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鉴今:宦官、佞臣、卑鄙小人鱼朝恩,终被缢杀!(共九文)

慧勉


【正见网2013年11月01日】

一、李廙清亷,有威德

中唐时期的李廙(读异),担任尚书左丞,有清廉的德行。

他的妹妹,是当朝重臣刘晏的妻子。当时,刘晏执掌了大权。刘晏曾经到李家探访,被请到李廙的卧室。他看见屋子的门帘,已经十分破旧了,于是就让人悄悄地量了一下这门帘的尺寸,回去后,用粗竹编了一个门帘,没有加以装饰,准备送给李廙。

刘晏三次把门帘带到李廙门前,都因不敢进去说,最后还是把这竹门帘带了回去。

(唐代李肇《国史补》)

【附言】

岳飞说:武将不怕死,文官不贪财,则国家必然强盛。尚书李廙为官,清廉之威,使亲戚都不敢冒犯,真可谓一代廉官,为世人敬仰。

为官能够如此,也可无愧于天地,无愧于百姓了。

二、宦官、佞臣、卑鄙小人鱼朝恩,终被缢杀!

鱼朝恩,宦官,唐代泸州泸川人,唐代宗时,任天下观军容宣慰处置使,总领禁军,权倾朝野,后被代宗缢杀。

当时,鱼朝恩专权,胡作非为,以致公卿大臣,都不敢抬头看他。宰相有时处理政事,而事先没找他商量,他就怒目而视!说:“天下的事,难道不要经过我吗!”他如此猖獗,皇帝便很厌恶他了。

鱼朝恩的小儿子鱼令徽,才十四、五岁,就开始在门下省任职。唐代宗看在鱼朝恩的面上,特地赐给鱼令徽绿色官服。

不到一个月时,和鱼令徽同在门下省任职而官位高于鱼令徽的人,因为要在殿前排班站立,怕自己到晚了,就抢道向前,不小心碰到了鱼令徽的胳膊。鱼令徽便跑回家告诉鱼朝恩,说自己班次居下,被同僚欺负。

鱼朝恩大为恼怒,第二天,就在代宗面前上奏说:“我的小儿子鱼令徽,地位在一般同僚之下,希望陛下升迁他,使他超过其他同僚。”代宗还没来得及说话,鱼朝恩就已经让官员捧着紫衣上来了,鱼令徽立即向代宗谢恩。代宗虽然知道这样不行,但还是勉强对鱼朝恩说:“你儿子穿这套官服,十分合适。”

那个不小心碰撞了鱼令徽胳膊的同僚,不久,被贬职到五岭以南。

鱼朝恩在朝廷里,举动肆无忌惮。其他的许多做法,都与强行给儿子升官的行径相仿。

等到鱼朝恩被唐代宗下命缢杀时,全天下人,无不拍手称快。

(唐代苏鹗《杜阳杂编》)

【附言】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何况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鱼朝恩大权在握时,可谓威风八面,盛气凌人。可他却忘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因果轮回,终究逃不过被诛的可耻下场。

宦官、佞臣、卑鄙小人鱼朝恩的下场,是如此;那些贪污腐败、荒淫无耻、独霸凶残、草菅人命的中共邪恶分子,他们也都没有好下场,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

三、钱可吓倒软骨头!

唐代张延赏,审理一件大案,派人严厉缉拿罪犯。第二天早上,张延赏看见公案上留有一张小字条,上面写道:“出钱三万贯,请求你不再过问这个案件。”

张延赏看后,很气愤地把字条撕碎,扔了。

次日早晨,公案上又有一张小字条,上面写道:“十万贯钱。”张延赏于是不再追查那个案子了。

他的弟子,知道这事后,趁空悄悄问他为什么?张延赏说:“十万贯钱可以通神呢,用它没有办不成的事。我怕自己遭殃,不得不停办那个案子。”

(唐代张固《幽闲鼓吹》)

【附言】

张延赏或许不是一个贪图钱财的官吏,但却是一个贪生怕死、怕丢官的软货。不是钱可通神,而是:“钱可买下贪财狗!钱可吓倒软骨头!”

四、“写白条子”的鼻祖!

