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目如电〗 善恶必报是天理



【正见网2003年05月16日】

编者按:古人言:“暗室亏心,神目如电。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本系列旨在警醒世人,切记对大法心存善念,切莫等到无可救药之时。


周口市公安处政保科科长,王一德在任期间,充当迫害法轮功的打手。1999年4.25后他就派公安给每个法轮功炼功点偷偷录了像,7.20开始非法抓人、抄家、毁书、无票罚款、开除、拘留、劳教、判刑…… 对修炼真善忍的群众進行毒打、谩骂、滥施刑具等各种迫害,如有的女学员被强行带48斤脚镣,给死刑犯的背铐都给大法弟子带。

周口地区两市八个县的公安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反反复复抓、反反复复抄家、反反复复无票罚款…公安局长亲自向学员家属要价,拿五万元就放人,趁机敲诈勒索。此地区公安内部人员说“十年不发市,一发市吃十年”(“发市”当地土话,赚钱的意思)。有的公安人员无视国法,以收书为名抄家时,把一个个体企业家一百多万的存折抢走。对农民学员也很残酷,钱罚完了,连亲友的冰箱、电视、洗衣机都抢走了,最后再非法劳教。它们把全区大法弟子整得债台高筑,妻离子散。有的两口子都被非法判劳教,孩子失学流浪街头,无人照管。警察用各种酷刑把大法弟子折磨得皮包骨头。此地区被非法判劳教的很多,仅周口市就非法判60多名,其中有教授、大中专教师、医生、工程师、企事业干部、职员、工人、农民、家庭妇女、老太婆,给整个社会和许多家庭制造了很大的混乱。

善恶必报是天理。犯罪警察王一德迫害大法,残害好人,害人害己,自食恶果:2001年春,王一德半身不遂。正告那些仍在作恶、伤天害理的不法公安,悬崖勒马,放下屠刀,千万不要因为眼前一点蝇头小利丧失了自己最起码的人性,否则天理不容!

添加新评论

今日头版

大陆文集

大法真相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