汉去学习,而这边还要到大连看守所给儿子刘山存衣服、存钱。
 
 11.校长助理丛日旭被非法判刑三年,研究生妻子田露被非法绑架、关押、抄家、殴打

丛日旭,男,大连法轮功学员,大连文都考研培训学校校长助理。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田露, 女,辽宁师范大学毕业,最高学历在读研究生,大连市大法弟子。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下午,丛日旭和妻子田璐在大连香周路附近粘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大连市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便衣中队几个恶警抓捕。

抓捕迫害丛日旭期间,恶警对他拳打脚踢,并用黑头套套住他的头塞进车里劫持到大连甘井子分局。在甘井子分局,几个恶警围起来对他刑讯逼供并非法抄家,恶警们拽他的头撞墙,再将他踢倒,用脚朝他身上、头、胸、腰踹了很多下。经过野蛮殴打后,丛日旭鼻子和嘴都出血了,右额角和右头后侧也肿了,肺部持续疼痛、呼吸困难并留有内伤。

在非法关押期间,大连南关岭监狱狱警还多次阻止他与家人见面,剥夺会面的权利。监狱环境非常恶劣,丛日旭经常吃不饱饭,被迫害的面黄肌瘦的他出现了低血压症状。监狱还常常因各种借口不让家属前去探视。

在大连市看守所,妻子田璐经历了五次非法提审,其中有大连市国保大队恶警焦健的两次非法审问。焦健曾找到丛日旭让他当特务,被他严厉拒绝。

在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丛日旭和妻子田璐俩人以绝食的方式反迫害,抵制邪恶。二月十二日晚,田璐被无罪释放。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两点至五点半,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法院二楼五号法庭故意践踏法律,对无辜好人丛日旭开庭。尽管三位律师做了无罪辩护,令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哑口无言,理屈词穷,到最后已经没有任何话说,法院当庭没有宣判。但没过多久即遭到大连甘井子法院将丛日旭非法判刑三年。

大连法轮功学员丛日旭被非法判刑三年后,他母亲张秀珍悲伤过度,又遭中共警察多次上门恐吓骚扰,导致双目几近失明,卧床不起,没能看上儿子最后一眼,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含冤离世。了解到孙子冤刑的爷爷也病重不起,瘫痪在床。

 12.胡淑珍教授、市政协委员被非法判劳教二年

胡淑珍,大连大学体育学院教授,市政协委员,大连市开发区大法弟子。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日在双D港附近发真象材料时,被恶人举报。不久来警车将她强制带到大连开发区湾里派出所,后被警察非法抄家。因为她坚修大法,曾被非法关押在大连戒毒所,又被关押在大连教养院被非法判劳教二年。在大连教养院,遭到刑罚、逼迫签字、强行放弃修炼。因晚上炼功,遭到干警用胶皮棍、电棍等刑具毒打,有个别学员被打昏过去。其中14个人遭强行严管,胡淑珍是遭强行严管其中之一。

 13.仲淑娟被七次非法关押劳教,遭到酷刑折磨、侮辱和性摧残,家破人散

仲淑娟,女,大连理工大学商店职工,被开除工职,一九九九年以后她被七次非法关押,共达八年之久,在大连劳动教养院和马三家劳教所,遭到非人的折磨、侮辱和性摧残,酷刑和毒打等残暴迫害。
 
(1)在大连劳动教养院遭到非人的折磨、侮辱和性摧残

一九九九年她进京上访后,在大连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八天,在大连劳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两年零四十天,在大连教养院期间受尽了非人的折磨:不让睡觉,体罚,在小号里迫害了三次:绝食后被灌食,劳教所警察恶人拿起给别人灌食后沾有的苞米糊、尘土、头发茬的管子也不消毒,反复插进抽出故意折磨、迫害她,还当示范给屋里站满了的、刚从警校毕业还没穿上警服的小女警们看,教唆她们如何进行迫害。绝食时双手背铐不让睡觉,送小号敞窗冻着。

有一次她被恶警大队长韩建旻用胶皮棒打,“飞机式”体罚三天三夜。因她坚定不屈,又被韩建旻扒光衣服,吊在铁笼里长达十七个小时,并用拖布柄对她下身进行折磨,以致大小便失禁。因不戴劳教牌,她就又被送入小号迫害,进小号脱鞋搜身,脱衣吊绑在小号钢棍,嘴里塞脏布,两胳膊成一字形,把左腿脚面朝上绑着、右腿不绑,前后左右搬,疼痛难忍。小剪子扎脚心,把下身的会阴部对准椅子高出部位摇,被穿鞋的脚踹阴部,被带尖的拖布把,往阴部捣,致使会阴部位破损、溃烂,血肿,造成大流血。被摇椅子疼得她紧塞在嘴里的脏破布都喷出来了,身上绑的绳子在挣扎中都断了。狱警又用大可乐瓶子,装满水,往她嘴里灌。不张嘴,就用装满水的瓶子打肿她的嘴,然后拿纸、笔逼她写所谓「转化书」,不写继续折磨。日以继夜反复折磨,当吊刑卸下时腿残手残,裤子里全是血和便。之后,两个人架着拖到严管室,四肢铐绑在死人床上,大流血床板子都被染红了,人已休克,头戴刑具帽。其后,一天两次上厕所,手肿黑紫,手残不能握了,上厕所、吃饭只松一只铐,后来才一点点恢复知觉。这样过了八天,仲淑娟身上都长褥疮了,才让上楼,摘下刑具帽,发现头顶一块有两公分大小的包,没有头发了,特别疼,耳朵也红肿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才结束了严管。

仲淑娟上楼后,晚上浑身疼痛不能入睡。拖着受创的身躯被强制劳役,扶着楼梯下一楼干活,恶人怕曝光,不让她洗澡,到期又加四十天。仲淑娟被折磨连续六天不让睡觉、二十四小时体罚,困的站着就睡着了,一宿九个劳教犯折磨:鼻子、脸上、脖子上粘满纸条,戴高帽子,纸腰带,上面写满了攻击大法的污言秽语,衣服被扒光,用彩笔往身上写、衣服上写脏话,还扯着满库房游斗,边走边打,墙上挂满了邪恶的标语、用一大板子吊墙上把着手写所谓「三书」,手被摁得破皮青紫,腿被绑一起,头被压在木桌子上把着手写进行迫害和侮辱。

有一次,因为晚上炼功,大连教养院把仲淑娟等14人强行严管,十来个干警手提胶皮棍、电棍等刑具,气势汹汹地打他们,有的学员被打昏过去。所有被打的学员都有不同程度的打伤、淤肿,甚至脸都变形了。打人的干警中以雍鸣久、王军、林毅等队长的行为最邪恶。雍鸣久从直接管法轮功学员开始就以各种手段破坏大法与迫害学员。他们在打学员时,一边打一边喊:“我们就是地狱的小鬼,马三家的做法我们也会。江泽民说打死白死!……”其中孙队长说:“我要把你们打成小鬼,打死你们不犯法,让你们变成鬼转世也当警察……”其恶毒尽显。

(2)在马三家劳教所遭到酷刑和毒打

第一次在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四个月,第二次在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零十六天。在马三家劳教所被上大挂抻刑:头被塞进二层铁床里,两手用铐子铐在二层床两边,腿用一个三角铁棍固定绑在一层铁床上,腰弯的站不住,又累又疼,她们怕仲淑娟麻木没感觉达不到酷刑的效果就又来活动她的手腕,使她更加疼痛难忍,被这样抻了两天两夜,致使仲淑娟浑身肌肉萎缩。还经常被警察和劳教犯毒打。

二零零三年十月,仲淑娟被非法劳教两年送到马三家女二所。十月中旬打“攻坚战”,第一次她被七天七夜不让睡觉,之后又经历了第二次七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站在一块方砖上,不许走动,不许上厕所,把头和脚绑在一起,长时间“打坐”,用铐子吊起来,把衣服扒下来,满身写上谤师谤法的污秽语言,甚至强行按着手往已写好的三书上按手印。第三次是肉体折磨。六个人两个拍头打肩扯下巴、扯耳朵、戴纸帽子、扎纸腰带,满屋子游斗。脱光衣服往肩上用彩笔画满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话。被关在黑屋子里十二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造成高血压、心跳过速、缺蛋白。在厕所里被迫害近二十天,被按在地上灌食,恶人骑在身上。

二零零三年秋扒苞米,仲淑娟累得躺在床上睡不着,就起来炼功。结果被恶警杨晓峰关在昏暗阴冷的小库房里,两手平架铐在凳子上。吃饭时只打开一只手,而且不让睡觉,这样折磨了七昼夜,使她的心脏功能和血压都出现了严重问题,化验血和尿都出现异常。二零零四年秋季扒苞米,她又遭此厄运,身体严重受损。十二月二十八日,二大队恶警把她等近40位坚定的大法学员集中关在靠大山的最潮湿阴冷的房间里严管,安排在五分队。有三个恶警和四个坐班的时刻监视,不让说话,不让活动,动辄训斥,上厕所也要刁难,整个空气都是紧张压抑的。

二零零五年元旦,大法学员集体绝食,要求见司法局领导,要求停止迫害无罪释放。仲淑娟被关小号七天,多人强行把她按倒在地,插鼻管灌食。当她告诉这些人这样做是犯罪时,一个男恶警说:“没办法,不给你灌食,我们饭碗就没了。”绝食时双手背铐不让睡觉,送小号敞窗冻。
 
14.优秀护士周艳波五次遭非法绑架劳教迫害九死一生

周艳波,女 ,一九八六年七月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附属卫校,分配在大连开发区医院从事护士工作。

周艳波,坚持修炼使他身心受益的法轮功,于二零零零年十月被绑架,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先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沈阳张士劳教所、沈阳沈新劳教所、大北监狱,经历异常残酷的酷刑摧残,九死一生。作为大连开发区医院的元老,为医院的扩建和护理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却被剥夺了工作权利,不开一分钱的工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她们单位领导多次找谈话,逼迫放弃信仰,交书。因她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医院先后给她警告、记大过、开除留院查看等处分;取消她先进工作者的资格;降低工资;扣发奖金。 有一次,书记找她丈夫谈话,目的是逼他说服周艳波,说如果还炼就开除公职。她丈夫一听急了,回家逼她放弃信仰,(过后他也后悔、自责),把她鼻梁骨打折了,眼圈青紫,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家里的玻璃窗和玻璃杯都砸碎了,满地都是破碎的玻璃碴……

二零零零年夏季的一天,单位领导伙同当地派出所警察欲将她和单位另两位护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被她们正念抵制,结果绑架未遂。事后才得知单位为达到给她们洗脑的目的已经给她们三人每人交了2000元的洗脑费。

  (1)上访被秘密绑架到马三家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五日去北京为法轮功问题上访,十月十八日被北京东巴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北京东巴派出所二天一夜,二十日被劫持到大连戒毒所强制洗脑,他们用打、骂、罚站、罚蹲、电刑等办法强制她放弃信仰。

十月二十七日,把她劫持到了开发区刑警大队一中队,特派重大案组的刑警对她整天整夜的审讯。连续五天五夜不让睡觉,三、四个警察轮番的昼夜对她进行轰炸、引诱、欺骗、威胁、恐吓、侮辱等,把她折磨的头晕脑胀,反复逼问她:谁让你去的北京?和谁一起去的?

