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江大潮展现大法救人的洪大慈悲

海外大法弟子


【正见网2015年07月07日】

人世间的正法大戏,救人、救众生是其真正的核心,诉江大潮展现了大法救人的洪大慈悲。

于世间而言,对人类大恶的公审,能够有参照的,是二战结束后德国的纽伦堡大审判和日本东京大审判,面对日本军国主义和德国纳粹所犯下的罪行,当时人类已有的法律都已不适应对它们的定罪,世界各国代表一致认为:它们的所为是在毁灭人类已有的文明,是全人类的公敌,本质上是反人类的,现有所有法律均不能包纳其滔天罪恶,因此经过众法官商议,决定以反人类罪来判决这些二战元凶。

纽伦堡大审判的时候,纳粹高层说自己只是制定政策,没有亲手杀害哪个人;中层说自己只是执行政策;底层说自己只是执行上司老板的命令。法官说什么呢?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判你们都没罪,一种是判你们都有罪,我选择后者。

可以说,当年纽伦堡大审判的意义在于,它为战后世界确立了一个普世价值和善恶标准,一定程度上,彰显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但在法中我们知道,来世的生命都是为法而来的,是来等待被大法救度的。如果说,一个生命最终被大法弟子定为审判的对象,那他就失去了作为一个生命未来的所有希望,那是生命真正消亡的绝望。所以,对正法而言,判罪不是目的,救人才是目的。

类比纽伦堡大审判,如果大法弟子是法官,那些迫害法轮功的高层说自己只是制定政策,没有亲手杀害哪个人;中层说自己只是执行政策;底层说自己只是执行上司老板的命令。那么大法弟子作为法官会说什么呢?你们可以有罪,也可以不受追究,关键取决于你们的内心对大法的态度,是死心塌地的继续执行江的迫害路线,还是脱离它,善待与帮助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对一切真心改过自新的生命,大法弟子对其就是慈悲救度,不计过往得失。

正因为大法弟子眼中的生命与常人的认知根本不同,所以在正法进程中大家会发现一个现象,虽然大法弟子至今已承受了16年的无名苦难,但是,对施恶者并无常人式的仇恨,对这些人的定性也非固定。只要人表现出一点点善念,或者是随着形势的变化人心有所转变,大法就会尽可能的给其赎罪的机会,带给其得救的机缘。

对当权者也是如此(江鬼首恶除外,已罪不可赦),不论人中权力再大,在法中看也不过是一个冒着天胆、跳入红尘、期盼得度的生命而已。一旦其能够有意愿善用权力,正法必然会给其机会,同时也带给更多生命更多被救度的机缘。这是大法救人洪大的慈悲展现,也是一般常人想不到、做不到的或理解不到的。在正法结束之前,一切都没有固定模式,都在根据人心的变化而变化调整,目的就是能够多救人。

从诉江的整个过程就能看到大法弟子要走的路超越了常人这一层的理。1999年7月江发动镇压法轮功的政治运动,“诉江案”从2000年8月就有先例,二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正式向中国最高法院控告江泽民等人迫害法轮功,但当时法律在中共江氏手中,完全变成一纸空文,被告直接下令抓捕原告,原告之一被残酷迫害致死,另一人身陷牢狱。

此后,海外法轮功学员在国际发起诉讼,在全球十七个国家和地区,以“群体灭绝罪”、“滥施酷刑罪”、“反人类罪”、“践踏人权罪”、“剥夺生存权利罪”、“密谋罪”和“剥夺良知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起诉江泽民,控告他命令和授权逮捕、关押、酷刑折磨并肆意杀害拒绝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并汇同世界各国正义力量,敦促国际法庭审判江泽民。

那么,在十多年前,在大陆正式起诉江泽民的路还能再走吗?行得通吗?在常人看,路似乎早就堵死了。但大法弟子不这样看,只要救人的时机出现,就一定能再从新走回来。因为我们是修炼人,是修善的,是来救人的,人显露出善念,我们就给其机会。

目前,江当年一手制定的迫害法轮功政策虽然还在勉强运转,但已是人心瓦解、维持艰难。大部份人都已经明白了迫害法轮功信仰人群的非法性、无理性,许多警官、法官、检察官都在有意识的收手,用各种办法消极应付,给自己留退路。许多上层的中共官员都在有意退缩,怕被清算时受牵连。那种铺天盖地想一下子灭掉法轮功的疯狂邪恶气势,已经完全败落了。

专门打压法轮功的政法委、六一零高官周永康、李东生、薄熙来等因为祸国殃民纷纷落马成为阶下囚。新当权者提出“依法治国”、“以宪执政”、“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面对江的累累恶债,显然不想替江背黑锅。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宣称: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并称该意见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债有头,冤有主。大法救人最愿意看到的就是,全世界人都在控诉江魔头,全世界人都在反对这场意在毁灭人类的大迫害,那样除了大魔头之外,所有的生命都能被救赎,这也是大法弟子们的夙愿。诉江大潮就这样如期而至。

据明慧网报道,自2015年5月最高法院施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短短一个多月,就有上万的来自中国大陆不同省市但事由类似的刑事控告书,被递交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原告都是法轮功学员,被告则是江泽民——发起和维持这场迫害的首恶、元凶。诉江大潮的人数会急速的增加,气势也远远超越了当初,震惊了各界。

诉江显民意,审江是天意。诉江走过了一个轮转,终于又堂堂正正的回到大陆,大法弟子们履行着自己久远的誓约,带给世人最大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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