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给一辆高级小孩自行车”想到的

穹霄


【正见网2022年08月08日】

最近学习师父的一段讲法,有新的体会。

师父讲:“北京有个学员,晚上吃完饭领着孩子到前门去遛弯儿,看见有广播车在宣传摸奖券,小孩凑热闹,要去摸奖。摸就摸吧,给小孩一块钱去摸,一下摸了一个二等奖,给一辆高级小孩自行车,小孩乐坏了。他当时脑子“嗡”一下:我是个炼功人,怎么能求这个东西?我得这不义之财,我得给他多少德呀?对小孩说:咱不要,咱若要自己去买。小孩不高兴了:让你买你还不给买,我自己摸一个你不让我要。哭着喊着不行,没办法,只好推回家去了。回去后,越想越不是滋味,干脆去给他们送钱吧。转念又一想,奖券也没了,我把钱送给他们,他们不得分了吗?干脆我拿钱送单位去赞助。”(《转法轮》)

以前读这段法,只体会到作为炼功人,我们不能要不义之财。最近读这段法的时候,突然想着如果我是那位北京学员,我会怎么做呢?

第一种可能,我知道这是不义之财,得了会损德,但是小孩子哭着喊着要,没办法。那就要了吧,反正也不是我自己求的,也不能让孩子不高兴。半推半就的把车子留下来了。

那么这种做法,就能暴露出以下执著心。一个是利益之心没去,即使不是我自己求的财,即使不是我想要的,但是现在东西自己送上门了,也没办法还回去,抱着一种狡猾的心理留下了。那么在生活中遇到的其它事情也会这样,明明知道一些做法不符合法,在执著心的驱使下,抱着一种狡猾的态度对待修炼,半推半就跟常人一样了。第二个是执著情。明知道一些做法不符合法,但是在情的干扰下,无可奈何的做着不是炼功人应该做的事。

第二种可能,不管小孩哭不哭喊不喊,车子就是不能要,强制的把车子送回去了。这种做法的后果是,可能没有失德,但是会导致和家人之间的矛盾。这种做法的问题在哪里呢?就是强加别人。对于修炼人来讲,不义之财不能要,但是对于不修炼的常人来讲,并不能完全理解或者接受这个道理。采用一种强制的手段让别人接受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往往会产生更大的矛盾。

我们很多同修会遇到很难处理好和常人家人的关系问题。往往最大的问题就是强加别人。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我们的思想境界确实远远超过常人,我们知道了不同层次的理,而常人被世间的反理所迷,我们是不能强制不修炼的常人像我们一样处理事情的,即使再对的事情强加给别人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第三种可能,“干脆去给他们送钱”。不能让自己失德,也不能让孩子不高兴,那就去送钱给他们,这样我自己也就心安理得了。可是,这样做了,没有奖券了他们会把钱分了,我自己没有失德,但是把钱分了的那些人会失德。只想自己不失德,不管别人失德是一种极大的私。

再看这位学员的做法,送钱去单位赞助,让他们知道自己是炼法轮功才这样做的。这样,既没有使自己失德,也没有造成家庭矛盾,更没有使别人失德,更重要的是证实了大法。证明了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不贪不占,不要不义之财。

从这段讲法中,我体会到,大法的修炼开在常人中,要求是非常高的。我们所面对的一切事情,不仅仅只是停留于个人修炼阶段去某一个执著心就完了,我们要考虑到对周围人的影响,既要使常人理解,又要完全达到修炼人的要求,还要能利用一切机会证实大法救度众生。但是是不是说要求高就很难做到?从北京这位学员的做法中看,我们只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做,抱着一颗完全为他的心,没有自己的私心,就不难做到。

个人所悟,层次有限,如有不当,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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