十月十一日把她劫持到大连看守所关押,期间强迫做奴工,选豆子,一百斤的大麻袋装满了豆子,运进来,选好了再运出去。强制坐板、不许炼功等。每天吃的是白菜汤和萝卜汤。五十一天,她被煎熬的身躯消瘦了二十多斤。家人去接见也没让见。因她去北京上访,当地公安部门向家属勒索5000元(罚款)。

十二月二十一日没有任何法律程序把她从大连劫持到了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在那里为逼她写“三书”(即“悔过书”、“决裂书”、“保证书”),打、骂、罚站、罚蹲、在厕所里蹲着、强制坐板凳、超负荷的奴役。“包夹”二十四小时监视她的一言一行 ,一举一动向管教汇报。给她身心造成极大的压力和创伤。

她被秘密绑架到马三家,没有人告诉我家人,家里人到处打听、查找才知道的。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五那天,我家人从大连赶到沈阳,因为我坚持信仰不妥协而不让我们见面。家人带着对我的牵挂和担心返回大连。

 (2) 投入男子劳教所折磨、强制洗脑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九日,她和其他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一同被劫持沈阳张士教养院变换招术迫害。刚到那里,警察就对她们说:“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说这是江泽民的命令。”

男女同居一屋,同吃同住,三四个人整天围着强制洗脑。她刚进去就有两男一女在那等候,首先问这问那,了解底细实施对策。昼夜不让合眼,闭眼打一下盹,他们就马上推醒。他们轮番对她轰炸、谩骂、用恶毒的语言侮辱挖苦、栽赃师父和大法。经过二十天的强制洗脑他们也没达到目的。

同年(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她们九姐妹被押送到沈阳沈新劳教所。她被摧残后的身体已经是弱不禁风了,还是逼她们走路、做操、拔草、报数,还逼她们观看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录像。因她不准他们播放诽谤大法和师父的虚假报道,在大队长郭勇指使下,他们把她关到禁闭室里,还用手铐把她铐起来吊在铁栏杆上,她在剧痛中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沈新教养的警察还围着她说着、笑着。在她绝食抗议他们的违法行径时,大队长郭勇指使男普犯把她按压住进行暴力灌食。

在沈新教养院期间,她丈夫、儿子,还有妈妈、姐姐先后都去看望,但是都因为她不转化就不让接见,丈夫去看她时还被狱警骗去500元钱,说给她买吃的,结果她一分钱也没花着。他们不但不让家属接见,还不许家属给存钱,她们身上分文没有,连卫生纸和洗衣皂都是那里好心人给的。

在沈新教养院期间,两次把她投入大北监狱地下监管医院,在那里遭受更严重的迫害,酷刑折磨,戴手铐、脚镣,身体呈“大”字形扣在床上不能动。她和邹桂荣(已迫害致死)、尹丽萍、王杰(已迫害致死)等绝食绝水抗议无理迫害,要求无罪释放。狱警指使犯人把她们一个一个拖出去,按在地上揪头发、打嘴巴子、无数次的野蛮插管,往胃里灌大量浓盐水、生玉米糊等,食管被插破了吐出了鲜血,头发被他们一缕一缕的揪在地上……

在她身体极度衰竭,枯瘦如柴、体温40度、心跳150-160次∕分、心电图异常、医院诊断心衰、肾衰的情况下,双腿已经不能走路了,一“保外就医”形式获释。回家后才知道放她时沈新教养院的警察还象她家人勒索3000元钱。

 (3) 再遭绑架毒打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她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大连金州区拥政派出所警察绑架,一个年轻的男警察,姓雷(警号是:202277)来审讯,问她叫什么名字?她没说,他就劈头盖脸打她,到了晚上把她扣在“老虎凳”上,手铐铐的过紧,造成双手青紫、发凉并肿起来了。

第二天又来了两个男警察,又开始对她一顿毒打,刑讯逼供。她不想连累别人,没有报出姓名、住址和单位。他们就恶毒的打她。十一月一日她关押到大连金州看守所,为反迫害争取人身自由,她又绝食绝水十一天,遭受了毒打和残暴的野蛮灌食等迫害,于十一月十一日晚以“取保候审”名义释放。

  (4)被非法剥夺工作、流离失所

在获得自由后,她多次找到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要求恢复工作,递交书面材料。继赵文友之后上任的院长李学忠和人事科长李猛因她坚持信仰坚决不给恢复工作。李学忠和李猛说要想上班就必须写“保证书”。

二零零一年九月,她们医院三位护士一起多次找到院长李学忠,要求上班恢复工作,李学忠说:“你们已经不是医院的职工了,被开除了”。我们说:“开除了?我们怎么不知道啊,开除了也得有个手续呀”。李学忠说:“没有手续,口头开除。”要想上班就得写“保证书”(保证不学不炼法轮功)。她说:“炼功不影响工作,我没有违法”。李学忠不但不安排工作,反而撵她们出去,还打电话报警说她们妨碍他工作要抓捕她们。

从劳教所里获释后,沈新劳教所就不时地往家打电话骚扰,连她姐姐家、弟弟家都不得安宁,经常接到骚扰电话,问她身体怎么样,如果挺好还得把她收回去,说“刑期”未满。有一次她在家中,沈新劳教所狱警邓阳往她家打电话,正好她接的电话,说他们在金州,问她家怎么走,要来看看她。她放下了电话,为了她的人身安全,她离开了家,被迫流离失所……

年幼的儿子没有妈妈的照料,在学校里时常受不明真相的人歧视和欺侮,幼小的心灵遭受了极大的创伤,时常一个人在家里哭。她丈夫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那时派出所、劳教所及她俩双方单位领导都给他施加压力,又怕她再次被抓,警察还是不时地往家打电话,到她丈夫单位骚扰他,问她在哪儿干什么等等。他于2003年他单方提出离婚,大连市金州区法院没有给她送达,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开庭并判处离婚的决定。

她被迫流离失所,在外面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生活上靠亲戚朋友接济,居无定所。这些年搬了十几次的家。十五年单位没给她开过一分钱的工资,连个下岗职工的最低生活标准都没享受,生活上的艰难和精神上的压力靠着顽强的毅力走过了一年又一年。
 

流离失所的日子,警察还到处找她,她也不敢公开露面,但生活所迫也得四处打工。记得她第一次经别人介绍到一家诊所打工,老板问她在哪儿毕业的?以前在哪个单位工作?为什么现在不上班?我如实地说了,结果干了一天活就给她结帐了,给了她二十元的工钱,说以后什么时候需要你再找你。她知道这一定是因为我炼法轮功怕受牵连。

  (5)在铁岭看守所遭“抻刑”等酷刑、九死一生

二零零二年十月八日,一位家住铁岭的朋友接她到她家去住,谁知刚到她家当晚,正赶上铁岭市公安局“大搜捕”,当时王立军任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当时抓她的四个男警察对她劈头盖脸、拳打脚踢,打得她遍体鳞伤,把家中大法书籍和贵重物品抢劫一空,她本人随身带的钱物也被他们搜走,出狱也没返还。

第二天她们被劫持到铁岭市看守所。更严重的是连续二十四小时的酷刑折磨,将她的四肢伸到极限再用铁环固定在地板上,叫“抻刑”,长达一个多月。

铁岭的三九天零下三十多度,呼气成霜,他们不让她穿棉衣,只穿一件单衣服固定在地板上,并打开窗户冻,还让犯人在身上踩来踩去的。一个月后又把她脖子和脚用铁链子拴在一起再固定在地板上,坐卧不安,令人痛苦不堪,撕心裂肺。由于局部长期受压血流障碍,造成日后半年的时间右腿才恢复知觉。

那里的狱医钱大鹏更是狠毒,野蛮的给她插胃管,插不进去就打她嘴巴子,把她打得满脸青紫、肿的象馒头,嘴里还不停的骂着、叫嚣着。用大量的冲厕所水或浓盐水在极短时间内往胃里灌,直到造成胃出血才拔出,胃管已经沾满了脓和血……

这期间三次给她往“马三家”送,都因为体检不合格而拒收。十二月九日,在她又一次生命垂危,医院诊断心衰、肾衰的情况下才放了她,又向她家人诈取四千元钱,不给任何凭证。

  (6)第五次遭绑架、又一次生命垂危

她在弟弟家住了一个月,残酷折磨后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灾难又一次降在了她的头上。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一日,她在朋友家被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绑架,在中山分局地下室关押了两天一夜后劫持到大连市看守所,二十天没吃没喝,凹陷的眼球都不能转动了,舌根已经僵直了,干枯的身躯摸上去似乎没有了温度……
她姐夫去接的她,把她送到了弟弟家。

这几年,由于她的被迫害,家人一共被勒索了一万三千多元钱。这笔钱就象巨石一样压了她好几年。

由于她多次被抓,她妈妈惊吓、焦虑、担心、惶恐,精神上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又为她的工作和生活没有着落而伤感,于二零零六年二月过早的去世了。

江泽民发出的“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使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在执行他的命令,大连开发区医院剥夺了她十五年的工作权利,扣发她所有的工资和一切生活补贴以及中国公民应享有的待遇,直接经济损失达200多万。这些年来她一直在找,要求恢复工作,从李学忠院长到岳忠生院长,再到李元忠院长,还有人事部部长李猛,她无数次的找过他们,他们互相推脱不给解决工作问题。现任院长说找政府解决。其他相关部门她也找过,他们也是互相推诿,直到今天也没解决。

