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家网媒遭红色势力渗透 台调查局查办

【正见新闻网2019年07月26日】

中共国台办旗下的“中国台湾网”日前发文批评台湾政府,台湾有23家网路媒体刊登与国台办网站相同标题、内容的文章,遭质疑是红色势力渗透。法务部调查局25日表示,持续深入了解中,若发现不法,马上立案侦办。陆委会表示,调查关键在于双方“合意、分工”情形的掌握,陆委会将积极搜集证据,协助检方完整侦办此案。

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所属的“中国台湾网”,9日刊登“今日蔡当局霸道拔‘管’,明年民众轻松拔‘蔡’”为题的评论,被23家网媒同步刊登,内容完全一致,甚至连“繁转简”的错别字也照抄不误,引起台湾媒体被“红色渗透”的恐慌。

行政院官员日前与国安高层交换意见,认为这23个网站与境外势力有关,初步研判是一种讯息战与认知战,已指示调查局全力协助国安单位调查,若查到具体证据或人物,调查局将立案侦办。

调查局表示,此案由国家安全维护处持续深入了解中。不愿具名的调查人士指出,调查局已着手搜集资料,厘清这23个网站是否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等规定。

据初步调查,23家网媒有20家登记地在台湾,在台中就有18家。其中,由指动传播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14家网媒,其负责人4月还参加在上海举办的首届海峡两岸新媒体产业发展研讨会。

陆委会25日表示,23家网媒案分成行政调查与司法调查两部分。行政调查部分,根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3之1条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非经各该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与大陆地区党政军、具政治性机关或涉台政治工作、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之机关,为任何形式的合作行为”,如违反规定,可处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司法调查部分,依7月3日总统颁布实施《国家安全法》第2条之1及第5条之1规定,“人民不得为中国大陆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意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违反者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金。检调已按《刑事诉讼法》侦办中,陆委会将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协助检方完整侦办此案。

究竟23家网媒是否违反上开规定?陆委会副主委陈明祺25日表示,“两岸条例”对于“合作行为”的认定是主观上有彼此同意合作意思,客观上有彼此分工行为,以达成共同目标的协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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