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中的真实与不真实

里娜


【正见网2009年06月14日】

摄影行为的结果有纯照片(原创) 和摄影创作作品之分,纯照片是景物人事件的直接映像,比如各类存档见证纪念资料等照片,也包括有拍摄基本功好的和摄影经验多的摄影者的一次完成的摄影作品,不过这样的作品也不乏带有机遇性和偶然性,比如寻找机遇和天时地利的偶然等。而摄影创作作品是在精心构思后寻找机遇、多次的等待、实物摆拍出,但多数是在原创摄影照片以后在原片上经过再次构图、色阶、色温、明暗反差等方面再度审视构思的创作,加進了摄影者对景物的進一步理解和借景物抒发情感的内容,是属于有意识创作的作品。这种特意创作出来的作品在技术艺术上是有标准的,甚至其标准严谨到用数学分毫数据的框框来限制判定它。

纪实摄影者强调摄影是绝对真实的记录,艺术摄影者强调摄影是表现物体的形以及物体在不同时间反射光的状态,图片设计者强调摄影是所需元素在平面上的综合应用,当然还有更多领域对摄影的说法,单从以上的不同应用者对摄影结果的追求,我们看出,不同的应用者对摄影的结果有着不同的需求,那么在摄影界对不同类型的摄影作品,其结果要求也有不同。

照片中的各个景物体我们可以称它们为画面中的元素或符号。

如果是事件纪录片,就绝对的要求元素完整,不可有元素的移位、增减,也不可将长在人物脸上的斑点進行修饰,但是可以在剪裁、明暗、对比色饱和、色平衡等方面做稍微的处理,但是不能超过20%的幅度。在原片上元素要绝对真实。

如果是艺术片(艺术摄影),可以在以上基本处理基础上幅度放宽,可以在剪裁、明暗、对比、色平衡等方面做多一些的处理,也可以進行色彩饱和的过渡和减弱处理,纯艺术摄影也不容许元素的移位增减,但是容许修去画面中破坏画面的杂物,在原创的照片上还是要真实,但是已经是加進了作者对形与光和色的理解认识对照片实行了理想处理。当然包括一次拍照完成的原创作品。

有些艺术片是将自己拍的多个照片里的元素合成为一幅作品,看上去很真实,但又不真实,看我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在胶片盛行时,两张或多张照片合成放大为另一张照片,或者局部遮挡曝光等暗房艺术创作是很正常的,这是作为一种艺术创作来说的,甚至还讲后期制作比前期拍摄更为重要,这是指创作一幅摄影艺术品。现在由于电脑处理图片的软件发展,很多人在搞设计、投稿或参赛时应用了这一合成技术,这个真实与不真实就是相对了。 只能把它单分支出一个独立的类别,因为有求的就有做的,又做的就有需要的。只好在不同类别的摄影规定不同的要求,纪录性的摄影和有些艺术摄影绝对不容许合成,因为那是史料是见证。艺术片创作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带有个人和普遍对美的特殊理解的理想,但是也要自然的。为谁而创作这个概念要弄清楚,摄影赛事一定看清征稿的要求。如果在纪录片蒙混读者那就是道德问题。

如果是广告商业文宣片,具有元素可变性,在“真实” 上没有限制,在人们可以理解的基础上把所需要的内容元素增减、移动,色阶色温明暗形状等变动,修饰组合成另类,甚至面目皆非。在创作过程和结果中可以看到“真实”或“不真实”,都是在原片可变化的要求容许下变化的。

摄影的真实与不真实是相对而言,如果把以上的类型统统放在一起来评定它的真实与不真实,那没有什么真实可言了,因为相机、胶片、电脑成像还原事物本来的细节能力也不是百分之百的,也有在色、光、形上的“不真实”之处。人们在评定照片时,习惯了照片的真实记录性能,却忽视了摄影的任意表现性能,只要有这个性能存在,就会有人用它来表现个人真实的观点和理念。所以将不同类别的摄影分开来定论它的特性为好。

在夜晚一次性长时间曝光的原创照片,或者元素不变色阶色温明暗反差改动得超过自然数值(色彩加重夸张)有时也会给人的习惯视觉带来不真实感,因为出来的画面与我们肉眼习惯看到的景物有很大的色彩变化,如果是与地域性的空气透明度所带来的空间透视效果不同的话,虽然很美,色彩超饱和,也会给人感到不真实,不是什么地域环境都是色彩还原很好的,只有那些高原气候、太阳充足的地方和空气环境没有污染的地方才会有很强的色彩还原好的效果,水雾之乡决不会有那样大的反差色彩。所以,后期创作一幅作品还需要多方面的考虑,否则就会有地域色彩还原之不真实,再说,人眼看物体的色彩饱和度不是百分之百的,是了就不自然了,再过就不真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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