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育 动保抗争多年 加州法院宣布蜜蜂归类为鱼

【正见新闻网2022年06月09日】

近日,美国加州法院根据当地法律,裁定昆虫界的大黄蜂在特殊情况下可视为鱼类,震惊众人。该裁决于5月31日发布,推翻了先前的判决。不过其背后意义却令人十分感动。

起初《加利福尼亚濒危物种法》(CESA)旨在保护「鸟类、哺乳动物、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或植物的本地物种或特有种」,因受保护物种名单中没有无脊椎动物,导致无脊椎动物保护协会 (Xerces)、食品中心安全 (CFS)和野生动物保护者 (Defenders)于 2018 年向加利福尼亚州提出质疑,并提出上诉,希望将四种本地大黄蜂列入CESA里的濒危物种。

当时判定大黄蜂不属于濒危物种,理由是《加州濒危物种法》只为了保护海洋中鱼类等「无脊椎动物」。渔业和狩猎委员会不服,提出上诉。法案本身将「鱼」定义为「野生鱼、软体动物、无脊椎动物、两栖动物或甲壳动物,包括其任何部分、产卵或卵子」根据法庭文件,法官们「承认该定义范围模糊」。但也因此让这些保育团体找到破口。

在最近,裁决推翻了这一决定,发现「鱼」确实可以包括大黄蜂,至少在加州濒危物种法案。法院在裁决中表示,「虽然鱼类一词在通俗和普遍理解中是指水生物种,但立法机关在第45条中对鱼类的定义所采用的术语(无脊椎动物)并不受此限制。」这也意味着大黄蜂现在可以根据《加州濒危物种法》获得该有的保育。

超过80%的陆地植物物种需要动物传粉者(通常是昆虫)来播种。大约三分之一的粮食生产依赖于传粉媒介,还有75%的水果和蔬菜甚至更多。加州占美国农业总价值的13%以上,保护这四种蜜蜂传粉媒介是保护加州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美国,本土昆虫通过其授粉作用,在每年为经济贡献约700亿美元。 (大约2兆台币)不过由于大量喷洒农药及气候转变,令蜜蜂的数目正在逐渐减少。

(中天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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