15.董明三次被非法拘禁劳教,遭酷刑迫害

董明,男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原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九九四年七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系本科专业,同年分配到长春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计算机室工作,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并开始修炼。

董明原在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工作,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开除。他曾于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遭绑架并送朝阳沟劳教所一年四个月,于二零零四年五月被再次送进劳教所一年四个月,二零零七年七月第三次被送劳教所一年又二十八天,在劳教所遭奴役和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董明到北京天安门广场炼功,呼吁“关注和停止迫害法轮功”,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被广场上的便衣和警察殴打、绑架、送到吉林省驻京办事处,董明眼睛被广场便衣打得出现飞蚊症症状至今未全愈。当天被戴手铐押送回长春市公安局,后又被送往南关区分局,被拘留15天。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单位人事科以三个月未能联系上董明为由,并明确以董明不放弃法轮功修炼为借口,由吉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所长夏景岐签字做出了开除董明公职的决定。二零零一年五月九日,单位责令董明搬离单身宿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明在天安门广场因阻止警察殴打法轮功修炼者被警察野蛮殴打,随后被强行带到天安门分局。在天安门分局,董明阻止警察抢夺法轮大法好横幅,被警察猛烈拳击左肋,致使董明在之后的一个月无法左肋朝下侧卧,半年后才恢复。
 当天被送往燕山看守所。在燕山看守所期间,看守所警察为获取董明姓名及户口所在地,暗中指使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迫使董明以食指和中指夹方头筷子,并用手握紧猛搅筷子,致使董明手指根部皮肤脱落。又被犯罪嫌疑人强行要求盘腿,并有人双脚踩踏两大腿和小腿连接的关节处猛烈跳跃以加重痛苦,不时遭受殴打。

随后在警察审问中多次以秘密拉到野外挖坑活埋、被送新疆戈壁滩大监狱、长时间头浸大水缸、灌辣椒水威胁恐吓要求说出姓名地址。后又在提审过程中因董明不予回答姓名地址以拳头猛击面部。更以侮辱性的用皮鞋刷刷董明头发,反铐双手披破旧大衣称“像张大帅”。

在绝食抗议的第五天,被警察拉到附近一家医院进行野蛮灌食,董明被绑在病床上,口腔及牙龈部被器具严重损伤,喷溅出的血液弄的衣服和病床上到处都是,一个警察当时说,幸亏董明穿的是棕色的衣服不显眼,否则全是血太吓人了。灌食后董明及其他七位法轮功修炼者一道被单独关押在一间监舍,七天后,再次被野蛮灌食,被董明以死拒绝灌食未果,当日被诊断急性肾衰竭,随时有生命危险。第二天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晚释放。

二零零一年三月,董明在广西宜州参加交流会被绑架,关押到宜州看守所,在看守所绝食遭到野蛮迫害。狱医灌食不以能否将流食灌入肠胃为目的,而是以“让他遭罪”手段进行所谓的灌食,董明因此以头撞看守所石墙抗议看守所警察毫无人道的迫害行径。

二零零一年四月,董明被送回长春关押进兴隆山洗脑班。在洗脑班,被禁止外出,每日被强迫收听收看诽谤法轮功的音像资料,终日被关押在一间无法与家人朋友见面的房间,在炎热的天气,还要被要求紧闭门窗,使室内气温升高,用高温胁迫转化。只有被转化才可以有机会和家人见面。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在无法承受的迫害中妥协才被释放。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晚,董明与同是法轮功修炼者的李伟、李艳春在长春市朝阳区凤凰楼董明的租住房内吃饭,被前来的警察强行绑架到朝阳区公安分局,并将董明当时的女友祖传的玉手镯盗走,董明抗议绑架,拒绝回答姓名等身份信息,遭到分局警察的毒打。
 警察先是将董明的高度近视眼镜摘掉,然后重拳猛击胸口处,董明当即倒地,被打人警察抓住双耳强行拎起,豆大汗珠和失常的面色引来多个警察围观,之后被带到另一个房间,警察用约2厘米厚4厘米宽1米长的木方抽打董明臀部,最后木方被打折成三节,之后警察一边掐董明的臀部一边询问身份信息,强制不让睡觉。

第二天董明被送到朝阳区公安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在那里被派出所所长抓住头发往桌子上摔,要求转化不修炼,被拒绝。当天被送往大广拘留所,在拘留所检查身体时,发现董明无法坐下,脱下裤子查看臀部,拘留所拒绝接受,被建设广场派出所强行要求收留。进入监舍后,监舍里面的班长得知董明的情况后,看到董明的臀部和大腿被打的全部黑紫,震惊了半天,才说出“这帮警察真狠”,给全监舍的人看,都说警察不是人。经过近半个月的毛巾热敷,黑紫的部份尚未褪去。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董明被送进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

在朝阳沟劳教所的新生大队,董明及其他法轮功修炼者一同被强制要求长时间坐塑料板凳,并且前后左右推挤在一起没有任何空间,一动不能动,时间一长,酸麻得不能站起,最后臀部坐出了茧子,同时每日还要被强迫听警察高士路(音)诽谤法轮功的讲说,任何不听的都要遭到毒打,定时大小便,家人会见也被剥夺。在新生大队还发生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被强制仰头坐塑料凳,动作稍有偏差便遭毒打。

从新生大队到三大队后,董明遭犯人以脚砸腰(犯人叫摘腰子),坐、走路、站立、卧倒都会剧烈疼痛,走路一瘸一拐,而这一切作为三大队从队长到管教警察无人过问,一个月后才恢复正常。此外,董明还被强制劳动从天亮到天黑。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董明在全身长满疥疮、极度虚弱的情况下,因拒绝转化被强制通宵坐板凳,第二天,董明抗议此酷刑,在早饭时间从食堂二楼跳下,造成腿脚部份受伤,外出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就医后也未告诉本人诊断结果,只是允许长时间卧床,很长一段时间生活不能自理,证人安立国。

在之后的第三天,劳教所再一次搞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董明在不能行走的情况下,被劳教所所长王延伟命令两个犯人拽着胳膊快跑,给董明造成极大的痛苦。

此后,还给董明加期四个月,劳教所不让会见家属。董明对此决定不认可,要求见司法局郎局长申诉,被劳教所警察张伟拒绝,无奈只好以书面形式通过父母会见传递申诉请求。董明父母在得知其跳楼后,认为该事件事出有因,是劳教所单方面侵犯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权利才造成此恶果,应撤销对董明的加期决定。但劳教所方未予理睬。后董明父母上书司法局郎局长,对朝阳沟劳教所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诉。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一日,董明被解除劳教,劳教所将迫害继续延伸,与董明户口所在地610机构勾结,董明再一次被非法限制自由送往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迫害法轮功的兴隆山洗脑班。

在这里,董明被单独拘禁在一处几平米的房间,不得炼功、学法,做转化的沈全红(音),开始以伪善的不了解法轮功为借口,要求对他所提出的所谓的“不解”的问题进行书面回答,如果不写,就以暴力相威胁,董明还被沈全红强制灌输诽谤法轮功的文字及声像资料,后来沈全红以这些书面材料为所谓的证据,威胁恐吓如果不转化,这就是送劳教所监狱的证据。在董明提出不想转化,既然中国不被允许修炼法轮功,那就出国好了,沈全红回答不允许出国,就是要迫害你。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七日,董明到郭姓法轮功修炼者家串门遭遇绑架。长春市宽城区小南派出所警察不问青红皂白先是殴打董明,后董明不配合绑架,被手扳下颌骨强行拖进警车,被脚踩着拉到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

在这里,董明被摘掉高度近视镜铐在铁椅子上一昼夜不能动,期间,有警察进入往董明口鼻灌芥末油,董明抗议暴行以头撞铁椅子导致头部流血招来更多警察才得以制止此暴行。除此之外,办案人陈鹏还私自侵占董明财物,现金260余元,手表,腰带,夹克,董明父亲与陈鹏交涉要求归还财物,陈鹏百般抵赖推脱至今未归还。
  之后董明被送入铁北长春第一看守所。第15日被提外审送到女子监狱东一处房产迫害,期间,董明被使用老虎凳酷刑,并被殴打,往身上浇凉水,晚上董明被带到一处地下室,仍旧被坐老虎凳,全身浇水用风扇吹,董明被冻休克过去,后打开锁铐后无法动弹,警察逼迫董明在编造的笔录上签字。

二零零四年七月,董明被送朝阳沟劳教所劳教,同年九月,被转送苇子沟劳教所劳教。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苇子沟劳教所举办迫害法轮功的攻坚行动,董明因拒绝转化被强制要求坐塑料凳到半夜12点才可以睡觉,董明抗议此违法行为,以三根针刺左胸抗议,第二天被送公安医院做开胸手术。在身体尚未达到出院标准情况下,被苇子沟劳教所强行接回劳教所开加期大会,董明抗议此加期大会被强行拖出会场,仍被加期四个月。

董明父母目睹董明再一次遭受迫害,对公安干警及司法警察无视法律对董明进行无法无天的迫害悲愤至极,将办案人陈鹏和苇子沟劳教所王本立陈杰等控告到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要求撤销加期、立即解除劳教。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董明被解除劳动教养,但仍未逃脱被迫害,苇子沟劳教所以谎言欺骗手段欺骗家属,将董明又一次送进洗脑班,后因董明绝食抗议被释放。

二零零七年七月以来,董明被长春孟家屯派出所,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关押并遭到酷刑逼供,包括用塑料袋套头,使人窒息;用笔杆夹手指;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猛击头部。董明被非法劳教一年,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送至长春市奋进劳教所。超期非法关押后,又被邪党以开奥运为由,劫持到长春零公里附近的一个洗脑班进行非法关押。

二零零七年七月董明在自己经营的店面内营业时,被同是法轮功修炼者的朱晓光叫出,在尚未说话的情况下,被一群警察蜂拥而至绑架到孟家屯派出所,董明质问为什么抓人,被警察一顿暴打,董明质问在场的派出所高所长为何属下打人,高所长不吱声,换来的是更加猛烈的殴打。之后高所长将所有董明的财物一并抢走,在董明父母义正辞严要求归还后仍不归还,最后董明父母告到长春市公安局纪检委后,才归还部份财物。

