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缘得大法,心性再升华



【正见网1999年01月01日】

我现年54岁,1998年2月开始学习法轮大法,近一年来,在身体方面,思想上都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在碰到一些具体矛盾时,我尽量按照大法要求做到做好。

我修炼两个多月后,我母亲上街在人行道上走,被当地一中年妇女骑自行车撞倒了,对方当时将母亲送到了医院,等我接电话通知赶去时,那中年妇女见我很内疚,我问了一下情况后就对她说:“你不是故意的,不要害怕”这时我也想起李老师说的:“你不要把它看成是偶然的。”(《转法轮132页),经医院抢救无效,几天后母亲还是去世了,这时家里人包括邻近的人都要我找人家算帐,我说,人家以前都不认识,与奶奶无怨无仇,不是有意的且家里很困难。”我的孩子子说:“人都死了,还管她困不困难,奶奶身体好,还活八年十年没问题。”李老师说:“当我们遭受痛苦的时候,别人欺负你的时候,别人给你造成麻烦的时候,你失去什么物质利益的时候,要我看并不一定是什么坏事。”(《在悉尼讲法》39页)“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当中,能不能把这些问题看轻看淡,这是关键问题”(《转法轮》126页),我想起李老师的话,耐心地做家里的人工作,不准他们上门去闹事,自己承担安葬母亲的一切费用,连对方悼念来的钱和烟等。我也在母亲五七后退去了,对方表示很过意不去,我要他们不要把这事放在心上

另外,1996年朋友在外办厂,我到他那里去,他对我说:“货款未收回来,目前有点困难,请帮忙借点钱。我自己没有存款就找另一位朋友借了1万元给他,张个人也给我立了借条,可至今未还,他见我后总躲躲闪闪,也不想还,也可能没有钱还,学功以后,我开始对这件事思索起来:“要不要他还呢?”李老师说: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从中看你对这件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著心,就得用这办法给你去这利益之心,就是这个问题。”(《转法轮》246页)老师又说:“我告诉大家,这个钱是对修炼人的最太障碍。”(《在美国讲法》55页)我想什么事情都有因缘关系,作为炼功人该舍就舍吧,反正我已用两年时间靠节衣缩食和安葬母亲后的余款将这笔钱还给了人家,今后张经盛还给我就要,不还我但然舍去算了。

我体会只要在大法中能悟上去,并真正做到,心理也平衡,该自己付出时,不失去一次机会,这样就能不断提高心性,在通向圆满的路上就能迈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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