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人鱼

涤凡


【正见网2002年11月17日】

通过汽车的后视镜,我再一次整理了一下身上貂皮大衣毛茸茸的领子,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地笑了。

的确,我是有理由骄傲的,不管在任何方面。我敢打赌,一个28岁的女人很少能象我这样,在没有任何特殊的家庭背景的帮助下拥有象我这样的事业。也很少有女人在拥有了自己事业的同时还拥有美丽及年轻。在中国大陆,一个28岁的女人无疑已过了黄金期,不过我的容貌看起来最多25岁。仅仅只有三年的时间,但是却有很大的差别,不管是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虽然这些都是刻意保养出来的,但就连专业的美容师都不得不承认我的天生丽质。

这一生,我都是顺利的。毫不夸张的说一句我是天生的胜者。从小学开始我的成绩都是第一,直到中学、大学毕业。如果我长得丑一点或者只是一般,那也许不希奇,可贵的是我的容貌也是那样的拔尖,瓜子脸、单凤眼,笔直的鼻梁,吹弹可破的肌肤,在流行复古的今天我的美是无可挑剔的。我承认,这副美丽的容貌使得我在商场中占足先机,但,最重要的还是我的聪慧与独到的眼光,否则,今天的我不可能是一个拥有上千员工的集团的总裁。

二十八年的岁月我占足了风光,只除了一个人,只除了一个!想到这里,我笑的更加得意了。因为我已经要彻底的将她打败了,就在今天,就在现在!我几乎是有些迫不及待的下车,走进本市最豪华的酒店。在服务生的带领下走入包间。

“班长!”一进入房间我的手就被紧紧的握住,声音充满了激动。

“王亮!”我的声音虽然也有些激动,但还算克制。虽然眼前人是我从小学一直到高中的同班。

“多日不见,班长不愧是班长。依然是这样漂亮、美丽。”

“王亮,你小子别死握着班长的手不放,咱上学的时候,你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对班长有着非分之想,怎么到今天你还贼心不死呀。”虽然说话人的样子和我记忆中的已不能对上号,但凭着这番话,我就能肯定他是张明。果然,刚被王亮松开的手,马上又被握住。“我是张明,班长还记得我不?”

“哼,记得你?我想没人能把你忘了。情书能送到老师手里,这件事情,我想咱二十四中的师生没一个能忘喽。”刚才被臭过的王亮反唇相讥。不过张明那件事情确实闹的够轰动,也够爆笑。自小我就因为容貌的关系是男生追逐的对象。张明,也是曾经的一个。但,此人虽然平时嘻嘻哈哈的,有时候却很害羞,特别是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坏就坏在他太害羞了,一直不敢对我表白,那一天也不知道受了谁的鼓舞,还是吃错了药,终于下定了决心,要送交情书。那一天,我因为家里有事,没有象以往那样总是在学校写完作业才走而是一放学就回家了。说来也巧,一向爱穿深色衣服的班主任那天居然穿了件和我一样的白色连衣裙。我们的班主任也是刚大学毕业,年龄不大,和我的体形也很象。据声称自己一直在窗外看完全程的王亮说,这家伙等了一天终于等到班长单独呆在教室里,做足了十次的深呼吸才以一副慷慨就义的神情走向自己心中的“白衣天使”坑坑吧吧的说了一句“班、班长,这、这是我写的,你、你……”还没等他说完,我们班主任就拿过了那封信,冷冷的问了一句“张明,咱班的作业不都是小组组长检查吗?怎么,你还有特权?”听到声音不对的张明,抬头看到他的信落入了班主任的手中,甚至还可以说是他亲手递过去的,当时那个表情绝不是一个傻字能形容的,他甚至连说话的声都没了。不过他当时还能站的住,没直接晕倒也是本事。当然,也是过来人的班主任并没有多加追究,只是让他写了份检查了事。不过他错送情书的事情无疑成了当年度的最佳笑料。

