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江泽民 何罪之有



【正见网2015年10月29日】

今年5月1日,中国大陆实行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海内外的法轮功学员,结合自身遭受迫害的事实,依据相关度的法律条文,发起了起诉江泽民,通过邮寄、网上控告等方式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诉江状,要求恢复法轮功、法轮功师父的名誉,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

许多法轮功学员在邮寄诉江状时,还打电话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咨询能否邮寄诉江状,答复是:“可以邮,越快越好。”因为起诉有个时效性,所以很多法轮功学员邮寄了诉江状。然而,等来的不是公、检、法人员上门核实诉江的内容是否真实,而是当地的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邪恶组织)与国保大队的恐吓、抄家、绑架、拘留等。

今年9月12日的明慧网有一篇文章《河北怀安县国保大队长残酷迫害诉江妇女》,讲述了河北省怀安县法轮功学员王树芳、李树芳、李秀林因为诉江被残酷迫害的事实。文中讲述:四个警察强行让王树芳坐在“老虎凳”上,说要验血,王树芳不配合,他们就给她戴上手铐,王小斌恶狠狠地打了她两个耳光,王树芳马上脸就肿起来了,嘴角流血。他们还把她的胳膊反扭到背后(胳膊和手第二天就都肿了,二十多天后手腕还疼的不能骑车,左眼的瘀青未散),上下来回转,都转花了。国保队长王小斌还当着她的面把从隔壁屋拿来的控告信撕了个粉碎,还恶语相加。遭非法审讯后,王树芳要求上厕所,还被从头到脚搜身。

李秀林的家人打来电话,她刚要接,就被警号是072294的警察朝胸口猛击两拳,又推到铁栏中。李秀林被打的心脏病发作,全身发抖抽搐,身体马上要摔倒,李树芳及时上去抱住她,扶她慢慢坐到地上。李秀林提出要上厕所,他们不给开门,后来给开时已全身发抖的走不了路,和他们要个盆接尿,他们不给,没办法,只好尿在地上,警察威胁李秀林要她拿自己的裤子擦地,后来才拿来拖布拖,还邪恶的将拖布上的尿往李秀林头上淋。

在这种情况下,四个警察还将她连拉带拽到审讯室,强行坐到老虎凳上非法审讯。她不配合,喊“法轮大法好”,警察刚一松手,李秀林就突然倒在地上。他们却还接着迫害她,还说“你踩你师父的像,写个保证回家吧。”李秀林坚决不写。后又回到铁栏处和她们一同被继续非法关押。

她们三人一起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和这些警察讲真相,他们不听,警号是072294的警察还给她们照像,唱邪党红歌,还说:“就是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我才从临时工成为现在的正式工。”

李树芳也被非法审讯,她不配合,被小斌打了两个耳光,顿时感到眼冒金星,耳鸣,几分钟后才回过神来,被警号是072294的警察和另一戴眼镜的警察强行推坐到老虎凳上,戴上手铐,一人摁一手摁了手印,采了血样。

下午三点多,这些警察上班后,强行将她们三人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迫害。到拘留所后被强行带到两间黑房子里面检查身体,那些医生都很凶。在给王树芳量血压时,由于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些迫害场面和警察在迫害她时用的邪恶手段和他们的骗人伎俩,她的身心受到惊吓,马上敏感的出现不正确状态,她突然从椅子上倒在地上,王小斌过来凶狠的踢她的腿,陈善龙、072294和另一眼镜警察、司机用尽全身力气,各按一处,压住王树芳的整个身体。李树芳上前阻止,被王小斌拽住头发扔到后面,072294警察跟着又对她拳脚相加。王树芳这时被他们浇了一盆冷水,他们用上衣捂她的嘴。后又将她一人拽一条腿,头在地上拖着,两名警察就这样把她拖拽出院外边,继续踢打,又往头上浇了两次水,又量血压,又用鞋捂嘴,用蒿草往鼻孔穿,不知哪里弄来只蝎子,给她放在肚脐上,李树芳上去阻止,他们还叫嚣“要再有,就放她裤裆里。”

王树芳被折磨的死去活来,当晚十点多,王小斌等人又把她扔在车厢地上拉回来,被丈夫接回家。王树芳的身上被打的遍体鳞伤,左腿瘀青,腰部、臀部被拖得伤痕累累,二十多天没好利索,左耳朵还直往外流血。

