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陆光祖伸张正义

良言


【正见网2007年10月19日】

陆光祖,明朝浙江平湖人,字与绳,官至吏部尚书,谥庄简。

明朝庚戌年贺兰人入侵。大司马赵锦(字元朴)建议征调三辅百姓修筑城墙御敌,县令陆光祖当时刚上任,认为太过扰民,极力阻止。赵锦大为不满,以违抗军令的罪名弹劾陆光祖。陆光祖仍坚持本意,对直指使(官名,管大狱)说:“如果一定要征调三辅百姓,不如行雇役法出钱召募边境的人,既不扰民,又能筑城御敌。”直指使将光祖的建议呈奏皇帝,皇帝同意,三辅居民才得以免除劳役。

陆光祖最先任浚令时,当地一位百姓含冤入狱长达数十年。由于他非常有钱,狱官为了避嫌,反而不敢为他洗刷罪名。

陆光祖到任后访得实情,当日就放他出狱,然后再呈报御史。御史说:“这人出名的有钱。”陆光祖答道:“但只问这人是否真的有罪,不问他是否有钱。如果他确实有罪,即使生活如伯夷、叔齐般贫困也无法让他苟活;如果他确实冤枉,纵使如陶朱公般富甲一方,也没有理由判他死罪。”御使听了非常赏识,从此更器重他。

后来,陆光祖升为吏部官,问案判决全凭自己见解,完全不须经御史台批阅。当时孙太宰丕扬(富平人,字叔孝)以独断专权的罪名弹劾他。

陆光祖被免官后,一天巧遇孙丕扬,对他行礼长拜后说:“承蒙厚爱受教匪浅,实在感激不尽。但现今吏部人情关说不断,如果不独断专权,只怕正义公道无法伸张。孙公上疏弹劾在下,实在是误解在下了。”孙丕扬沉思许久,才说:“你说的有理,我错了。”立即起草上奏,自陈失言的过失,而极力保荐陆光祖,于是陆光祖又得以官复原职。与孙丕扬共称当代二贤人。

(《智囊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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