期间被长春市公安局一处提外审到吉林女子监狱东一处房产,先是被警察以麻将块夹手指,再被捏锁骨造成剧烈疼痛,拳击头部,后又被塑料袋套头窒息迫害,最后办案人员王善宇半夜不让睡觉,用未开封矿泉水瓶连续猛击头部,威胁董明,如不交代“罪行”,便打得你看不出外伤,但终生处于病态。董明遭刑讯逼供被强迫签字,后被送到苇子沟拘留所。十五日后被送往奋进劳教所劳教。因遭受一系列构陷迫害,董明对聆询通知深觉无望,拒绝在这种冠冕堂皇实为无效的告知书上签字,对法律体系彻底失望。
 
16.李东旭被非法绑架、抄家、马三家教养院迫害

李东旭,女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沈阳东油管理局财务高管。

因家族有遗传病史,李东旭从小就被肝炎、肺结核等病痛折磨,不断医治也没有好转。九十年代,她的父亲遇车祸不幸身亡;第二年她三十多岁的哥哥又因家族遗传病,花了巨额医疗费也无济于事,最后还是早逝。

李东旭和母亲在没有活路的情况下,李东旭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身体奇迹般地康复了,性格也变得开朗了。法轮大法给李东旭和母亲带来了人生的光明。李东旭女士善良随和,严谨敬业,工作出色。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左右,李东旭在单位被沈阳市国保支队、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绑架,开始被非法关押在昆山派出所,并被非法抄家。当时李东旭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一人在家,被土匪恶警吓呆而不知所措。李东旭与老母亲相依为命。女儿被非法绑架、抄家,老人每天以泪洗面。

二零一三年九月,习近平要来沈阳市观看十二届全运会,并安排去小区视察,辽宁省和沈阳市政法系统人员惧怕法轮功学员亲触习近平喊冤,现身揭露对法轮功的迫害,于八月三十日晚强行绑架了包括李东旭、于溟、高敬群在内的十多位沈阳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沈阳市国保、明廉派出所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李东旭的单位,绑架李东旭。李东旭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看女儿一直没回来,去单位打听才知道女儿被绑架,听到这一消息,无助的老人号啕大哭。

非法审讯期间,沈阳市国保一男警察强行脱光李东旭的衣服,把她单独关在一屋内,三名男警察手持电警棍,声称要电击李东旭的阴部。后来一名“王姓副局长”看到,说“像什么话,赶紧把衣服穿起来!”才作罢。一警察又打了李东旭四五个耳光。李东旭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迷迷糊糊,这时警察强迫她在“笔录”上签字。

随后,沈阳市国保将编造的“案子”交给沈河区国保大队和沈河区检察院,继续迫害李东旭。李东旭于十一月下旬遭非法批捕期间,检察官“检提”时,李东旭对“侦查笔录”的真实性予以否认。检察官竟然“要求”她承认:手机是其它当事人提供。

第二天,李东旭的老母亲去明廉派出所,正碰上警察要将李东旭劫持到看守所。就一天一宿的时间,老人看到女儿消瘦、憔悴了许多,看起来是没吃、没睡,受到了折磨。后来,老人不断地去明廉派出所要人,可派出所推脱说不归他们管,是皇姑分局国保大队抓的人。老人又去皇姑分局找国保大队的人,门卫不让进门,说警察都去看守所办案了。就这样八十多岁的老人被推来推去的。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律师到沈阳市看守所会见李东旭,看守所说因李东旭不服从规定,拒绝会见。

自从李东旭被绑架后,她的母亲一直不停的去各部门要人。三月二十一日,老人家再次去沈河区检察院,被告之说“案子”退回国保大队补侦。老人家接着去沈河区国保大队,却被门卫挡住,说:有规定了,不让炼法轮功的进。

二零一四年六月前后,构陷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案卷”已经到达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十月三十一日九点四十分,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开庭,图谋迫害法轮功学员李东旭、于溟、高敬群。当天的庭审只进行了程序性的审查,没有进入实质的开庭。高敬群女士当庭拒绝法院指派的做有罪辩护的律师,使得法院而不得不休庭。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二次庭审,于溟和家属们当庭要求法院使用大法庭公开开庭,要求更多的家属参加旁听,主审法官焦玉玲拒绝了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宣布延期到周五开庭。所有辩护律师坚决抗议,法官最后自顾离去,所谓“庭审”成了一场闹剧。休庭后,公诉人检察官张晨宇还没走,董前勇律师上前找他,问:“你证据不足,凭什么起诉?”然后逐条和他讲理。刚开始张还辩解,问了几条后他就回答不上来了,匆匆离开。董律师追上去继续和他理论,他慌忙跑下楼去。次日,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在法庭内外一片抗议声中,“延期到周五开庭”也最终取消。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于溟和李东旭的母亲去旁听,竟遭所谓的“法警”拳打脚踢,于溟的母亲一度被击昏。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红。法庭里的李东旭听到母亲的叫喊声,痛哭不止:‘我妈妈都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你们没有父母吗?” 之后,律师要求法官将对于溟等人施行诱供的国保警察赵晨驱逐出庭,并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相关人员进行司法回避,合理合法的要求却遭到陪审员刘勇对律师的指手画脚、喧叫指责。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商议后宣布不予以回避,继续开庭,此举遭当事人和律师一致抗议。法官不顾抗议强行再次开庭,不到一分钟后于溟因不能忍受母亲被殴,突然摔倒在地,脸色蜡黄,不省人事,于母不顾自己的身体扑倒在儿子身边哭喊起来,法庭乱作一团,不久,一一零与一二零救护车到达,法官焦玉玲气急败坏地喊道:“不开了,不开了”。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末,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从沈阳市看守所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新收大队非法关押,李东旭不签字(考核表),恶警就用电棍电她,不让亲人探视。李东旭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被非法关押到期。

17.陈丽艳被辞退公职,遭遇九年非法劳教迫害,九死一生

陈丽艳,女 ,英语专业自考大专学历,家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簸箕寨村。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曾在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职业中专任外聘英语教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陈丽艳再次去了大连市信访办。面对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交警按照上级的命令故意让车辆都往法轮功学员集中上访的街道方向开,其它街道却很宽松,一时间,整个上访的街面上很乱,交通阻塞,上级借此以维护社会秩序为名,警察由引导性的驱赶法轮功学员变成暴力性殴打、野蛮驱赶,陈丽艳也遭到了警察的撕扯。法轮功学员陆续被驱赶到大连市政府门前的广场上,大约有五千多人。大连市政府调动了海陆空军队在市政府广场提前戒严,并动用数十辆大客车,将法轮功学员分别送到各个学校里,不准出入,然后登记。到了晚上,由于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不见亲人回家,就陆续去了大连市政府要人(当时的大连市市长是薄熙来)。迫于压力,大连市政府通知各个学校在当天晚上释放了法轮功学员。陈丽艳在当天晚上九点多被放回家。

正当陈丽艳为新学期的首任班主任和英语教学工作全力做准备时,校长于福润多次找她谈话,要求她说诬蔑法轮功的话。修炼法轮大法使她身心受益,怎么能丧失良心说法轮功不好的话呢?她无法接受这一无理要求,被迫辞职。

陈丽艳于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踏上了进京上访的历程,上午十一点多,当她在北京市某招待所休息时,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展览路派出所的警察非法劫持到派出所盘查,搜走她身上带的大法书《洪吟》。下午四点多,又将她带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看守所。四天后被营口盖州市公安局及芦屯镇的四个警察将她非法押回,途中她被铐着手铐。

九九年十月一日,陈丽艳被非法关押到盖州市看守所。十月三十日,陈丽艳被非法劳教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盖州市公安局四个警察将她非法送进了马三家教养院。教养时间是: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入所后,陈丽艳被拉到了一座三层的空楼里,这就是最早的马三家女二所。恶警强迫学员集体学背“三十条”(教养院的院规),陈丽艳不背,站在地中间起头背《论语》和其他大法经文,恶警苏境拿电棍电击陈丽艳的脖子。第三天,陈丽艳被送进了女一所与普通劳教犯人同住在一起。

陈丽艳被分到女一所一大队二分队,几天后,所长周芹带领大约七、八名警察把十名学员叫到教室内,由周芹给学员读诬蔑法轮功的报纸,其中一名学员起头背《论语》,所有学员便齐声背,周芹及其它恶警狠狠地连喊带叫的踢打学员,其中的一名恶警揪着陈丽艳的头发使劲往地上嗑,打她大耳光。

在车间,陈丽艳拒绝奴役劳动,恶警对她体罚,强迫她在车间门口撅着(姿势为:双手平行着地,两腿绷直,不准打弯,上身与两腿成九十度角。)陈丽艳继续抵制迫害,恶警王艳平指使犯人张学旭(本溪人)揪着陈丽艳的头发,用脚使劲的将陈丽艳从队长办公室门外踹到门里。

陈丽艳拒绝奴役劳动,大队长王艳平、指导员顾全艺将陈丽艳强行送进了归属于马三家教养院的沈阳市新生看守所(即小号)。半个多月后,九九年十一月末,陈丽艳又被带回女一所。

九九年十二月下旬,陈丽艳与其他学员集体炼功,恶警暗中指使十多名犯人对她殴打。犯人有:带工头本溪的张学旭、大连的张宏伟、沈阳的韩雪梅、丹东的孟云、本溪的臧晶、沈阳的刘春荣等。陈丽艳的头部严重受伤,鼻子被她们的拳头打的大量流血,无数耳光打的她两眼直冒金星……

第二天,陈丽艳因要炼功,被恶警王艳平强行关进了禁闭室,用手铐将她的双手背铐在暖气管上,每天24小时只能站着不能坐着,不让睡觉,指定两名包夹犯人看管。第三天时,恶警王艳平带她到医务所检查,医生说她严重脱水,需喝盐糖水。陈丽艳不配合,恶警王艳平气急败坏地拿出高压电棍猛烈电击陈丽艳的脖子,浑身重伤的陈丽艳被电的全身颤抖,小便失禁。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陈丽艳被关押在女一所一大队三分队,队长叫周谦(迫害法轮功学员特别狠毒)。这个小队关押的都是法轮功学员,与劳教犯分开了,目的想利用犹大给学员洗脑。几个犹大把学员叫到一个房间,她们四、五个人轮流打了每个学员两个大耳光,陈丽艳被打了十多个耳光。

