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外空间看:放纵溺爱,等于杀害

陆文


【正见网2008年06月18日】

古人讲:“爱而溺之,既是害之。”这话,一般人能够理解。但是如果说:“放纵溺爱,等于杀害。”就会有人反感,认为这是耸人听闻,炸耳刺心之言。但仔细想想,还真有道理。请看《阅微草堂笔记》卷七之第24篇中,记叙的这样一件事:

有兄弟二人,哥哥名叫张二酉,弟弟名叫张三辰。哥哥去世后,留下一个孩子。弟弟三辰,抚养这个侄儿,十分疼爱。后来还给他买了田产,娶了媳妇。几乎花完了自己的积蓄,真是竭尽心力了。

没想到,这个侄儿,由于叔父过份溺爱,他就得意忘形,淫欲横生,到处寻花问柳,因此得了怪病,医治无效而死。

这使张三辰的精神,受到很大打击,忽忽若有所失。邻居们都称赞张三辰,对得起他哥哥和侄儿。但是,张三辰得了病,在昏沉之中,喃喃自语说:“真是進進怪事!我哥二酉,到阎王殿前,告我杀害了他的儿子,使他绝了后。真是冤枉我了!”

又过了几天,张三辰的病,渐渐好转,头脑也清醒了。他对家人讲:“真是我的过错,我二酉哥在阎王殿上指责我:他的儿子并非不可教诲之人,但你养而不教,放纵他,让他为所欲为。这样以来,他胆子越来越大,以至于恣情花柳,得恶疾而死。不是你杀害了他,还怪谁呢?我在阎王面前,无言答对。我悔之晚矣!”张三辰难过至极,便死去了。

纪昀接着写道:我在己卯年任考试官时,录取了一位進士,名叫王执信。他请我为他的继母写墓志铭,说:“我的母亲,生了我和弟弟两个孩子,继母生了一个孩子。继母对这三个孩子,一视同仁。平时饮食衣物,三子无所异。遇有过失,责骂捶楚,亦三子无所异也。”纪昀赞叹道:“贤哉,数语尽之矣!”意思是:这位继母把三个孩都一视同仁,不分亲疏,也不格外溺爱放纵非亲生的孩子,这就是贤德。

张三辰的为人,是很仁厚的;张三辰的教训,又是很深痛的。让我们从这件严酷的事实中,吸取有益的养份,妥善的、精心的来教育孩子。

下面特引古人锦言数则,以奉读者:

欲高门第须为善;要好儿孙必读书。(古对联)

富贵之家,爱子过甚,子所欲得,无不曲从,则刑祸从此至矣。(清代张宏谋)

贤人志士之于子孙,厉以志,不厉以辞;劝以正,不劝以诈;示以俭,不示以奢;贻以言(赠给他处世的警言),不贻以财。(汉代王符)

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已的事业自己干。靠天、靠人、靠祖宗:不算是好汉!(清代郑板桥临终时给儿子的遗言)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5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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