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说承诺

云缥缈


【正见网2010年10月16日】

一次,求一名同修给办一件事,因为这件事对她很容易。同修满口答应,于是我在一个地方苦苦等了十天,不见回复,就去找她。可谁知她竟象若无其事一样说:“这事你找我干啥?你去找某某给你办吧!”我当时几乎惊呆了。自那以后,我开始留意同修是否言而有信。后来发现很多问题,经常有人随便许诺,事后不了了之。有时集体交流中分配送资料的负责区。有的人请完任务后也没有行动,也不告诉别人,结果别处都送完了,还得到处去找她问具体情况,再帮她完成,耽搁本地项目進程。同修间因说话不算数也经常产生间隔。

于是针对承诺问题与大家交流,我吃惊的发现,观点不一样的还真有人在,有的说“承诺是常人的东西,我们大法弟子没有必要遵守。”有的说“办不到的事就拉倒,没有必要细抠(认真)。”还有人说“承诺有啥用,它和我们修炼有啥关系?都是执著心。”

我认为承诺和修炼不但大有关系,而且还得认真对待,师父在《转法轮》中讲到:“所以道家讲修真养性,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返本归真,最后修成真人。”难道这里边没有遵守承诺的内涵吗?我们在兑现史前的誓约,甚至修大法的本身不也是一种承诺吗?大法弟子在遭受邪恶迫害中受尽各种苦难仍坚定修炼,从表面形式上看是不是也是在坚守承诺呢?(当然修炼大法已经超越了承诺的内涵)

言而无信,不守承诺,是共产邪教的最大特征之一,它贯穿在整个邪党的“九大基因之中”。也成了被党文化毒害的中国人当前社会的主要特征。人人危机,人人不信任,人人不可靠。因此,诡诈、奸滑、不择手段、丧尽天良应运而生。不管你重不重承诺,承诺却时时贯穿生活中的每一个领域。做生意要讲信誉;交朋友要以诚相待;教育子女要说话算数;国与国之间要遵守契约;夫妻之间要遵守婚姻和承诺等等。有群体生活的地方,就不会离开承诺。

一个人为什么要言而无信呢?还不是因为一些私欲或利益之心的驱使,或是因懒惰、妒忌、仇恨等心理,而不把答应人家的当回事。其实“承诺”并不是单纯的道德规范,信守承诺是源自于人的本性中的东西,是带有“真、善、忍”宇宙特性的。因此失信于人才良心不安。现代的中国人绝大多数已经不把承诺当回事了,有人是根据自己的利益或喜好才决定是否遵守承诺。

但无论怎样,一个言而无信的人都不能算作好人,这是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在中国古代,信守承诺几乎是主导人类社会的主流,言而无信的人都被称为“小人”。秦末汉初,楚国人季布,因一生从未失信于人,他以侠义为名,答应人的事一定办到,信守诺言,被时人称为“得黄金百斤,不如季布一诺。”可见古人对承诺的重视。几千年的文明史,信守承诺的典范比比皆是。武有岳飞的“精忠报国”,文天祥的“正气悲歌”,文有“张骞出使”、“苏武牧羊”等等,数不胜数。为了一个正义的承诺,在古代经常有人宁可牺牲性命而不出卖良心,宁可家破人亡,也不负他人所托。因此讲“受人所托,忠人之事”。这些古代先贤都在用他们的本性,用他们的生命履行承诺。也是为众生得法在奠定道德文化,可见承诺的重要。

为什么退出中共邪党还要写声明呢?为什么大法弟子还要兑现誓约呢?可见在上界生命看,承诺仍然是非常重要。那么我们大法弟子面对“承诺”就更不同,因为有大法作指导。我们的承诺将更高尚,是升华的关系,而不是不用遵守的关系。即便因客观条件限定,我们确是无法办到的承诺,我们也应该尽快向当事人言明,以求得当事人的谅解。真有特殊情况需要放弃时,也是大法来衡量,权衡了事情的轻重缓急,意义重要与否,而不能用个人利益之心来决定是否兑现承诺。更不能轻易许诺。因为我们是修真、善、忍的,我们遇事用大法来衡量,如果自己的许诺是对众生有益,对证实法或修炼有正面意义的,我们就应该认真的去履行。反之,如果没有正面意义,我们将不能兑现。比如,曾向迫害大法的恶人写下过什么“不修炼”之类的推翻先前承诺的承诺,或与旧势力签的约,我们就可以不遵守。因为这种承诺是破坏法的,危害众生的。宇宙大法造就了一切,包括“承诺”本身。因为旧宇宙将彻底解体,包括与旧势力的承诺本身也将不存在。大法弟子将成就新宇宙生命就应该遵守与师父定下的承诺。一切听从师父安排。我们维护大法本身就是在兑现神圣的承诺。过程中体现了对众生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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