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实录:判错案天大旱 冤案平降甘霖

陆真


【正见网2011年08月06日】

丞相西平侯于定国,是西汉宣帝时代的人,家住东海郡下邳县。

于定国的父亲,被称为“于公”。于公曾作过县里的狱吏,后又升为郡里的狱官副佐。他断案执法公正,从来没有冤枉过好人。郡中触犯法网的人,经于公判决的,都不敢隐瞒真情。东海郡中百姓,在于公活着时,就为他建立了生祠,叫“于公祠”。

东海郡有个孝妇,没有子女,年轻时就守寡,侍奉她的婆母特别恭谨。她的婆母想要她改嫁,她始终不肯答应。她的婆母告诉邻人说:“我这个孝顺媳妇侍奉我,很是恭谨,我哀怜她没有子女,守寡的日子很久,我年纪老了,怎么能长久的拖累她这个年轻人呢?”不久,她的婆母自己吊死了。婆母的女儿,告到官府说:“她这个儿媳,杀了我母亲。”

官府逮捕了孝妇,孝妇辩解说她没有杀死婆母。办案的官吏,企图用毒刑拷打治罪,孝妇被迫招认了假罪名。定案后,报送上级官府。

于公(即于定国的父亲)认为:孝妇侍奉婆母十年,并以孝敬闻名,这就证明她不会杀死婆母。太守不听他的意见。于公多次争辩,都不能改变太守的意见,于是他就借病辞去官职。

太守后来终于杀了孝妇。此后,郡中枯旱三年。

后任太守到此,卜卦寻问枯旱的原因,并找到于公询问详情。于公说:“孝妇不应当处死!前任太守,强行杀死了她。大旱灾祸的原因,应当就在这里!”

于是,新任太守就杀牛为牲,去祭奠孝妇的坟墓;太守以下的官吏,都亲自到坟前祭奠。天上受引感应,即刻降下了大雨。当年五谷丰登。郡中的人,因此更加敬重于公。

于公修建自己的房屋住宅,对工匠说:“替我把门,修造得高高大大的。我判案从未有过冤案,我的后代,一定有受封赏的人。这大门,要让高车驷马,都能通过。”

后来,他的儿子于定国,果真当了丞相,还被封为西平侯。

(事据刘向《说苑》及《汉书•于定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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