二零零零年五月至八月,陈丽艳、苏菊珍(已被迫害死)等几名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女二所一大队强制“转化”。大队长王乃民,分队长张秀荣,所长苏境。

首先是不让睡觉,然后由犹大分批轮流对学员灌输邪恶的谎言,想从精神上摧毁学员的意志,逼迫陈丽艳等学员转化。陈丽艳不为所动。见软招迷惑不了她,便开始来硬招罚她蹲,从晚上十点蹲到下半夜二点。

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五日上午,在女二所一大队长、恶警王乃民的操控下,分队长张秀荣把陈丽艳带到办公室,屋里的黄海燕、王晓峰共三名恶警各持一根电棍,三根电棍同时电击,陈丽艳被电击的脖子上全是红点。

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分队长张秀荣把陈丽艳再次叫到办公室,逼她把鞋和袜子全部脱掉,坐在地上,然后手持两根电棍电击她的双脚心、腿部、上身、嘴唇,边电边大叫着:你转不转化。陈丽艳坚定的说:我不转化。恶警张秀荣揪着陈丽艳的头发使劲的来回抡了几圈,并恶狠狠地抽她耳光,酷刑四十多分钟才停手,又强迫她蹶着,每次时间最少一小时,时间长的一上午。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陈丽艳又被送回女一所,分到二大队,大队长叫盛颖,教导员叫李淑环,分队长叫赵国荣。陈丽艳在九月四日下午集体出操时坚持炼功。被恶警赵国荣揪着耳朵、从一楼一直揪到三楼办公室,强迫陈丽艳把鞋和袜子全部脱掉坐在地上,让“四防”犯人用绳子把她的双脚捆绑在一起,恶警赵国荣用手铐将她的双手背铐在一起让她无法活动,然后手持高压电棍狠电陈丽艳。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陈丽艳从女一所再一次被转到女二所,被分在二大队五小队,分队长叫王正丽。因陈丽艳的视力太差导致双眼球经常疼痛,需要闭眼睛休息,恶警王正丽却不让闭目,否则就要给她加期处理。

陈丽艳于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间,分别给恶警大队长张秀菜、副大队长周谦、分队长王正丽及其它一名队长写了四封讲真相的信件,让她们更好的了解大法真相,为自己选择一条弃恶从善的路,因写这几封信却遭到了三个多月的非法加期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七日教养期满,陈丽艳的哥哥接她时,得知她被加期一百一十五天,家属气愤地质问恶警为什么到期不放人?恶警无理搪塞。

陈丽艳不承认对她的非法加期迫害,到办公室要求恶警王正丽撤掉包夹,恶警王正丽把她关进小号,酷刑坐了十天十宿的铁椅子,每天只允许学员上两次厕所,用不让上厕所来逼迫学员转化。陈丽艳因不转化,被罚站、罚蹲。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陈丽艳被恶警王正丽带到综合楼酷刑迫害,每天晚上被转化团队恶警强迫洗脑到十点,三天后,见陈丽艳还不转化,大队长张秀荣指使分队长王正丽把陈丽艳带到综合楼里的本溪地区“攻坚团”,先由犹大洗脑,陈丽艳不听。随后,恶警郭某把手铐拿来把陈丽艳的双手背铐在一起,把她揪到墙角处,恶警把她的鞋脱了,让她坐在地上,强行把她的双腿盘上,后背与墙之间用东西紧紧的塞住,让她直不起来腰,只能低头,弓着腰,同时,把撕坏的《转法轮》强行垫在陈丽艳的臀部底下,然后,恶警把她身边的双人床用力往墙这边推,使劲夹她的双腿。陈丽艳的双腿被夹的上不来,也下不去,把她憋的快要窒息了。

十二月三十日,陈丽艳又被分队长王正丽送到一楼的密室(各个房间的门、窗全部封闭,专门用于迫害大法学员的地方),一进屋,分队长王正丽就命令她蹲一上午,不许动,不许上厕所,由两名犹大监控,一直蹲到晚上九点。

陈丽艳被非法加期一百一十五天的期限已到,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被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二大队五小队队长王正丽和一名警察将她送到营口市芦屯镇派出所,负责接收的芦屯镇片警说,上面有令:因为陈丽艳没转化,必须严防死守,不准去外市工作,如果有事要走,必须跟他们打招呼。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半夜十二点多,营口市公安局、安全局、站前区公安分局、建丰派出所联合出动二十多名警察非法闯入陈丽艳的临时住处,不出示任何证件,将她的双手绑在背后,抢劫屋内的所有物品。其中一个细高个的年轻警察,在翻到她的钱包时,发现包里有700多元钱,装在兜里后并说:“就这么点钱,”当他翻出包里的银行卡时,急切的反复逼问陈丽艳密码是多少,陈丽艳没告诉他们。此次被非法抢劫的物品价值约在两万元左右。

抢劫一空以后,把陈丽艳绑架到营口市建丰派出所。有二个警察对她非法审讯,其中一个是姓李的警察(警号是701419),另一个姓刘(警号是701316)。凌晨二点多,他们将陈丽艳非法送进了营口市看守所(所长是朱英杰,副所长是江海员)。

等到天亮时,营口市站前区公安分局警察继续非法提审陈丽艳。陈丽艳拒不配合,不签字、不回答。

陈丽艳绝食抗议,到第八天时,所长江海员指使犯人富强等人把她按倒在床上,用胶带把她的身体紧紧的捆在床上,一点动不了,然后,所长江海员命令恶人往陈丽艳的鼻子里插管,他们把管故意插到陈丽艳的嗓子里来回搅动折磨她,借口说管插不下去再拔出来,反复多次,陈丽艳被憋的差点窒息死亡,暴力灌食二十多分钟才停止。

陈丽艳因为炼功,她的一只手被管教孟庆友用手铐铐在地环上大约七天,大小便不能自理。

在看守所七个月的时间里,陈丽艳被强迫坐板、强迫劳动,迭纸袋,看守所并向家属勒索伙食费。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对陈丽艳非法下了起诉书。参与的警察是检查员范学峰、刘宝林。

二零零五年三月八日,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对陈丽艳非法下了刑事判决书,被非法判重刑七年。(时间从2004年10月21日—2011年10月20日)参与判刑的有:审判长:隋传义,审判员:肖红、李品,书记员:尚媛媛。陈丽艳不服,提出上诉。二零零五年五月九日,营口市中级法院对陈丽艳非法下了刑事裁定书,结果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参与判刑的有:审判长:刘绍斌,代理审判员:陈友战、 张军华,书记员:王彦。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在陈丽艳的身体严重抽搐和两腿近于瘫痪的情况下,营口市看守所隐瞒病情,强行将她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监区。

监区长是孙德学(男),教导员是李红,副监区长是夏茹,小队长是杨芙。接收陈丽艳的是副监区长夏茹。陈丽艳被分到了二小队。

陈丽艳被安排了两个包夹犯人。分别是王秀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诈骗罪)和王红霞(辽宁省大连市人,抢劫杀人罪)。恶警安排她们对陈丽艳强制转化。在车间,她们每天把陈丽艳带到一个小屋强迫她看殃视对法轮功的造假新闻进行洗脑,此招不见效,便开始体罚她。王红霞双手把住陈丽艳的肩膀,用膝盖猛击陈丽艳的小腹。队长杨芙对陈丽艳恶狠狠的说:“不转化,就没有你好果子吃。”

一年多以后,二小队队长已换成矫世英。那时,陈丽艳的身体被迫害的越来越严重,双腿几乎瘫痪,全身经常抽搐,蜷缩成一团。一次她从监舍的床上突然掉在地上,后脑勺被磕了一个鸡蛋大的硬包,最重的一次是在出工时,她从楼梯上晕倒摔了下来,后脑勺磕了一个口子,被医生缝了两针。那次的值班警察是夏茹和刘杰。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副监区长夏茹、队长矫世英、刘杰、李哲、包夹犯人王秀兰带陈丽艳去沈阳市医科大检查身体。结果是:只有眼睛诊断为:“双眼视神经萎缩”,双腿及全身抽搐的检查结果隐藏起来,不告诉陈丽艳,检查费用是四百八十多元(从家属那勒索的)。由于身体极度虚弱,陈丽艳再次要求监区带她检查身体,监区便一次次的向陈丽艳的公婆要钱,家属又给了钱。所有的检查单据及诊断书被监狱扣留,不给陈丽艳,也不让她看到。

二零零八年,陈丽艳的双腿已经不能迈步,出、收工时,必须得四个犯人抬着她上下楼。为逃避责任,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一监区副监区长夏茹、干事李哲把陈丽艳转移到了十一监区(也叫老残监区)。

十一监区监区长:王娟,教导员:杨凤英,前任科长:张磊,现任科长:丛卓,干事:石志红。十一监区的劳动生产主要搓棉签。陈丽艳在第一周被分到了三小队,队长叫沈旭阳。即使陈丽艳下肢瘫痪,十一监区还强迫她劳动。一周后,陈丽艳被分到了老残监区的二楼四小队。队长叫陈晓波。

由于陈丽艳不能走路,老残监区没有年轻、有劲的犯人抬她,老残监区迫害大法学员的主凶犯人李秀兰便给陈丽艳找了一个大纸盒,让陈丽艳坐在上面,一只手拄地,一只手拽着纸盒在地上一点一点往前挪。往前挪动的时候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一只胳膊上,挪几下就累的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每次上厕所都要歇上几次才能到。由于陈丽艳的身体极度虚弱,并且全身经常抽搐,被迫害的生命垂危,后期,她一点都挪不动了,无奈,她被迫坐上了轮椅。

在恶警的指使下,犯人李秀兰是老残监区迫害大法学员的主力。李秀兰是葫芦岛人,犯银行贷款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所有被分到老残监区的大法学员都要送到李秀兰那里暴力转化。她经常造谣说陈丽艳是装病,从精神上打击她。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陈丽艳向五小队队长沈旭阳要她在一监区的眼睛诊断书时,沈队长说:“监狱不给。说监狱有规定——出监犯人的所有医疗诊断书监狱都不给。(注:普犯的诊断书包括看病拍的片子当时就给本人。)”

