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5年03月28日】
我曾经给一位同事讲真相,得知她有个近亲也是学法轮功的,但是她却没说一句好话。原因很有意思。
她说这位亲戚炼功以后,把自己的金银首饰全都拿出来,给自己和亲戚家的孩子们分了。她对此很不理解,认为亲戚学了法轮功就啥都不要了,理智有问题。真象师父讲的,“现在有人学雷锋,可能就得说他是精神病”【1】。道德标准不一样,观念也不一样,一套金银首饰的价值不多不少也是一笔钱,轻易送人有人是理解不了的。
但现实中很多人都会因为各种原因散财散物,很少听人说三道四,为什么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大法弟子身上就要被质疑,还要特意与法轮功挂钩?这就看到,由于中共的迫害,很多人是带着偏见看待大法弟子的,一切不符合他们观念的做法都可能被扣帽子,甚至故意歪曲。
大法弟子能在利益上看淡、放下,也不怕常人说我们傻,确实有些时候能获得常人的认可,从而证实大法,但只有在对方能正确理解和正确对待的情况下才奏效,现实中施惠者有时被污成施害者,“中国大陆老人倒地没人敢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民主国家建立在信任与道德基础上的惠民政策,被很多中国人骂作傻,恶意钻空子,不但不能体现其价值,还遭到破坏。
在交流中经常听到同修舍弃利益的故事,个人觉得有些是没必要的,在常人看来是不正常的,容易造成负面效应。我们讲真相有时需要顺着常人的执着,那是策略,不因为理念不同而产生对立,影响他接受真相,那不是必需的,更不等于必须放弃一切利益满足常人的需求,常人的欲壑难平,那是无止境的,能满足得过来吗?
师父讲:“那么我们修炼人就更不应该这样去做了,我们修炼人讲随其自然,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1】我们常常注重“不争”,而忽视“不丢”。“不丢”我认为有两类,一类是被动的,一类是主动的,因为有师父看护,别人轻易拿不走属于我们的东西,那么作为我们自己,也不应该主动丢弃属于自己的东西。
世界的运作是井然有序的,利益与责任的分配有章可循,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这是得到公认的,会形成人们的普遍观念。作为个体而言,首先应该遵守秩序、维护秩序,而不是破坏秩序。虽然修炼人有更高的道德标准,但是越是高境界越不应该破坏常人这一层法的表现。人们因为道德败坏才争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受害者被迫失去,有德与业的转化,不争斗是高境界的表现,但是不等于施暴者占理,也不等于他应该被成全。
大法弟子有还业、提高心性的因素在,会遇到矛盾和无理伤害,常常需要放弃一些利益才能平息、过关,那是修炼,有师父在背后成就我们。邪恶迫害却是我们不能认可的,要否定和抵制,因为师父不承认。如果在没有必要外因的情况下,有意丢掉属于自己的利益,是不负责任,既不是顺其自然,也不是走在师父安排的修炼路上,如果没有那方面的业力,自己人为找苦吃是有为之举,不在法上,不能提高心性,对修炼没有多大帮助,还容易破坏师父给安排好的修炼路或招致麻烦,得不偿失。我们不是为了舍而舍,不能无原则的走极端,舍得其所,舍得有意义才好。
虽然有的常人会认为给自己好处的就是好人,但是也不尽然,特别是中国大陆的情况更为复杂。人性的弱点有很多,好心未必办好事,助人未必就快乐,费力不讨好的例子比比皆是。有一句俗语叫“救急不救穷,帮困不帮懒”,民间还有“升米恩,斗米仇”的故事,一味施舍可能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助长依赖、贪婪、懒惰、自私、轻视,甚至反恩为仇,使施恩者成为别人口中的“烂好人”,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的帮助才有意义。
比如,单位评优、评职称等,有的同修无缘无故让出机会,他也许是想表达自己看淡名利、与世无争,然而人心复杂,常人也许会领情,也许不会,甚至还说他没能力、傻、不正常,鄙夷不屑。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同修赢得嘉奖或高职称对于证实大法是很有利的,要比证实自己更有意义,因为常人是很势利的。相反,如果一个不称职的人或者本来命中没有的人,得到嘉奖或高职称则会失去很多东西。
有的单位正常分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承担,而有的同修偏偏要多承担,甚至把属于别人的那份活也包揽,同事也许会感激、赞叹,但也许会认为他有讨好、显示之嫌。常人占便宜习惯了,你不给他便宜占他还心生怨恨,制造矛盾。那些正常承担的同事也反感,感觉自己被比下去了,凸显了他们的不能干。而领导看到同修干这么多,就以为每个人都能干这么多,以后你干少了就说你偷懒,还可能给大家多加任务,从而招致大家对同修的怨恨。同修无形之中在给自己树敌,人为制造关难,给证实大法、救度众生也增加难度。
分家产或财物,公平原则订好的每人多少,有的同修无缘无故的也放弃了,也许是无私大度、不爱财,但是常人是贪婪的,给他养成这种习惯,以后不在你这占到便宜反而还说你吝啬,这不但不能“截窒世下流”【3】,还在推波助流使人变得更坏,常人得到不该得的利益会失去德,他真的占到便宜、得到好处了吗?
很多老年同修身体很好,儿女也成家自立,自己完全有能力独立生活,把充足的时间、优越的条件用于多做三件事,但是恰恰相反,有的老年同修主动给儿孙当免费保姆、劳工,他的三件事变成:做饭、带孩子、打扫卫生,拿“符合常人社会状态”当借口,走常人的老人模式,放着众生不救度,偏偏要到儿女眼前去“付出”、“表现”、“过关”,掩盖对亲情的执着还自觉放下很多。……
我们修炼主要针对人心,现实利益常常起到一个载体的作用,并非实质。在利益方面修心、证实大法不能走极端,用利益收买人心更不是正道。
师父讲:“专行善事还是为”【4】。有为就可能掺杂着不纯的动机,比如求名,想让别人说自己好;求利,拉拢别人,想让别人给自己某些回报,或接受自己的观点;求情,求得别人对自己有个好态度,获得更多的关爱,满足自己人情的寄托;为私,表现、显示、证实自己,沽名钓誉,换取功德等。
师父讲:“不是神不慈悲他们,是因为宇宙有相生相克的理在起作用,谁动一念都会产生不同的、正反两方面的因素。你动善念就出恶,你动恶念也会起作用。所以,很多修炼人讲“一念出善恶”,谁又真正的知道这句话的真正道理是什么呢?神是不能轻举妄动的。”【2】很多事情从表面看也许是好的,却未必真好,反面作用常常被忽略。大法弟子不能固守常人层面的“好人”标准,用更高的标准衡量才对。
注:
【1】选自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选自李洪志师父著作《法轮大法 各地讲法二》<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3】选自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二)》〈普照〉
【4】选自李洪志师父著作《洪吟》〈无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