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从遵守常人的法规做起

同心


【正见网2010年05月12日】

在中国大陆生活过的人,很多已经习惯了有法不依,不按规章制度做事,这种习惯是体制下造成的从上至下的普及,当然不法政府制定的法规那是为了集权统治服务的,不是为解决民生制定的,但是这种不良习惯如果带到法制民主国家,就会给个人修炼与大法带来负面影响。

由于受中共迫害,我们几位同修被某个民主国家接收,暂住在政府机构的临时住所内。按照地方政府的程序在没有居住一定的时间期限内,本人暂时不能出国。在常人看来,这本是一个国家制定的法规,任何人都需要遵守,无论过境时免签证,还是过境后有无检查都要遵守制度。

这几天周围出现了一个事情,给我们在修炼上提个醒。邻国将举办神韵晚会,有本地同修邀请我们去观看,第一次邀请时,我们给本地同修解释了政府人员的告诫,法律不准许,暂时还不能出国。在我们这个小集体中有位同修想看晚会的愿望很强烈,也许是这个强烈的人心促使,刚过了几天又有当地同修打来电话邀请她一起去观看,此同修按奈不住喜悦跟我们说了别人邀请她一起去看晚会,还说这是人家第三次邀请,也许时机到了,又把此事冠以神圣之事,云云。我们跟她交流了我们对此事的看法,当时她的表现就象兴奋之中被泼了一盆凉水似的,很失望。

这件事看似小事,但引申的问题不小。两种心态会造成两种结果,如果我们做事时堂堂正正的去政府申请,得到批准,说明这件事情条件具备,不可以,也无可厚非。如果认为不用打招呼,也会顺利的返回,心存侥幸心理,做出违反当地法规的事情时,问题就会严重。

首先自己是个大法弟子,时时处处要求自己做个好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由于同修想看晚会的心很强烈,又找出很多“合法”的外衣来包装,这种有违当地法规的做法一旦成行,首先就违背了大法对我们的要求,大法弟子的一言一行全宇宙都在看着呢,自己做的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要求,不但神不佩服,旧势力因素也会捣乱,因为旧势力因素只对常人起作用,自己所做的事情不符合大法时,就等于常人在做事,它调理常人得心应手:也许自己心存侥幸到了邻国,于是它会安排当地警察很“偶然”的查其身份。如果在境外检查出自己这种违法行为,就会给自己所在国政府联系,也许自己会如期返回,但自己所在国的政府部门是不是会认为你刚到这个国家就违反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定,那么他们会认为你是一个不遵守当地法律的公民,信誉度随之下降。可是你又是法轮功的一员,他们是不是会对我们法轮功有看法,下次再接收受迫害的外来民众时,那么是不是就要考虑其它的选择了。说严重点,由于自己没有做好,给他人造成对法轮功产生不好的想法时,这对世人这个生命是不利的。

其实这里不是强调出境时我们如何用好的心态顺利返回,而是指出我们做事时必须遵守当地的法规。向常人洪法时经常首先说我们在修炼真、善、忍,在做好人,可自己连常人最基本的守法意识都没有,那常人从哪方面能看出自己在做好人呢?当然不是责怪同修,只是在大陆形成的不好习惯一定要修去,因为我们在救度世人时,做不好,不顾及自己所做的事情对大法、对整体的影响,造成的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是以救度众生为己任的,在触及到个人利益、个人情感时,在这关键时刻是要忍痛割舍的。如果我们符合大法的要求做事,阻力就会减小,大法的威力也会展现出来。

以上是对大法弟子圆容常人表面形式的一点认识,浅显之见,望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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