元载在中书省的时候,他的一位前辈卖掉了家产,从宣州来投奔他,想谋一官半职。

元载估量了一下他的才能,并未给他什么官职,只是给他一封送交河北道的书信,打发他走。那人颇为不满,但不得已,只好拿着信离开了。

那人到了幽州,想想自己卖了家产来找元载,却只得到了一封信,如果这信写得恳切,或许还有点指望。于是他把信拆开来看,只见里面一句话也没写,只有一个元载本人的署名。

那人大为后悔、恼火,就想回老家去。

过了一会儿,他心里又想:我既然走了好几千里,为什么不试试去拜见一下河北道的佐僚呢!于是就去河北道节度使的府衙。

府衙里的判官接得他,问道:“你既然是宰相的前辈,怎么没带他写的信?”那人说:“有啊!”

判官听了,大吃一惊,立即拜见上司,并陈述来由。

过了一会儿,便有一位大校(武官名),出来见他,并接过他的信。

信被转送上去以后,那人(宰相的前辈)被安排在上等客舍住宿,安排他吃得好,玩得好,如此逗留了好几个月。等到他离开时,节度使还奉送给他一千匹绢。

(唐代张固《幽闲鼓吹》)

【附言】

元载身为宰相,不任用那个没有能耐的前辈(即“那人”)是对的。可是他一纸无字荐书,却让下属奉若神明,并使其“前辈” (即“那人”)得了千匹绸绢的馈赠。

对此,元载该负什么责任呢?这或许就是现代“写白条子”的鼻祖!

官场黑暗得出奇啊!

五、面似靴皮

京城各司看守仓库的官员,都是由三司举荐人来担任。权贵人家的子弟亲戚,为了谋到这份肥差,找关系托人来求情的,多得数不胜数。这就成了三司使经常头疼的一个问题。

田元均是一个性情宽厚的人。他在三司当长官时,非常讨厌那些托人求情的人,即使不能答应别人的要求,却也不好严词拒绝,而且每次都还要强装笑脸,给别人好脸色,然后打发那些人走。

他曾对人说:“我担任三司使,这么多年,强颜欢笑太多了,以致笑得脸皮像靴皮那么厚了。”

士大夫听了这话后,把它作为笑料。但大家都不得不佩服田元均的德行和气量。

(宋代欧阳修《归田录》)

【附言】

拒绝也是一门艺术,不妨也讲究一点艺术。厉声喝叱,拒人于千里之外,体现的是刚正不阿、秉性正直的性格;春风化雨,婉拒于笑谈之中,也不失为一种良策。

但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坚持原則的底线,不能改变。田元均是个好样的!

六、赵清献徇私

赵清献未中进士时,乡里的大户人家陈氏(陈某,男人,下同),请他教育自己的儿子。陈氏的妻子,每年做新鞋送给他。赵清献被地方推荐去京城参加进士考试,陈氏赠送了一大笔钱财给他,让他能够赴京考试。

随后,赵清献因家里贫穷,钱用完了,陈氏又送了一笔钱给他,并带着行李送他到了京城。他一次就考中了进士,官也渐渐做大了。

陈氏的儿子,后来因为人命案,被关在监狱里。

有人对陈氏说:“以前在你家作老师的赵秀才,如今在朝廷做高官,你可以找他帮忙。”

陈氏就和妻子商量,妻子说:“你应当亲自去。我仍然做鞋子送给他。”

陈氏到了京城开封,赵清献的守门人,不为他通报。

陈氏就等赵清献上朝回家时,在马前向他施礼。赵清献请他进家,陈氏送上妻子做的鞋子,赵清献拿着进了内室,过了很久,洗干净了脚,穿着新鞋出来,询问陈氏的来意,陈氏把原因告诉他,赵清献说:“你暂且住在书院里。”

过了十多天,陈氏没有说话的机会,每次一开口,赵清献就连连应承。

过了一个多月,陈氏告辞回家,赵清献说:“你姑且放宽心吧。”又过了两个月,赵清献写信告诉陈氏,他的独生子已经赦免一死。

原来,赵清献派亲信仆人,到衢州,每天到狱中,给陈氏的儿子送饭。

审判这件案子的官吏,得知此事后,就从轻发落了陈氏的儿子。衢州的人,至今还在说这件事。

【附言】

徇私舞弊,置纲纪国法于不顾,明目张胆或暗渡陈仓,在本质上,二者都是一样的。像赵清献之流使用的手法,看似“高明”,实则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只能讲:这是一种“高级黑”、“聪明的犯法者,”“最可恶的佞臣”!

