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一词谈起

丽杰


【正见网2001年04月13日】

从“法律”一词谈起

法律,顾名思义就是用“法”来“约束”人的行为,从而使社会稳定健康地发展。那么用什么样的“法”来约束人的行为,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众所周知,现在各种各样的法律条文多得数不胜数。然而,为什么社会上犯罪案件层出不穷呢?

一个原因是制定法律的人不是站在公正无私的立场上制定的。人在定法律的时候不是抱着为别人着想,而是抱着想要治人的念头而制定的。当这个法律解决不了问题时,就又制定新的法律来约束人。就这样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法律越来越多,人也被越来越封闭住了。或者是制定法律的人抱着为了自己的权力和拉选票而违心制定的。由这样的思想制定出的法律甚至把不好的东西也保护起来了。据说有的国家甚至制定法律使同性恋合法化。现在这个社会就烂到了这个程度,可是人人身在其中却不觉之,都在随波逐流,人类的道德在一日千里地往下滑着。这样的法律岂不起到了反面的作用了吗?

另二个原因是法律治表而治不了本。“大家知道现在法律在逐步健全,逐步完善,可是有人为什么还干坏事?有法不依?就是因为你管不了他的心,看不见时,他还要做坏事。如果人人都向内心去修,那就截然不同了。”(《转法轮》) 为什么好多犯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送进监狱?就是因为监狱的管教几处罚并没有让他从心底里改变。然而为什么上亿的法轮功学员能够成为道德高尚的好人呢?就是因为他们有心法来约束自己,用“真善忍”宇宙大法来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数不清的修炼者炼功后自觉放弃了吸毒、酗酒、偷窃等坏习惯。一个犯人说:我要是早知道法轮功,我就不会进监狱了。言外之意就是他得法后明白了做人的准则。一个被勒索5万元而气急败坏要买枪去杀人的亡命徒,得法后明白了人为什么活着,怎样做人的道理,也明白了人生“善恶终有报”,杀人报仇的犯罪心理被彻底连根拔起──消失了。现在的法律达不到的效果在法轮功学员身上真真切切的表现出来了。

如果法律是按照“真善忍”大法来制定的,如果人人心中都装着“真善忍”大法,那社会一定会稳定,治安状况一定会变好,甚至连警察也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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