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四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

【正见新闻网2021年10月14日】

近日,明慧网获悉,广东省茂名市陆国坤、广州市张惠、揭阳市吴玉娟、深圳市王某顺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陆国坤在广州市南沙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监控拍摄。2020年7月21日,陆国坤被南沙区公安分局国保和金州派出所警察绑架,关进南沙区看守所。

2021年5月14日,陆国坤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6个月,勒索罚金5,000元。

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张惠,1945年5月出生,今年76岁。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侦查二大队警察怀疑张惠使用WIFI传播法轮功真相,于2019年7月9日将她绑架、非法抄家,并劫持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2020年底,张惠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4年,勒索罚金5,000元。张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2月23日,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深圳市法轮功学员王某顺(具体姓名待查),1942年出生,今年79岁,家住福田区。

2020年8月18日9点,王先生赠送人们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恶意举报。3小时后,他在住处被福田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2021年初,王先生被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1年7个月,勒索罚金2,000元。王先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吴玉娟女士,1977年2月出生,今年44岁,广东省揭阳人,家住榕城区。

吴玉娟使用真相币(纸币上写有法轮功真相)购物,被恶意举报。2020年6月14日,吴玉娟在家中被绑架、抄家、劫持到揭阳市看守所。家中5,000元现金被抢走。

吴玉娟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也被绑架,并被非法拘禁了10天。

2020年7月22日,吴玉娟被非法逮捕;同年12月15日,被揭东县法院非法判刑4年6个月,勒索罚金5,000元。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法门,于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1999年,仇视神佛、害怕“真、善、忍”的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迫害延续至今,给无数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带来灾难。

原文:广东茂名市陆国坤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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