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穷节乃见:在齐太史简

幸紫 整理


【正见网2009年10月19日】

中国历代均设置专门记录和编纂历史的官职,统称史官。各朝对史官的称谓与分类多不相同,但主要的可以分为记录类和编纂类两者。史官刚设置时以及后来的发展过程中,有很长时间,这两者是不太能区分开的。后来演化出专门负责记录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馆史官。前者随侍皇帝左右,记录皇帝的言行与政务得失,皇帝不能阅读这些记录内容;后者专门编纂前代王朝的官方历史。唐朝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中说:大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可见不同的史官有不一样的职责,他们共同记录着王朝大小事务,给后人留下宝贵资料。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太史“身膏斧钺”:春秋时期,齐国的大臣崔杼(又称崔武子)与齐庄公为棠姜这位美女产生了矛盾。崔杼借机杀了齐庄公,立了齐景公,自己做了国相。对此,齐国太史便记录道:“某年某月,崔杼弑其君。”崔杼不愿意在历史上留下弑君的恶名,下令把这个太史杀了。继任的太史是那个掉头者的二弟,还是这样写,又被杀了。第三个太史是他的少弟,照样直书其事,崔杼感到正直的史官是杀不绝的,只好作罢。这时,齐国另一位史官南史氏,听说接连有三位太史因实录国事被杀,惟恐没有人再敢负其责,便带上写有“崔杼弑其君”的竹简向宫廷走去,准备冒死继书,中途得知第三位太史照实记录没有被杀,就回去了。

纵观五千年的神州文明史,给人们留下了许多的借鉴。齐庄公淫乱固然有罪,但在那个时代,毕竟是一国之君,即便是治罪,也轮不到崔杼动手杀人,崔杼为掩盖历史真相和封钳天下之口,连杀史官,可那前仆后继的史官兄弟,那一身不畏生死负责尽职的文人气节,最终使得权臣崔杼也不得不感叹于他们的风骨而最终屈服,任由他在史书中评说自己,而没有再杀害他。于是,“秉笔直书,齐之良史”传诵千古。

如今再回首,历史的印记仿若一幕幕的折子戏,奠定和丰富着人们的思想内涵,使人们在关键时刻能辨别是非、善恶、忠奸、正邪。让人们在必须做出抉择的时候,凭藉着悠久的中华神传文化和久远之前奠定的传统道德观念,为自己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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