“去!我送错?那是我故意送错的,为的就是让班长明白我对她的一片真心,全校师生共做证!”毕竟时间已过了14年,张明早已不是当年的小男生。

“边儿去!你们男生就会说点没营养的。班长,我是王娜。”身边的两个男生被推开了,看到眼前女子我楞了一下。王娜?那个成绩总是紧随于我的王娜?那个骄傲的女生?怎么一脸的沧桑。是的,28岁的她并未显得太老,只是掩饰不住的疲惫一览无疑。“你还是那样漂亮,不象我。”任何伟大的魔术师都无法和时间相比。十四年,可以令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少年,也可以令骄傲的少女变成一个沧桑的少妇。那个她呢?她是不是也变了呢?如果,她早已不是以前的她,那这么多年我何必过的这么辛苦?是的,我取得了令人羡慕的成功,但这份成功却是我用别人无法想象的代价换取的。

“咱班长那可不只是有美丽。知道金领丽人吗?那说的就是咱班长――一个拥有上千名员工的大集团的总裁!这次同学会所有的开支都是咱班长出的。”说话的是刘全,这次同学会虽然由我出资,却是托他联系的人。

“哦!我说呢!你小子怎么可能请我们来这么好的酒店,原来是由咱班长出资。我还以为是你买彩票中了大奖呢。”

“这可没准,见了咱班长,说不定我突然就时来运转了,今晚那500万没准就姓刘了。”

“是,姓刘!就是不知道是刘呀,还是留?”

脱下貂皮大衣,我坐在王娜身边,一边漫不经心的看着斗嘴的张明和刘全,一边随意的听着王娜对自己婚姻不幸的诉说。这次的同学会,我并没有请太多的人,也就五、六个。我的用意从一开始就不是缅怀过去的时光,而是为了她,如果不是怕做得太明显、太没风度,我也许只会请她。我要赢,但一定要赢得不露痕迹,一定要赢得有深度、有风采,我要她自惭形秽!我知道,这是一个必胜的仗。

我已从刘全那里听到了有关她的事情。她依旧独身,没有工作,初中文凭,就连她那当年引得全班同学羡慕的家世也早已不如往日。她的父亲甚至前年还被劳教两年,好象是因为什么法轮功。想到这里,我暗笑了一下。和共产党对着干是最傻的。小时也因那些趋炎附势之人的卑鄙而恼怒,认为他们没有骨气、没有气节。但,几年的商场生涯告诉了我,只有顺着政府才能有一口饭吃,别管里面是不是有黑洞、有腐败,对于那些你所要做的就是顺应,否则下场绝对很惨,不管你多有钱,在中国,你只有听xx党的。

看了一下手表,离约定的时间已过了十分钟。她,还没有到。我有些着急,我第一次发现,原来等待敌人比等待恋人更心焦。我甚至有点害怕,是的,害怕。我怕她不能来,我甚至担心她出意外,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十几年,如果功亏一篑,我可能会抱憾终生。时间又过了五分钟。那边的王亮已经开始不满,提议要先开始,被我拒绝了。

这一生我一直是那样的优秀,那样的顺利,一直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只除了初中三年。她出现了。不漂亮、不优秀,但不管是同学还是老师看的不再是我,而是她。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初一的第一个学期,加上暑假的补课,我们已开学有一个月,同学之间彼此也已熟识。毫无意外的我当选为班长,正在我以为三年的初中时光会和以前一样的时候,她出现了。

那一天是下午周末大扫除,她来认班。班主任将她领到班上,在夕阳的照射下,她静静的站在讲台上。带着十二岁少年很少有的成熟与忧郁,静静的站在那里。一身白色休闲服,很帅的一头短发。健康的肤色,秀气的脸庞上一对浓浓的眉毛,狭长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是一种无谓的目光。在那一瞬间,我的心中不由的暗赞了一声:好特别的男生。

