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比道德更管用吗?

智灵


【正见网2018年12月20日】

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每个人,无论你身处哪个国家,哪个地区,随着物质生活的丰裕,各种新产品不断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各种问题也不断出现。随着问题的出现,各类条款也不断增多,用以约束人们的行为。尽管各类法律条款越来越细化,每天在我们的身边,不知有多少惨烈的悲剧发生。

很多人认为法律比道德更管用,只有依靠法律才能解决诸多问题。在各个国家,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也非常多,而且是一项很火热的职业。法律的分支非常细致,遍及各个领域。“法律怎么健全也管不了人心,看不见时人还会干坏事。法律制定多了对人的害处更大,多的人也记不住了,也许人干什么都在犯法了。制定法律的人是想用这法律管别人,其实一旦制定了,法律也在管制定法律的人自己。人已经在承受着人为自己所创造的一切了。法律越来越严,越来对人限制的越严,将来会象管动物一样管人,人不会高兴这样,但是这又都是人自己造出来的,自己要承受。” (《休斯顿法会讲法》)

追溯渊源,在我国,法律最早出现是在战国时期,以韩非子为代表。而在此之前,则没有法律,仅有一些家规、族规之类,那时的人们都是靠道德准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因此法律的出现是人类的道德不行了,管不了人的行为,而非要以强制的方式约束人的行为。有人认为这是社会的进步,其实是退步的结果。师父在《转法轮》中说:“那天我讲张果老倒骑驴,可能不理解是啥意思。他发现向前走就是往后退,人离宇宙特性越来越远。在宇宙的演化过程当中,特别是现在走入商品经济大潮以后,许多人的道德相当败坏,离宇宙真、善、忍的特性越来越远,在常人中随着潮流走下来的人们是感觉不到人类道德败坏的成度的,所以有些人还觉的是好事,只有心性修炼上来的人回头一看,才能认识到人类的道德败坏到如此可怕的地步了。”

在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发展中,人们基本以儒家思想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很讲究诚信,心地善良,人与人之间很义气,尔虞我诈的现象很少,大多数人都相信因果报应,真正很坏的人是极少的。

师父在《转法轮》中说:“末法不只是指佛教末法,而是人类社会没有维持道德的心法约束了。” 我理解是,历史发展到今天,由于进化论和无神论对人们思维的侵蚀,太多的人迷信现代科学,不相信神佛的真实存在,也不相信善恶有报。一谈到报应,就被说成是迷信。正因为人不相信道德,人不相信因果报应,才敢放纵自己的欲望,无所顾忌的干坏事,通过各种手段去得到钱财、物欲、色欲等,并视为本事或能力。其实,这些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干坏事,更不知道在损自己的德,缩短寿命,给子孙酿造祸害。

正是由于过多的法律滋生,更加促使他们只相信自己眼睛所见,对于不在其观念范围之内的,而且实实在在看到的东西也不敢相信,更有人把其斥为迷信;或自圆其说的乱解释一气。根本不承认眼见的事实。

在古代,人们的道德水准比现在高多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常见的现象,不是自己的东西,人们绝不轻易据为己有。即使盗贼,也有他们的规矩,即“盗亦有道”。古代的盗贼多是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他们多洗劫官商的财物。而现在的盗贼良莠不分,只要对自己有利,能偷就偷,能抢则抢。有的盗贼居然把别人用以生存的仅有财物盗走,有的潜入医院把救命的钱抢走,真的连一点善念都没了。

现在虽然法律健全,条条框框多的让人窒息,但是道德沦丧。各类暴力、色情、伤人性命的事件却不断增多,每天都会发生很多的恶劣事情。在名利情的驱使下,很多人不惜以身拭法,甘愿以生命为代价去得到某种利益,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变态思维的控制下,人人都处于危机中,很多人随时都担忧自己的财物、性命会失去,法律在他们的心中已是名存实亡,徒具空壳而已。

如此看来,法律并不能从根本上约束一个人的行为,不可能让一个人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师父在《转法轮》中说:“我们还讲了,我们人人都向内去修的话,人人都从自己的心性上去找,哪做的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虑别人。那么人类社会也就变好了,道德也就回升了,精神文明也就变好了,治安状况也就变好了,说不定还没有警察了呢。” 

目前,各类天灾人祸频仍,就因为人没有了道德的约束,无度的干坏事。在灾祸面前,有的人清醒了,有的人却执迷不悟,他们最终的归宿必定迥异。然而,生命的选择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关键看你是否愿意改变自己的观念,那一念就决定了你生命的未来,天堂与地狱仅是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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