七、下人老衙役,起了好作用!

广西总帅府有一个叫郑牢的老衙役,性情耿直,敢说真话。

都督韩观,为人威严不可侵犯,但也很尊重他。韩观每次喝醉酒以后,就要杀人。郑牢权衡,遇到有不该杀的人,就不杀。留下等待韩观酒醒,然后向他报告不杀的原因。因此,韩观特别感激他。

韩观死了以后,山云继任。山云向来廉洁正直,到任后,首先请来年高德厚的人,询问边防事务。

有人把郑牢推荐给他,山云召见郑牢说:“人们认为做将军的不管他是否贪利,只看他能否打仗。何况广西一向重视货利,我能够贪吗?”

郑牢说:“大人刚到这里,就像一件崭新洁白的衣袍,有一点污染,譬如说白袍上沾了点墨,那么以后终究是洗不干净的。”

山云又说:“人们说,当地人赠送礼物,如果不接受,那么他们一定会起疑心,并且气愤,怎么办呢?”

郑牢说:“当官受贿,朝廷有重法,你竟不怕朝廷的重法,反倒怕那些蛮子吗?”

山云笑着接受了他的意见。

山云镇守广西十几年,始终保持廉洁的品行。这本来不是因为郑牢的缘故;但郑牢起了很好的作用,却也是值得称赞的!

(明代叶盛《水东日记》)

【附言】

一名下人,又是老衙役,敢于向“广西总帅”直谏,真是难能可贵。可叹的是,现今的某些人,对上级不分对错,唯唯诺诺,绝对服从,一副奴才嘴脸,与这位老衙役比,真有天壤之别。

八、缄封如故

仲微刚刚担任蒲田县尉时,代理县令行事。县里有人在执政者那里说他的好话,并且暗里交给仲微一封推荐信,仲微接受后收藏起来。

第二年,那个说仲微好话的人,欠了县里的租税,仲微就逮捕了他的家奴。那人有怨言,仲微就把推荐信还给他,那人一看信的封口,像从前一样,信并没有打开。于是,那人很羞愧地向他道歉。

(明代冯梦龙《智囊》)

【附言】

仲微不在意他人的颂扬和引荐,也就不会在意要谁的庇护,更不会沦为被人操纵的木偶。比起当今跑官、要官、买官之流,仲微就显得更加高大,伟岸。

九、汪汝达损俸守穷

明朝的汪汝达,在黄岩做县令,拿出自己的俸禄,用来修筑城墙。所以,敌人来了,百姓也不慌乱。

他做了二十几年官,清正廉洁。汪汝达离开黄岩的时候,手下的官吏送来平日收缴的罚金,说道:“按照惯例,这些应该是你所得的。”

汪汝达吃惊地说:“做官除了日常的俸禄之外,还有应得的钱财吗?”推却不接受。

汪汝达家很穷,以致于没有足够的钱吃饭,他只好把住的几间房子卖了,来维持生计。黄岩县的百姓知道他穷,凑集了八十两银子,报告给官府,然后邮寄给他,恰好遇上他病死了。于是,把这笔钱作了他的安葬费。

(明代郑瑄《昨非庵日纂》)

【附言】

史载:明朝的官员工资不高,因而以罚锾(金),补充工资,遂成惯例。这类似于今天一些有执法权的部门,用罚款来给干部发奖金。汪汝达則不然。他拒绝接受这样的奖金,认为这是不合法的,因而宁肯受穷而不受钱。不仅如此,他还捐出自己的俸禄修建城墙,表现出为国为民的崇高精神。

反思当今的某些政府部门,在罚款方面,可是毫不含糊,甚至于绞尽脑汁,为罚款而罚款。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多拿奖金。

请问这样对老百姓公平吗?花昧心钱,不脸红心愧吗?

人在做,神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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