是的,她是女生,但在一开始所有的同学都认为她是男生。不仅因为她1.72的身高,更因为她所具有的气质。冷冷的淡淡的。在那个酷哥当道的年代,她的出现让我们这些情窦初开的女生一阵心喜。她向全班同学鞠了一下躬,说自己叫“任宇”。任宇,如果她是男生,也许今天的我不一定如此的在意她;如果她和大多数女生一样,也许我们还有可能成为好朋友。她的容貌如果作为男生可以说帅气,但如果作为一个女孩子则只能说是清秀。可就是这样一个毫不出众的女孩子,夺去了所有人的注意。我所上的初中是全市的重点,我们班又是重点班,可以说班里的所有同学在小学都不是泛泛之辈,成绩都是出类拔萃。只有她例外。没经过分班测试就到了我们这个全市最好的班级。只因为她的家世。全市首富的女儿,顶着这样一个光环她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引起所有人的注意,更何况她本身又是那样的不同。

“对不起、对不起,路上有点事情耽搁了。”门被推开,我一直期待的对象终于出现了。我站起身,激动的看着她。她,变了。但这种变化绝不是王娜、刘全的那种变化。十几年前她出现在众人的面前是带着忧郁与冷淡,现在则是超然。是的,超然。十年来,时间对她真是仁慈,除了气质的转变外,没在她的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她的身形依然消瘦,眼睛依然明亮,皮肤依然光滑,这些绝不是刻意保养出来的。

“任宇,我说你可真不够意思,老同学好久不见,你居然还来晚了。”

“是我的错,对不起大家了。我先自罚一杯。”

“只一杯,这也太少了吧,最少要三杯!”王亮不依道。“对对,最少要三杯!”身边的王娜也跟着起哄。

“算了,咱还没吃饭,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我开口阻拦,这桌饭我的目的并不是吵闹与叙旧。

“看在班长的面子上就饶了你。一杯就一杯吧。”

“还是班长好。”任宇笑了笑。“善良的人最美丽,要不咱班长就漂亮了?”

“对你,我想可能很少会有女孩子不善良的。幸亏你不是男人,否则不知要有多少女人遭殃。”刘全叹到。不错,任宇明明是女生,却异常的得女孩子的青睐。在初一的第一学期,不知有多少不明真相的外班女生送给她过情书。也许就是因为不胜其烦,她留起了长发,这才杜绝了别的学校的女生放学后等到我们学校门口只为了看她一眼的现象。

菜,一道一道的上来了。我一反刚才的沉默,对王亮他们提出来的问题有问必答,在他们的感叹声、羡慕声中我异常的兴奋。这些话我当然不是第一次听到,但在别人那里我早已听的麻痹,而今天,因为她在这里,我十年等待的就是这一刻。“那这样说,班长手中的股份不是仅次于董事长了吗?”身边的王娜发出惊讶声。我得意的一笑,看了眼对面的任宇。她的眼中并没有我所期望的妒忌与羡慕,甚至连一点变化都没有。只是嘴边含笑地看着我们。她这份笑容刺激了我,几乎是想也没想的我冲口说道:“任宇,任伯伯还好吧?”我知道这话很没有风度。果然,四周突然静了下来。本来在吵闹的张明、刘全都停了下来。这话,实在不应说出口。但我不后悔。我讨厌任宇那笑容。淡淡的、超然世外的,仿佛我们所说的都不值得一提。我的成功、我的努力,我的一切仿佛什么都不算。

“哦,他还好,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对!就是这该死的口气,明明我问了一件这么不该问的事情,明明在别人看来很是丢人的问题,她却能不当一回事。“任伯母呢?”我知道自己有点歇斯底里,但我就是忍不住。十年了,自从她突然放弃中考,使我丧失了最后一丝战胜她的机会后,我等今天已经等了十年了。

“她也很好。你的父母呢?”“哦!他们呀,自我把他们接到北京,他们二老就闲不住,老是往外跑,全国各地都快跑遍了,这不,凑西部大开发的热闹到银川去了。”我得意地说,心想:到处旅游不仅要有很好的体力,更要有充足的金钱。三十年风水轮流转,当年,你父亲是本市有名的首富,任百万,你可以放弃中考,可以在我们寒窗苦读之时游山玩水,今天呢?一个政治犯的女儿?一个劳教犯的后代?听刘全说,三年前她就有一男友准备结婚,但,就是因为他的父亲两人只有告吹。一个失去爱情、没有工作、家世没落的人怎么能和我相比。想到这里,我的心里舒服了很多。

