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肉

一斗


【正见网2005年09月24日】

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赵王想从新起用廉颇,派使者来探望,廉颇一饭能食斗米、肉十斤。

秦朝人陈平年轻时里社分肉,很匀称,乡老们说:“陈家这个孩子分肉分的公平!”陈平说:“哎!让我来分天下,也会和分肉一样公平。”

汉景帝设宴招待周亚夫,周亚夫的席上只有一块没有切的大肉,而且没有筷子。周亚夫很不高兴。

东汉末年董卓暴虐,为害长安。等到董卓死了,百姓相贺,长安酒肉为之暴贵。

三国时吴国将领吕蒙、凌统早死,两家孩子小,吴王孙权痛悼不已,每次宴请,都要把两家的孩子叫来,称为“肉食之客”。

晋朝人顾荣有一次赴宴席,把自己的烤肉让给了送肉的仆人,说:“怎么能终日送肉,却不知道肉味?”

南朝人傅昭性笃慎。儿媳妇家乡有人送来牛肉,端给傅昭。傅昭说:“吃了犯法,出告不可,拿出去埋了吧。”

北魏王子元太兴生病了,散财散斋,乞求病愈。斋后僧散,有一僧人至乞食。太兴问;“斋饭没有了,唯有酒肉,行吗?”僧人说:“能食。”于是出酒一斗、羊脚一只。等到僧人食尽辞去,酒肉俱在。太兴出门去追,不见踪迹。不久太兴病愈,于是上表十多次,终于在嵩山出家,法名僧懿。

宋朝人包拯为天长县县令。有一户人的耕牛被人盗割牛舌头,那人来诉。包拯说:“你回去杀了卖肉。”不久有人来告那人私杀耕牛,包拯说:“你为什么割了牛舌却又来告?”那人最后只好供认。

(出自《太平御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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