在辽宁女监期间,恶警还经常以检查身体为名,大约有八次陈丽艳被恶警莫名其妙的带到女监医院从胳膊上抽动脉血,每次抽血的容量大约是300cc。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陈丽艳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监狱将她放出。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陈丽艳和魏桂荣来到鲅鱼圈区政府,找到政法委书记姜兴业和鲅鱼圈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左扬讲真相,并真诚的送给其真相资料,姜、左二人不听,还下令警察层层围堵,区政府各个楼层布满了警察,当陈丽艳和魏桂荣走到二楼大厅时,被十多个警察截住,并把其随身携带的手机和皮包抢走。

国保大队王洪魁的手下宋姓警察(警号为:703799),用车把她们二人劫持到刑警队二中队,分别关押在二审讯室和三审讯室,刑警队的女警察对她们非法搜身,并强行拍照。

陈丽艳和魏桂荣一直被关押到晚上七点半左右,期间一直没给吃饭,陈丽艳因为被过度惊吓、全身抽搐、瘫倒在地,已经不能行走,连卫生间都不能上了,被迫在审讯室里方便。

在陈丽艳生命随时出现危险的时候,政法委书记姜兴业和公安局局长牛思群仍然泯灭人性下令拒不放人,继续迫害,命令刑警队大队长关凤兴带领全体二中队,及一中队部份警察,以“扰乱单位秩序”为名,把她们分别带到两辆轿车里,(陈丽艳被关凤兴背到车上)送至 “营口市公安局监所体检指定医院”强行体检。体检医院的医生没有佩戴任何医生资证的证明标牌,她们被做全身检查:抽动脉血、验尿、量血压、做心电图。体检后,在晚上十点二十五分,被送至营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

十五天的非法关押使陈丽艳赖以生活的“英语辅导班”错过了三月一日学生开学的最佳招生时间,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四)非法绑架拘禁 强抢勒索典型案例

 1.潘奇和姐姐潘岭双胞胎姐妹被非法抄家、多次关押拘禁、劳教迫害

潘奇,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临床内科主治医师。辽宁省大连大法弟子。

潘岭,毕业于大连师范大学物理系,高中教师,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弟子潘岭与妹妹潘奇去市政府反映真实情况,没有得到结果,反而被警察驱赶、殴打,抓起来失去自由,逼着登记,给她们拉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她们都不知道是哪,后半夜才将她们放了。

为了抵制谎言、迫害,一九九九年八月九日,她们姐妹包括七-八名大法学员在海茂5237子弟小学校园内集体炼功。海茂派出所以王国玉为首的警察把他们抓到姚家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七天。潘奇坚持炼功,被戴上一种他们称为地牢的刑具,已经生锈很久没有人用过了,她两手两脚被固定在一个日字形的框子里,躺不下,站不起,想移动位置的时候,手腕和脚脖子就被磨得很厉害,只一天一夜就浑身哆嗦。当时整个一层楼里都非法关满了大法弟子,横七竖八地排着。男女警察及犯人见到大法弟子背法就打,一个或者两个人监视一个大法弟子。因为行动不便,为了减少麻烦,大家几乎不吃饭或者少吃饭,晚上也没有一点铺盖。

因大批抓法轮大法修炼者,监狱都被装满了,后来就送往金州看守所等地非法关押,坚持炼功的大法弟子被拽到走廊上。有的学员被用手铐固定在走廊上的铁栏杆上,潘岭和另一名学员背对背铐在一起,铐子拧个劲绞在一起,两个人连着动也不敢动,因为一人动,另一个就会被扯得很痛。整个一层楼道里站满了人,大法弟子横七竖八被扔在地上,躺着的,蹲着的,站着的,被打的,男女警察站立其间,大法弟子背法他们就打(用铁夹子等)、拳打脚踢,两个监视一个。七天后,潘奇与潘岭被放回家,家中的法轮功书籍被警察抄走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因有冤无处说,潘奇去北京上访,被北京前门派出所绑架,押回当地被送往金州看守所关押,审问的警察问去北京谁给的钱,潘奇说是姐姐给的钱。没想到潘奇的善良被警察利用,警察把潘岭也抓起来,同时也被关进看守所。看守所伙食不好硬硬的玉米饼,一块指头粗的咸菜,上卫生间的时间给限定时间,在那压力下很多人便秘,但上厕所的时间还不够用。六天后潘奇被送马三家劳教一年,十五天后潘岭回家了。潘奇被警察秘密将人送走,没有通知家人。在马三家潘奇写了一封信《我的自白书》,表明她坚定修炼的信心。拿给恶警大队长王乃民。得到的结果是加期三个月,并说她有精神病,拉到医院灌药(药费由潘奇承担),使得潘奇腿脚发飘,站不稳。当时大法弟子苏菊珍也被灌药了。在家人努力营救下,她在超期关押四个月后保外就医,二零零一年二月离开马三家。

二零零一年六月份,潘奇与姐姐潘岭在大连东财校园内讲真相被保安、警察抓捕,送姚家看守所,因为她不认错,管教队长吕一妹将她两手、两脚分别铐上,手脚之间连根短链,链的一端固定在床板上,身体一直呈卷曲状态,正常规定最多十四天,超期对身体有害,她被铐了四十天。她两次绝食抗议迫害,狱医带人灌进大量浓盐水和粥,共十四天,恶警将她劫持到大连教养院,因体检不合格,那时她站都站不稳,扶墙一点点挪,十五天后她被释放。潘岭被非法关押六十六天,潘奇被押八十八天。以后的日子里警察不断的去她家骚扰,抄过家,问过情况,大大小小多少次已记不清了,那年(二零零一年)潘岭被关在派出所说要送劳教,说是内定的名额。二零零五年,潘岭放弃工作,无奈的离开中国与丈夫流落到日本。

二零零四年四月五日,开发区派出所警察刘辉等十余人将潘奇在开发区东特门诊宿舍中绑架。她被迫绝食,恶警把她按在椅子上灌食,味道很刺激,不灌还好,灌完就恶心,王医生说是痢特灵,怕她拉肚子,但是这种行为很让人感到奇怪、让人生疑。十天后她出现肾衰症状,刘辉让她妈妈拿五千元接人,妈妈见人好象不行了,就不答应接人,他连钱也没敢要就走了。

二零零五年七月,罗干来大连,以陈欣为首的国安特务对大法弟子电话监控、跟踪、绑架,在下班路上绑架了潘奇、她的朋友田耘海、孙立文、臧连梅等。在看守所,她不吃、不喝,也很少睡觉。当时管教为王涛,她让苏医生给她灌食时,将管子插到气管里,食物都喷出来了,因窒息而觉的死亡的临近,当她被送回室里,她向孟所长、王涛管教和她能见到的负责人反映情况,面对这样的医疗事故,却没人管。

隔天苏医生又给她灌食,并将管子粘头发上,手脚固定,当她答应少量进食时,她的胃、口已受到严重损伤,十五天后她被家人接走。

因为多次关押,她的右边身体是麻的,体力、体重都没恢复。当地派出所、街道还常到她家骚扰,找家属签字,填表格,否则就会抓人,家人都害怕,发脾气。

关押期间,她和很多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到酷刑折磨,毒打、电击、关小号、强行灌食和注射药物,强迫罚蹲、罚 “燕儿飞”,强制洗脑。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迫害致受害人胳膊断,两腿变残。如对法轮功学员崔亚宁,刘凤梅,林艳,张会双,李素珍等, 强制洗脑,电棍电,铁丝抽,凌辱折磨,扒光衣服反复电击,打昏死后浇冰水,威胁恐吓,剥夺受害人的起诉权利。二零零四年六月十七日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

潘奇父母开的智强网苑,也因海茂派出所警察说修炼法轮功的不能开网吧,被迫关闭。潘奇的姐姐在日本,因修炼法轮功,出国手续办不成,潘奇无法去日本看望姐姐。

二零零七年,有一个机会潘奇毅然离开中国,二零零九年来到美国。

 2.中医院大夫常力中多次被非法绑架劳教迫害

常力中,男 ,一九六九年出生,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秦皇岛中医院大夫。二零零一年修炼法轮大法。

秦皇岛市中医院单位领导及保卫科长助纣为虐,主动告发亲自参与三次非法绑架常力中。

二零零一年,用医学的眼光他看出所谓“天安门自焚”是假的(如: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后的病人不能正常说话,而刘思影却能清楚的说话、唱歌),常力中对中共制造这么大的谎言来骗人感到奇怪,就去了解、研究法轮功,这一研究,发现法轮功特别好,就开始炼上法轮功了。他父亲有气管炎、肺性脑病、糖尿病、尿毒症,母亲有糖尿病,打胰岛素多年,胰岛功能全部丧失,完全依赖人工胰岛素,就这样的身体,修炼法轮大法之后全好了。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常力中看到这些神奇,因此坚定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零三年十月,常力中被单位构陷送高阳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两周。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下午3点左右,秦皇岛市邪党市委不法人员带领几十个国保大队警察非法闯入大法弟子常力中家中,抢劫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若干、真相材料、录音机、DVD机,还有现金等私人物品。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一老年女大法弟子,常力中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三月下旬,常力中下夜班在家休息,中医院单位领导又一次配合610、国保大队致电常力中,谎骗有新安装不久的磁共振,要常力中到医院操作。常力中刚到楼下车棚就被早已守候的国保大队610”人员绑架,并从他身上抢走钥匙非法抄家、抢劫。常力中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第一看守所期间遭到野蛮殴打,戴手铐、脚镣、野蛮灌食,仅六天时间人已折磨全身、手、脚、头部严重肿大,人不能说话,不能进食,不能行走、全身肿胀,在生命垂危时被放出。恶警怕担责任,竟当着市工委及妻单位领导的面宣布说:“小常没事了,回家好好养养,养好了再上班”。调养一个多月,身心尚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出于对工作的负责,常力中于二零零六年五月八日回到工作岗位。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早上(回任上班的第三天),常力中被单位领导交到国保大队“610”恶警人员手中,当即被送往河北省保定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妻子带着六岁的儿子多次找国保大队要人却遭到国保大队等相关人员的互相推诿,不让见人。在保定劳教所,大法弟子常立忠,坚持信仰,不“转化”,不写“五书”,绝食抗议非法迫害二十多天。恶警张占强、刘庆勇等用高压电棍电击他的两腿内侧、四肢,致使常立忠全身没有一块好地方,全是大泡的疤痕。他们把他铐在床板上,一连几天不让他睡觉,利用邪悟者对他进行强行洗脑,稍微一打瞌睡就对他泼冷水,双手被铐在暖气管上,不让睡觉,只能站着,恶人轮番灌输诬蔑法轮功的谎言和歪理,不配合他们就暴力殴打,用尽恐吓、威逼、利诱的手段。常力中不屈服,劳教所的恶警就将常力中的两臂用手铐拉成水平铐在上铺的铁床上。就这样站着,不让睡觉,并且用电棍电击。从保定劳教所回到家中时,常力中骨瘦如柴、目光呆滞发直,连腿肚子上都没有肉了。