“嗯!老年人到处跑跑对身体好。”点点头,任宇赞同的说道。声音里依然没有我所期望的羡慕。

“是啊,是啊,老年人不能在家歇,否则……”气氛再次活络了起来,但因为受了我前两句话的影响,这顿饭几乎是有些匆忙地结束了。我知道因为我刚才的话使得刘全他们以为我盛气凌人,这次回乡是为了炫耀,但我不在乎。我是为了炫耀,虽然炫耀的对象只有一个。

“任宇,你搬家了吗?”当年任家那栋三层小洋楼不知羡煞了多少人。现在呢?随着家世的没落,那房子估计也易主了吧,只是不知是否卖的出去。如果还没有卖掉,我是很想买过来。“搬了,那房子太显眼。”“哦,卖掉了吗?”“还没。班长要不要到我家去坐坐?”

在我的刻意下,其他人都走了,只剩下我和任宇。“好啊。”虽然她只是客气,但却正中我下怀。“你是开车过来的吗?”明知不太可能,我仍有些恶毒的开口询问。“哦,我骑自行车。班长开车吗?”真的,我开始有些怀疑任宇的年龄。今天一个晚上我都在针对她,她竟毫无知觉,仿佛是一个纯真的小女孩不知人间险恶。

“那,把你的车,放在我的后备箱吧。”一般一个同学会就是一个比拼会,哪怕再没有能力的人,也会打肿脸充胖子。就象今天,可以说除了任宇,每个人的穿着都是名牌,虽然王娜他们穿的只是大众名牌,但也算拿的出来。刚才回去的时候每个人也都是打“的”。而任宇,她竟然骑辆自行车!她非得如此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吗?

将车子放进了我的后备箱,对于我的这辆奔驰C-200,任宇并没有说什么。说实话,我竟有点习惯。如果她与王亮他们一样我也许还会觉得失望。但,她越是这样对什么事情都无动于衷,我越是想撕破她这副对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

在任宇的指引下,我们来到一个生活小区。跟着她我进入一个位于三楼的房子。“把鞋放到这里就好。”我把鞋放好,和任宇一样赤脚踩在松软的地毯上。“这个地方平时只有我一人,有些乱。”她仿佛还说了什么,但我并没有注意听。这么多年,我不知出入了多少个豪宅,可却没一个比得上我眼前所见到的。屋子里并没有什么高级的家具,只是一张大大的厚厚的地毯,随意地散落着各种卡通动物的抱枕。茶几、桌子、沙发都是矮矮的。但,就是给人一种很舒适的地方,来到这里我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仿佛到了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不管是什么都不会再伤害到我似的。这也许是种讽刺,在敌人的住处获得安全感?

“班长要喝点什么?”“冰水就好。”现在的我急需清醒,因为我发现自从进到这屋子,我竟不再想要打败任宇,甚至连我的斗志都在减弱。“哦,冰水。”将一杯冰水放在我的面前,任宇跑去换衣服。靠着厚厚的抱枕,我的目光不停的看着四周的布置,我想能明白究竟是什么使我感到安全的。看到茶几下面散落着一张纸,我顺手拾了起来。

“很久以来我一直在寻找一种东西,是的,东西。因为我不知道用什么来形容它……”当我的目光扫过这一行字,就再也停不下来,直到将整张纸的内容读完。我的手在颤抖,因为只是文字就能给我震撼的只有一个作家。我看完了他所有的书。他的故事内容并不希奇,情节也不波澜起伏。说的只是一些身边的小事,注重的是人物内心的变化。每次读他的书我都会觉得很舒服,不管我遇到了什么事情只要一拿起他的书我就觉得平静。这张纸上的话并不是他书中的,但是这种写法,这个语气,这种在平静的文字中蕴涵着一丝无奈的感觉,和他的一模一样。

“你是人鱼?”对着刚换好衣服从房间里出来的任宇,我几乎是冲口而出。“啊?我是任宇呀,班长?”“不,我是说人鱼,作家人鱼!”任宇?人鱼?是的,没错,是她!从没有将任宇与人鱼连想起来,是因为觉得那怎么可能?但,现在。人鱼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而任宇?任宇是什么?是我的敌人?我怎么会和她成为敌人呢?突然间我感到很茫然,我想不出我们之间的冲突、争斗。那么我怎么会视她为毕生的敌人呢?