这里引述的仅仅是明慧网上揭露的一个案例。明慧网每天都有有关诉江带来迫害案例的报道。

起诉江泽民有罪吗?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因为诉江被绑架询问时问警察:“起诉江泽民我们有理有据,何罪之有?”警察答:“要是在西方民主国家,不但无罪,还要受到法律保护;就是按照中国(实际上是中共)的法律,也没有罪,但是领导要我们这样做,我们也只能照办。”这个警察也承认他们的行为违法,因为没有传唤证,就把人拘禁、审讯,最后还是强调“是领导的意思”。

中国古代还讲“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开明的皇帝遇到天灾人祸,还要找自己的罪过,写罪己诏状,告示天下 ,为什么中共的领导人犯了错误不仅不改正,还不能说,说了就有罪呢?

从中也正暴露出了中共的罪恶本质。《九评共产党》一书揭露出中共的邪教本质与流氓本性,在这次对参与诉江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暴露无遗。

中共是一个西来幽灵,是个魔鬼党,欺骗、谎言与暴力是它一贯的手段。

自1949年篡政以来,通过各种周期性的政治运动,导致8千万中国人死于非命,一半以上的家庭被迫害过;在这次长达16年的迫害中,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死、伤、残,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家庭被迫害,特别是惨绝人寰的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罪恶,导致数百万的大法弟子失去生命,这大如天的罪恶,已经足以烧毁中共邪党,而且导致了人类社会道德的巨大败坏,挑起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泽民难道不是罪恶滔天吗?他不应该被起诉、被送上法庭吗?!

法轮功学员站出来起诉导致这场迫害的元凶恶首江泽民,是在制止迫害!也是在给那些曾经跟随江氏集团的所有职能部门和所有参与这场迫害的人员一个重新选择良知的机会。

我们也看到了:虽然中共的意图是以非法核实诉江企图進一步迫害法轮功学员,但是在核实诉江中,却有一部分官员和警察听完了法轮功学员讲述的真相良知在苏醒。明慧网也有大量的篇幅报道了诉江过程中人心的变化:不仅仅是世人支持诉江,有的警察也赞同诉江,拒绝迫害诉江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拘留所的人说:“我们不留诉江案人员,这里不收。”有的警察义愤填膺地对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说:该告!还有的非常感激地对法轮功学员说:你要不告诉我们,我们还不知自己是受害者。

但是还有许多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面对法轮功学员苦口婆心讲述的真相,还在违背良知追随江泽民的迫害密令,这样的生命才是最可怜的。

中共魔鬼,它还喜欢搞的一套是“卸磨杀驴”,找替罪羊。文革期间,原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执行毛泽东的命令迫害老干部。一九七六年文革结束后,新上任的军委秘书长罗瑞卿等人要为惨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们讨回公道。这时刘传新已不能再说是毛泽东叫干的、江青叫干的,在追查开始前的1977年5 月19日刘传新就自杀了。北京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名军管干部,“表现积极”的警察793人,共810人,对他们内部审讯后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单子不了了之。而且中共也早已经堵死了那些“服从命令”者的后路。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早就规定了:“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2013年8月12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中也说明了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国际上还有一个举世公认的“最高良知原则”。让我们来看看二战后审判纳粹的经过吧。当时双手沾满犹太人鲜血的纳粹战犯面对法庭的指控也是异口同声地为自己辩护,称自己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依照法律杀人。然而法官却告诉他们:凡是践踏人权、无视人的尊严、违背道义良知的法律皆为恶法!恶法,从订立之初就是违法的!恶法,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就这样,所有参与杀害犹太人的纳粹都受到了正义的审判。一直到今天,那些参与的纳粹党徒不论时日长短终生都在被追诉当中。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作为一名警察,首先是一个人,具备独立人格和道德品质的人,然后才是警察。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理由,做了恶,就要承担罪责,谁都逃脱不了天理的惩罚。

珍惜这次难得的得救之缘吧,诉江大潮是给大陆官员、警察改过的一次机会,一次从新选择,走向历史新纪元的大好机会。明白法轮功真相,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弃恶从善,善待大法弟子,广传真相,一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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