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常力中被警察以奥运检查为借口非法入室抄家、绑架,掠走电脑、电视机、音箱、大法书籍等价格二万元的私人物品,并将常力中绑架到秦皇岛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天后,常力中被转关押到秦皇岛第一看守所,六月二十日,身体状况不好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陈秦来指使其派出所中队长张宏全带领十来个便衣,蹲坑抓捕秦皇岛市中医院的法轮功学员常力中,过程中殴打酷刑折磨常力中,致使常力中多处受伤,被打的耳朵流了很长时间的脓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常力中被秦皇岛市公安局的便衣绑架,劫持到秦皇岛市公安局。在被非法审问的过程中,得知警察想要抓捕的是发送手机短信的IS恐怖分子。常力中一再申明及解释,警察也核实并确信了常力中是法轮功修炼者,警察抓错人依法律应该无条件放人。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常力中亲属接到秦皇岛海港区公安分局王姓警察打来电话,才知道常力中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市看守所。秦皇岛市公安局强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把常力中非法刑事拘留,并关在秦皇岛市看守所。常力中绝食抗议强加的迫害,看守所警察向其脸上喷辣椒水、喷芥末水、灌食,并指使犯人对其拳脚相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常力中绝食八天后,血糖高达二十多,心衰,生命垂危,看守所找到家属办理取保候审接回家。当时常力中的身体非常虚弱,整天全身疼痛难忍,一度昏迷,经常出现幻觉,无法进食,只能靠喝水维持;整天全身疼痛难忍睡不了觉,最多能睡二十分钟。回家近两个月(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双腿无力不能站立,更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完全需要家人的护理。因常力中的私家车和随身携带的现金及车内物品还被扣押在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二大队,其家人多次去要自家的物品,几乎都被挡在分局的密码门外,见不到办案人员,只能通过电话联系。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秦皇岛市中医医院非法登报解聘常力中。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在公告中表示:常力中自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今未到单位工作形成旷工事实,该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二十八号令有关事宜的函》规定,片面决定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工资,终止社会保险等待遇。

3.退休医务工作者宋月娟两次被非法绑架、拘留

宋月娟,女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妇产科退休医务工作者。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医院妇儿邪党支部书记张新宇三日两头的在上班时间找宋月娟谈话,逼宋月娟放弃修炼法轮功,逼宋月娟交出大法书,逼写不修炼的“保证书”,逼看诬蔑大法与师父的录像片。

综合支部邪党书记王丽丽、退休办主任于淑珍等人。经常来宋月娟家里骚扰,二零零一年“十一”前,医院邪党党委书记金满玉一行三人到宋月娟家,十分害怕自己受连累,要求宋月娟不能进京,否则如何如何。

宋月娟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两次被非法绑架:

第一次遭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和关押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晚八点多钟,中山区秀月街派出所恶警李春山和洪顺社区治保主任陈俊行(女)闯入宋月娟家,以谈话为名将她骗到秀月街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若干本、炼功音乐带、真相资料等,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不象样子。李春山给宋月娟扣上“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于当晚十点三十分左右把她和当天晚上同时遭非法绑架的同修甲、乙一起用警车送到大连姚家拘留所拘禁。

宋月娟在看守所大约两个半月,法轮功学员们陆续被转送到其它黑窝继续迫害。宋月娟被非法拘留和关押三个月后,即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才被放回家。从看守所回家后的第二天,秀月派出所恶警李春山通知宋月娟丈夫,叫写不修炼的“保证书”交给他。!”在宋月娟的坚决抵制下,交“保证书”的事不了了之,邪恶的阴谋没有得逞。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宋月娟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

第二次遭绑架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宋月娟和同修丁对世人讲真相时,被恶人构陷,她俩被西岗区八一路派出所警察于浩等非法绑架,这是宋月娟第二次遭绑架。到了派出所,在二楼,警察于浩对宋月娟非法审讯。下午,警察于浩一行四人(俩警察、俩便衣)非法抄宋月娟和同修丁的家。在宋月娟家抄走师父法像、大法书、香炉、真相资料等。宋月娟和同修在派出所一直发正念,警车在非法抄家返回的路上翻了车。太阳落山时候,宋月娟和同修被送往大连戒毒所。因检查身体不合格(血压160/100),才放回家。
 
4.青年职工刘志宇经历了一千四百多个日日夜夜的残暴迫害

刘志宇,男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大连日月明动画制片公司工作。

刘志宇,童年是一个性格内向,不善言语,不喜欢交流的人,孤独自闭,整天沉溺在电脑游戏中,寻找着快乐。修炼大法后,他变成了一个阳光、向上、充满朝气、懂事的孩子,善良朴实,乐于助人,人见人夸,学习成绩也有了提高,顺利考上了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三年学业期满后,就职于大连日月明影视动漫公司。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由于在网络上讲法轮功的真相,被大连沙河口区锦绣派出所等单位恶人,在家中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关押在大连南关岭监狱。当时年仅二十二岁的他,还是一个孩子,在那里遭到了种种折磨:扇耳光、脚踹、长时间不让上厕所、长时间不让睡觉、不让与其他人说话等等。

更严重的一次是,警察和犯人把他关进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房间,把窗户用黑布挡住,强迫他坐在小圆凳上,左右手被分别铐上两把手铐,另一端铐在坐在他左右两侧负责监视他的两个犯人手上,在这种状态下,不允许他睡觉,在他前面一米处的地方摆上电视和dvd,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播放,强迫看那些诽谤造假的电视片,在他经不住疲劳睡着的时候,他们便用浸了冷水的毛巾抹他的脸或打醒;若反抗的话,他们就用破抹布塞进他的嘴,把他摁在地上一顿暴打,他的口鼻血不知被打出多少回,每次流到地上他们马上就擦干净,怕留下痕迹。就这样,折磨了他七天七夜。从那个漆黑的房间走出来后,他的脸、眼、口鼻都瘀青浮肿,一个多月才消退下去。

经历了一千四百多个日日夜夜的残暴迫害后,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回到家里,身体非常的虚弱,走几步就得停下来喘一会儿,浑身无力。随着不断的学法炼功,身体又恢复健康了。

(五)强制洗脑典型案例

1.于晓艳博士、副教授多次遭到中共恶警的绑架迫害

于晓艳,女,法轮功学员,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博士,二零零九年毕业后就职于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因业务精湛,不到一年即被医院聘为副教授。她是单位的业务精英,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做人、做事。

她的丈夫王永航律师因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于晓艳被徐汇区公安分局绑架,警方在没有任何罪名的情况下被处十五天行政拘留,由于她丈夫王永航的据理力争,行政拘留未执行。王永航却因此开始受到大连市公安局的严密监控。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王永航律师因为法轮功学员丛日旭进行辩护,被二十多国保警察等从家里面抓走,当时王永航年近八十的母亲和于晓艳的头被按在地上不让动,随后非法抄家,抢走私人财物。老人被吓得大小便失禁,卧病在床。王永航被囚禁在大连看守所,狱警还有犯人对他进行灌食、殴打、折磨。腿被打伤,送到大连中心医院手术,手术费用二万多元自行承担。王永航被非法判刑七年之后,当局不许于晓艳到监狱探望丈夫。

为了让婆婆得到些安宁,于晓艳借老人出去散心之机,找到锦霞小区书记石领娣,指出:其去年协助派出所绑架王永航已是助纣为虐,现在更不应再迫害家人,监视居住、上门骚扰对老人的伤害很大……于晓艳还讲了法轮功真相。

石领娣随后安排刘红跟踪于晓艳,于七月五日伙同锦绣派出所在工作单位绑架于晓艳,于晓艳后被劫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于晓艳受到全天候骚扰。为了抵制这种强制洗脑,于晓艳进行了绝食。

于晓艳绝食八天,洗脑班的人员和大连公安局警察先后对她进行骚扰,但她坚持认为,有关当局对她的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没有法律根据,属于非法关押,而且她坚持拒绝放弃法轮功,后在七月三十日被释放。

于晓艳从洗脑班回家后,大连中山医学院停止了她的教学和医疗工作。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于晓艳早晨上班时,被大连市锦绣派出所绑架,家中留下八十岁的婆婆无人照顾。于晓艳又被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810监室。几年来于晓艳曾经多次遭到中共恶警的绑架迫害。

 2.大学商店职工仲淑娟多次遭到非人的折磨、侮辱和性摧残,酷刑和毒打、强制洗脑等残暴迫害

仲淑娟,女,大连理工大学商店职工,被开除工职,一九九九年以后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在大连劳动教养院和马三家劳教所被非法关押六年半,遭到非人的折磨、侮辱和性摧残,酷刑和毒打等残暴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末,仲淑娟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希望政府给法轮功学员一个炼功环境,进京上访被截回。她被便衣骗抓,被非法拘留十八天,勒索罚款五千五百元钱,并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时家里没钱,在单位再三催促下,她的丈夫只好把女儿的保险金取出来交了罚款。

二零零九年七月,华东路街道主任张雪莲到仲淑娟家谎诈给孩子找工作探路。翌日,华东路派出所王所长和片警十几个人上门绑架仲淑娟到街道,伙同街道「六一零」张姓、苑姓人员,把她绑架到了抚顺罗台山庄所谓的“法制学校”非法关押二十一天,强行洗脑迫害。当时她刚出劳教所三个月,在马三家被迫害身体还没有恢复。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仲淑娟因为给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中华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二楼。仲淑娟被迫从派出所二楼跳下受伤,被派出所警察送大连三院。在派出所警察监视看管下,仲淑娟住院十五天后坚持回家。大连第三人民医院出院记录-CT检查报告:腰2椎体爆裂骨折。MR检查报告:腰2、4椎压缩骨折,节段椎管受累稍狭窄; 腰椎蜕变,腰椎间盘变性膨突出改变。