“啊,让班长发现了。”任宇的笑真的好象一个小女孩,纯真、无辜和羞涩。

“人鱼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我有些无力的说。“啊?让班长失望了。”“不……”失望?发现任宇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我很失望吗?好象没有,只是突然间有些不能接受罢了。“虽然有电脑,但我还是喜欢用手写,每当想到什么就随手拿纸记下。”看到我手中的纸,她说。

“嗯,用手写的感觉是不一样。” 喝了口冰水。我随口附道。“知道吗?在五分钟以前我还很讨厌你。”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为什么要说给她听。就算是承受不住压力,也不应该说给她。但我还是说了,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而她,也只是这么静静地听着,没有惊讶。“一直以来我都是优秀的,众人的目光也一直追随着我。除了初中那三年,你的出现,可以说是我生命中的例外。一开始,我认为你是男生,说实话真有点心动。如果不是很快发现你是女生,我也许会暗恋你呢。”说到这里我有些自嘲地笑笑。

“虽然你不是男生,但你还是夺得了所有人的注意。你的家世那样的耀眼,你的篮球技术是那样的好,连男生也不是你的对手。是的,我可以考全班第一,你的作文却可以拿满分。前一天还回答不出政治老师提问的你,第二天的政治考试却可以得到最高分。毕业考试你的答卷速度是全校最快的。以685的高分放弃中考。每一个老师都夸你聪明,说你只要稍微用点功一定不比我差。每个女生都喜欢你,因为你总是保护她们。每个男生都爱和你在一起,因为你漂亮的体育成绩。”闭上眼睛我喃喃道。“我讨厌你!讨厌你为什么这么与众不同,讨厌你为什么对什么都不在意!直到刚才我才发现原来我是嫉妒你。是的,嫉妒!我一直不愿承认这一点,因为我认为嫉妒是无能的表现。如果不是你的家世,我想我并不一定会妒忌你。因为……”看了她一眼,我接着说:“我不得不承认,你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会让人不自觉的喜欢你。”

“其实,我很讨厌自己的家世。”停了一会儿,我听见任宇的声音。我惊讶地看着她,她对我笑了一下。“因为我不知道别人对我说的话是真心的还是假意的。每个围在我身边的人都好象别有目的,包括我的亲戚。我并不反对亲朋好友之间的互助,但是如果连有血缘关系的亲情也加上功利的色彩,真的让人觉得寒心。从幼稚园开始,我上的都是全市最好的学校。别的人也许还要考试,我不需要,不管我的成绩再烂,因为他们需要我父亲的捐款。我在学校的任何举动都会有人一五一十的告诉我的父母,包括我和哪位同学比较要好。我的考试成绩他们永远比我先知道。”我不敢相信的睁大眼睛,头一次发现那样的家世原来真的是不幸。任宇苦笑了一下,接着说:“放弃中考,不是有心炫耀。而是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发现,如果我继续上学的话,这种现象会继续。为了放弃中考我甚至还绝食了三天。”

“从小,我的父亲总是在我耳边遗憾的说,'如果你是个男孩子,那该多好呀。'因为大多数人都会觉得那份家产由一个男孩子来继承总比女孩子好。为了弥补父亲的这个遗憾,我拼命的锻炼自己的身体,我不穿裙子、不留长发。但不管我如何做,依然改变不了我是女孩子的事实。那时侯我就在想,如果我生长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我可能会非常的自在。”

“这样说,我不仅不应该妒忌你,还应该可怜你了。”知道自己有点幸灾乐祸,我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为她,更为自己。一直让我觉得不舒服的家世带给任宇的竟是压抑与束缚。而我,竟为了她无奈之下的举动愤愤不平了十几年。我笑得很夸张,连眼泪都出来了,到了最后我已不是在笑而是在哭,十几年的心理负担就这样放了下来,我的心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更多的却是茫然。以后呢?以后我的目标是什么?

