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经简介】六、《孝经》简介

季黛 整理


【正见网2010年12月29日】

由来

唐文宗开成年间以《孝经》、《论语》、《尔雅》三者,刻石于国子学,并列与三礼(《周礼》、《礼记》、《仪礼》),三传(《左传》、《公羊》、《谷梁》),《诗》、《书》、《易》九经之后,是为十二经,孝经自是始列入经书。

《孝经》,乃本“夫孝,天之经也”而取名。然先秦及汉皆不以经书视之。孔门初亦无《孝经》之说,先儒多以孝经为传。历来相传《孝经》出于曾子之笔,而宋邢.m则以为直呼仲尼,怀疑称谓之不当。又不宜独对曾子一人而言。故云:“夫孝经者,孔子之所述作也”,则断为孔子亲撰。司马迁之《史记》、班固之《白虎通》、俞樾之《古书疑义》,均持此见。

然孔门传授六经中,并未列有孝经,倘若孝经如《诗经》、《春秋》,经夫子校删,焉有不列入六经之理?由是观之,则当如《论语》出于弟子后人所补叙夫子一席之教言,则较切乎情理事实。宋司马光、晁公武,及清纪昀所编四库全书职目,则持后见。至于《孝经》之问答体裁,独对子贡、子由、子张、子路或专论一事,或专阐一义,则屡见于论语而不鲜。

故《孝经》纵非曾子亲笔,其为孔门子弟后人补述,夫子孝道之见,非不可信。

沿革

秦火之前未闻有《孝经》,秦火之后,至汉河间士人颜芝之子颜贞,献乃父所藏“孝经”书,凡八章,一千八百七十二字。后经郑玄所注,乃通称为郑注本,或称今文本,由隶书手抄为之。到南北朝,北周、北齐及南陈,均立郑注本于学官,至为推崇。北魏孝文帝且订为律令,令民间一律恪守遵行。

汉武帝时,鲁恭王拓孔庙坏壁,得藏大籀所书古文经书,其中亦有《孝经》。无人能识,乃交还孔裔十二世孙孔安国,安国再献于朝廷,并以今文本加以校注,通称为孔传本,或古文本。后复经大儒马融加注,亦流传一时。

孔传本廿二章比今文本多出四章。两相比较,乃古文孝经除“闰门”一章,为今文所无,而今文孝经“庶人”一章,古文则分为二章,“曾子敢问”一章,则分为三章,故篇目多出四章。隋代即立孔传本为尚,后世因而有郑注本孔传本并立同传者。

后世流传《孝经》,据传为唐玄宗诏学官群儒集议,以郑注孝经为本,参酌古文本芟除芜杂,取其义理,定为十八章。于天宝二年立于学官,四年御札勒石,称之为“石台孝经”。无论章旨辞义均属正大闳深焉!

内容

孔孟之学以“仁”为中心,而仁之“本”欤,则在“孝弟(通悌)”。儒家之思想精髓即在建立五伦之社会体系;而五伦之根基,即由“孝”亲为始。孟子云:“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也是由父母亲子之情,扩及人伦社会。因此《孝经》开宗明义第一章,就明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以“孝”为一切道德之本,一切教化之始。

《孝经》共分十八章,由“开宗明义”、“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三才”、“孝治”、“圣治”、“纪孝行”、“五邢”、“广要道”、“广至德”、“广扬名”、“谏诤”、“感应”、“事君”而至“丧亲”。总其内容所谓孝有三纲之说,即:“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也正是《礼记》中“祭义”篇所云“为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次能养。”三个层次。

◎所谓“能养”即是“事亲”。事亲不仅在供养父母口体之养,尤其当有敬重之意。晨昏定省,嘘寒问暖,更在鸡豚(古时祭祀土地神后,乡人聚餐的交谊活动之谓)之上。如果有养无敬,则与养犬养马何以区别?事亲并重在自爱自重,不可使父母担忧。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曾子曾以此教导子弟,因而有“全受全归”之说,先人遗留给你的躯体,不可任意损伤,所以不可去作奸犯科,而被断肢斩首,所以自爱自重、全受全归为孝之第一步。

◎次为“事亲”,又谓“不辱”。即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为君王效忠,为国家尽责,言行举止,庄敬自守,不可自取其辱。曾子曾于“祭义”中说:“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没做到),灾及于亲,敢不敬乎?”因此立身社会,若是放荡逾检,疏忽职守,作官不正,为人失信,战场怯懦,临阵脱逃,均属不孝!因而为人诟骂,为众不齿,为官府惩办,乃至于牵连父母,受侮受辱,甚至株连灭族,自为大不孝。故忠君报国,清廉操守,严正为官,战阵用命,才能“不辱”,均包含在“孝”之内。

◎最上为“立身”,即“尊亲”。要“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就必须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这也正是儒家所教导子弟奉为终身最高之目标。孟子说“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则独行其道。贫贱不移,高贵不淫,威武不屈,此之谓大丈夫”。张载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男儿志当有如此胸襟,有如此抱负,才可扬名显亲。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立身处世于天地间,自有原则,自有志节,自有气魄,自有持守,不为外在名利物欲左右。有所不为,也有所必为。不在名位大小,而在人格清高,不玷不辱。杀身舍生,只要有益于国家社会苍生,千古浩气长存,也是立身尊亲了。

五致与三戒之说,为纪孝行章中所强调。五致即:“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平日家居,必须对父母敬重,不可失礼;日常供养,必须尽心使父母欢愉、不可拂逆;若有病痛,则当操忧关切、尽力医疗、不可漠视;父母去世,应当守礼尽哀,以志痛悼、不可草率;祭礼之日,必须庄重,以诚以敬,以示祭如在,不可疏怠。

而三戒为“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儿女若有成就就骄恣张狂,则置父母于何地?故当谦卑自约。若贫贱低微,即自暴自弃、沮丧放荡,也使父母伤心,理应力争上進。若父母偏心,有所轻看,如遭斥责、歧视、冷落、怨恨,亦不必分辩抗争,仍应尽孝心,方是做到“在丑不争”。

结语

姑不论孔门原有无《孝经》及《孝经》究为何人所作,但自两汉历魏、晋、南北朝、隋唐以来,以迄宋之明、清,已订为儒家修身范本及社会道德最高规范。也超过二千二百年以上,其和中华民族文化道统水乳交融,并无违悖之处,而有贯通践扬之旨。应当不宜因有所存疑争议,而悉予抹煞扬弃。

夫子之道,原以孝悌为本。《孝经》自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无不以孝行为本。此为《孝经》首六章之义。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又曰:“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由上符天德,下闳圣治。自治国、事君、奉亲、养生、送死,有始有终,此孝经后十二章之旨。与论语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再告樊迟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岂不一贯相通?妻能身践力行,于世道人心,岂非莫大补益?

论语:“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大学亦云:“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悌,上恤孤而民不背,是以君子有洁矩(量度)之道也。”则《孝经》与孔门之本旨并无两致。诗经大雅所谓:“先民有言,询于刍荛(割草、打柴者)。”孟子所谓:“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备注)”有德之言,既皆可取,则《孝经》纵为汉代人托古伪作,又有何伤?况托古之说,尚遽难定论也。

备注:周朝的开国文献──“周书”,其中的一篇为“武成”,那是一篇描述周朝开国领袖周武王,讨伐商纣王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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