仲淑娟回家后,经过学法轮大法、炼功,又能够坐起来、行走、料理家务,身体正在恢复的情况下,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早晨七点多钟,又被大连春海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姚家看守所关押至今。

3.医院职工王华曾被当地恶警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王华,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工作,曾被当地恶警绑架到洗脑班迫害。恶警在非法抄家过程中,曾企图制造伪证。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王华在单位上班时被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富国街派出所恶警李传东、黄福德、潘永久及两个女保安绑架,恶警当时抢走了王华手机和家里的钥匙、PDA掌上读、一本九评书等物品。

下午一点半,恶警到王华家非法抄家,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拉走两面包车的物品,其中一包大法书籍有三十多本、师父法像、台式电脑一部、笔记本电脑一部(新买的)、家用彩喷打印机一台、移动硬盘一个、mp3、电子书、影集、身份证及其它一些耗材,抢走的物品价值两万元。当晚六点钟,王华被绑架到环保宾馆洗脑班。后来单位院长向公安局要人。一周后放人。王华回家后发现家里被翻的一片狼藉,恶警所有地方都翻了。王华发现地板上有两团切的很整齐的碎纸条,她家从没有这样的东西,才明白是恶警企图制造栽赃陷害的伪证。

 4.铁路机关干部武洪君多次遭受非法关押迫害
 
武洪君(武洪军)毕业于大连铁道学院,被分配到大庆市让胡路铁路车辆段机关科室任技术员,曾担任过车辆段机关干部和主任,保卫股股长。他处处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真正的好人,他文质彬彬,温雅恭谨,工作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待人善良朴实,是单位、邻里公认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公开迫害法轮功,武洪君坚持修炼,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从技术员的职称下降到车辆段下属列检车间,成了基层检车工人,并多次遭受中共邪党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零年,武洪君进京上访,在天安门遭到绑架后,被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分处的人,从北京带回,关押在齐铁公安分处第三监狱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武洪君正在单位上班,以谈话为名,被齐铁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人(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机构),骗到齐铁公安分处在加格达奇市铁路党校招待所办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原因是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怕他进京上访。在洗脑班这个黑窝,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有单位派来的两个人看管着,没有言论,通信自由。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严密的监控之下,并且不许家人探视,不许与外人接触,失去了人身自由,武洪君被迫害两个月。

二零零一年,武洪君因被恶人构陷在单位工具箱中有法轮功真相资料,还有齐铁公安分处恶人,在明慧网上看到曝光揭露加格达奇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真相后。不但不悔改恶行,还邪恶地把正在单位上班的武洪君又强行绑架,非法劳教三年,送到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劳教所关押迫害。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武洪君要求炼功遭到恶狱警毒打。为了反迫害,抵制“包夹”、抵制劳教所对大法弟子残酷的吊铐迫害,武洪君绝食抗议,还被勒索四十六元钱。

二零零三年三月,武洪君从富裕劳教所这个黑窝,被劫持到绥化劳教所这个黑窝,遭受惨无人道的邪恶迫害。四月份的一天晚上,恶警曾令军、范晓冬用四根电棍电击武洪君。在一中队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几乎每天都遭到恶警曾令军、范晓东、高宗海、刁雪松的残酷毒打,脸都被打变形,多日不能正常吃饭。有时一天被多次打的浑身青紫,摸哪哪痛,不让睡觉,强迫看诬蔑大法、诬蔑大法师父的录像。在监室让面朝墙站着,用烟烫脸、手等部位,还唆使恶犯人殴打,还把他与肺结核病人关在一起多日。

二零零五年,车辆段恶人和齐铁分处恶警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为了让武洪君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又把他强行劳教一年,又送到绥化劳教所黑窝,进行迫害。后被劫持至牡丹江监狱四监区迫害。

(六)强制退学、停职典型案例

1.郑月,女,二十岁左右,大连民族学院工业设计系学生,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郑月与妈妈刘慧君同时进京受到株连,差点没能参加当年的高考。后来虽然考上了大连民族学院工业设计系,入校不到三个月,又因为修炼法轮功问题,被同宿舍不明真相的同学及其家长举报,并被当时的工业设计系党支部兰书记报送民院,由于不放弃修炼大法,郑月被市公安和教育部门取消了学籍,这意味着以后没有任何一个国内的高校能够再录取她。

二零零六年三月,郑月在辽师大的美国分校读了五年,即将面临本科毕业时,被邪恶「610」和西岗分局公安警察发现。三月至七月间,警察不断地将警车开进校园,非法搜查、没收手提电脑、赶出学生宿舍、实行布控监督,骚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郑月的复习考试。还以谈话为幌子,对她实施威逼利诱:「我们随时都可以把你抓起来,但我们没抓你」,「你学习成绩那么好,你得给国家干点事」等等,其实就是让她当特务。遭到拒绝后,警察再次故伎重演,向学校施压,威逼学校开除她。这次,因辽师大美国分校的学生属于美国学籍,被校方拒绝而未得逞。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六日,面对邪恶迫害的步步升级,步步紧逼,妈妈考虑到女儿郑月一旦毕业很容易会落入魔掌,就在毕业考试的这一天,刘慧君没有通知任何人,亲自将女儿送到上海,登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让她彻底摆脱中共警察的搅扰,到美国密苏里大学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2.孙宇(孙羽),男,二十七岁,辽宁省丹东市人,一九八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出生。于一九九九年考入大连水产学院,就读于电子信息专业。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孙宇向同学散发真相传单,被同学举报。警察来学校处理此事,先将孙宇看管起来了解情况并進行训斥,时间已经很晚了,带孙宇去校外小饭店吃饭,就再没回来。据大连水产学院当时的学生处张处长说,警察带孙宇去校外小饭店吃饭(时间已经很晚),在吃完饭回来的路上,孙宇逃跑。警察没有追赶。事后孙宇的舅妈再次打电话到学校询问孙宇失踪的具体情况时,其班主任称说不清楚,之后让其班长王刚说明,王刚说:孙宇是在当晚警察让他回来之后,于次日凌晨2、3点钟,自己从宿舍离校出走。孙宇至此失踪,时间是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凌晨。

大连水产学院校方的说法是孙宇自己跑了,自己离校出走。但是,孙宇从出事七年半多的时间,杳无音信,与家人没有任何联系。家人、亲戚、朋友、同学、邻居,都不知道他的下落。没有任何他的消息。

3.大连理工大学十名在校学生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开除学籍、退学、停学

(1)黄红启:男,32岁,博士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机械系。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拘留,同年十二月被劳教三年,被学校开除学籍。
(2)金鑫:男,34岁,博士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拘留,同年十二月被劳教三年,被学校开除学籍。
(3)张同斌:男,29岁,硕士研究生,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拘留,同年十一月被二次非法拘留,后被学校无理开除学籍。
(4)叶明俊:男,26岁,大连理工大学土建学院。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被非法拘留,后被学校无理开除学籍。
(5)李东:男,26岁,大连理工大学土建学院。二零零一年三月被逼退学,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非法拘捕。
(6)林寿魁:男,24岁,大连理工大学机械系。二零零一年三月被非法停学一年。
(7)刘佳:女,26岁,大连理工大学电信学院。一九九九年被非法抓捕,并被学校无理开除学籍,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三年。
(8)田松松:女,27岁,大连理工大学电信学院。一九九九年被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停学一年。
(9)宋美兰:女,29岁,大连理工大学数学系。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抓捕,开除学籍,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三年。
(10)王宏伟:男,26岁,大连理工大学电信学院。二零零零年一月被非法拘留,同年三月被逼退学。

4.二零零一年,辽宁师范大学一次性开除六名坚定的大法弟子,全部都是在读本科生。

刘芳老师是大连大学校工会社区服务站的职工,二零零五年底因修炼法轮功,大连大学拒与她续签劳动合同。二零零六年五月,学校有关人员通知她待岗,很少的工资使她的家庭生活窘迫,本不富裕的父母还要时常接济她。刘老师在大连大学工作的十年中,一直工作都是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在学校换建搬迁的艰难时期,她挺着身孕工作并坚持到最后。这样一个敬业的老职工只因修炼法轮功被剥夺了工作权利。

二零零六年四月,刘芳因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遭恶人告发,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四天。五月八日上班时,校工会主席通知刘芳,她的人事关系已经转到人员交流中心,作待岗处理。待岗实际上是非法剥夺劳动权利的恶劣做法。

在待岗期间,刘芳多次找到校领导和人员交流中心负责人,要求及时安排工作岗位。但是,校方和准备上岗的单位都提出无理要求,要求刘芳承诺:不要在单位讲关于信仰方面的话,不参加所谓的法轮功社会活动。对这些无理要求,刘芳一概拒绝。在为安排工作的交涉期间,人员交流中心负责人不但无限期推托,而且还当面重复中共的谎言,说些诬蔑、诽谤别人信仰的话。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人员交流中心负责人打电话让刘芳三十日到校有事商谈,刘芳按约定的时间去往学校时,在居住地大连大学教师楼小区门口被大连开发区610许云刚等伙同湾里派出所警察绑架,此次刘芳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三十八天,并遭受野蛮灌食等酷刑折磨。

此外,在两次绑架刘芳后的非法抄家过程中,都有大连大学校工会教师楼社区办公室负责人马斌参与。尤为恶劣的是,第一次抄家时,刘芳的孩子在家,马斌以“马大大”(大连方言 “大大”是伯伯的意思)的身份欺骗孩子开门。可怜的孩子,当天不但受到大人的欺骗,而且受到警察抄家场面的惊吓。

二零零七年夏天,大连召开达沃斯会议期间,校工会教师楼社区办公室魏红芳在刘芳家楼下按门铃要上去,刘芳开门后,魏却没有上去,上去的却是一个警察和两个不明身份的人,他们以登记居民身份为由要进入刘芳家,刘芳拒绝开门,双方僵持半个多小时,三位不速之客悻悻下楼。这次事件来看,他们的来意肯定不善,只是没得逞而已。

可见,大连大学某些人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助纣为虐,沦为中共的帮凶。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大陆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