“就算我够倒霉,你也不用这样吧。”轻轻地拍着我的背,任宇苦着脸说。

“谢谢你,任宇。”轻笑了一声,我止住了眼泪。要这样把自己的苦闷说出来并不容易,我知道要不是为了我,她不会说的。“后来呢?你不上学之后呢?”“后来呀,我就去学了一点防身术,然后就开始云游四海。反正将头发剪了之后,也没人会认为我是女孩。十八岁以后,我开始尝试写点东西。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就28岁了。很平淡,不象你,28岁的女总裁。”

“别笑我了,如果不是一直在意你的家世,今天我不一定会怎样。”世事难料,我从未想过会这样和任宇毫无芥蒂的说话。“我听说任伯伯……”

“我爸?是呀,前两年劳教了,最近才出来。”

“任宇,我知道这样说很市侩,但,毕竟现在xx党当家,何必呢?要任伯伯别练了,否则吃亏的还是我们这些老百姓。”

“说实话,我从未因为法轮功的事情劝过我的父亲,虽然我不练。但是我看了《转法轮》和李洪志老师的一些书籍。虽然有一些我还不能理解,但我认为他讲的确实是真理。法轮功也确实可以使人向善,令人变好。正如我的父母,商海沉浮,虽然不至于使他们变成坏人,但在他们做事上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但,自从学了法轮功,他们开始为别人考虑。特别是全国开始镇压法轮功之后,他们的表现令我感到佩服,我从没想过在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居然可以有人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了一个公道这样的奋不顾身。一次又一次的上访,给我的感觉就象耶稣的信徒为了宣扬‘仁爱’而舍生忘死一样。从小,我就知道自己的父母有本事,可以挣下一份令我一生衣食无忧的产业,我尊重他们、爱他们。不过,我从没有佩服过他们,因为他们也是人,有人的缺点,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但是,当他们为了心目中的真理而放弃一切的时候,我从未象那样的佩服他们,甚至有些崇拜。在法院上,父亲为自己辩护,他说他没有罪,因为他说的是实话,如果说实话有罪的话,那么什么是无罪的?审判者哑口无言。那一刻我真的想喊一声‘爸爸万岁’!我感觉是爸爸在审判他们。真的,我从来没有象那一刻为自己有这样一个父亲而感到自豪。”

“但、但是……”我还想再说什么,却不知如何开口。看电视剧时为片中的男女主人翁的痴情感动,如果其中有一方移情别恋必定认为此人该死、该罚!读圣经时,为了那十二圣徒的坚贞感动,唾弃犹大的势利。身边的朋友如果有人轻易放弃自己的梦想,总是为他觉得可惜。我们所崇尚的一直是从一而终,不管是对人、还是对物。但,为何总是认为法轮功人员要放弃他们的信仰呢?如果说人世间的感情需要考验,那么是不是一种信仰也需要考验呢?如果今天他们为了一时的安逸放弃了自己的信念,若干年后人们说不定会象今天唾弃犹大一样唾弃他们吧。

“我现在也正在试图在自己的文章中加入一种理念,当然我还不能做到象我的父母那样光明正大的表现出对于真理的呼唤和维护,但是,我会尽量表现出真、善、忍的可贵与重要。”

“知道吗,任宇?”看着她坚定的神情,我开口。“我发现我开始羡慕你了。”

“啊?”听了我的话,她一楞,随即笑道。“羡慕?哈哈,羡慕就好,千万不要再妒忌了。”

“啊?”我也一楞,随即也跟着大笑。“放心吧,我绝不会妒忌你了。”因为我已找到自己想要的了――勇气、善良,在这个世界上这些是我们人类最重要的东西。

我突然发现我的人生是以14年为一个界限,前十四年风光无比,14-28岁,为了任宇,或者说为了妒忌而迷失了自己,拼命地想要超过她,那么,从今天开始,以我的28岁为另一个界限,我想我开始真正的接近真理,并得到了一个可以相交一生的好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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