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董士选自告奋勇平盗贼不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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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网2010年05月20日】

【原文】

赣州民刘六十,聚众至万余,建立名号,朝廷遣将讨之,观望退缩,守令又因以扰良民,盗势益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选请自往,即日就道,不求益兵,但率掾吏李霆镇、元明善二人持(1)文书以去,众莫测(2)其所为。至赣境,捕官吏害民者治之,民相告语曰:“不知有官法如此!”進至兴国,距贼营不百里,命择将校,分兵守地待命。察知激乱之人,悉置于法,复诛奸民之为囊橐者。于是民争出自效,不数日,六十就擒,余众悉散。军中获贼所为文书,具有旁近郡县富人姓名,霆镇、明善请焚之,民心益安。遣使以事平报于朝。博果密召其使谓之曰:“董公上功簿耶?”使者曰:“某且行,左丞授之言曰:‘朝廷若以军功为问,但言镇抚无状,得免罪幸甚,何功之可言!’”因出其书,但请黜(3)赃吏(4)数人而已,不言破贼事,时称其不伐(5)。

(出自《续资治通鉴.第一百九十二卷》)

【注释】

(1)持:拿着。
(2)测:料想。
(3)黜(音处):罢免。
(4)赃(音脏)吏:贪污受贿的官吏。赃,贪污受贿或偷盗所得的财物。
(5)伐(音罚):自夸。

【语译参考】

赣州之民刘六十,聚集群众一万多人,建立了名号,朝廷派遣将领進行讨伐,诸将都观望退缩不肯前去,地方长官又因此骚扰良民百姓,致使盗贼势力更加强盛。江南行省左丞董士选请求亲自前往,马上就上路出发,也不要求增加军队,只是率领掾吏李霆镇、元明善二人携带文书前去,众人都猜不出他要怎么办。到达赣州境内,首先逮捕扰民的官吏加以惩治,百姓都相互传告说:“真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官法!”及進至兴国,距离贼营不到百里的地方,命令选择将校,分兵把守各地等待命令。查明激起变乱的人,全部依法处置,又杀了那些做了大袋子准备抢掠的奸诈之徒。于是百姓争着出来效力,没几天,刘六十被擒获,其余人众全都散去。军队中缴获贼人所写的文书,附近郡县富人的姓名全列在上面,李霆镇、元明善请求烧了这些文书,百姓更加安心。派遣使臣向朝廷报告事件平定情况。博果密召见其使臣,对他说:“董公有上报功劳簿册吗?”使者说:“我等将行时,左丞对我们说:‘朝廷如果问起军功,就说镇抚无方,得以免罪就很幸运了,哪里还敢说什么功劳!’”因而拿出董士选所写的文书,只是请求罢免贪污受贿的官吏几人而已,根本没有提及破贼之事。当时人们都称赞他不自夸自己的功劳。

【研析】

一般人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事去做,换句话说常以利益作为行事的考量,故刘六十叛乱时,无人肯前去讨伐,都持观望态度,唯有董士选自愿前往。他没有特别做其它的要求,胸有成竹的往赣州出发,难怪其他的人,都料想不出他到底要如何平定。没想到他完全是善用智慧,依法行事,根本没有损失兵力。首先惩治扰民的官吏,接着将叛乱的人绳之以法及杀死奸诈之徒,百姓眼见如此一位好官,当然自动归附,无须讨伐了。使得原本大家认为是烫手山芋的一件事,在董士选巧妙铺排下,就迎刃而解了。

可见事在人为,你认为它难,可能就是一件困难之事,反之你认为它不难,用心去思索策略,可能就变为易事了,凡事存乎一心而已。更难能可贵的是,董士选他不居功,顺利完成一件别人不愿意去做的事,却只以平常心看待,只有请求将贪污官吏罢免,而对自己破贼的功劳却丝毫不提,故受到时人赞扬。

【延伸思考】

1.当你完成一件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会带给你什么感受?

2.同时有多件事让你选一件去做,你会依什么作为选择的依据?

3.为什么董士选选别人都不愿意做的事,他会自告奋勇去做?

【参考资料】

1.《白话续资治通鉴》(第十一册)沈志华 主编 建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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