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一天内至少70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正见新闻网2018年11月14日】

11月9日一天内,黑龙江省至少70位法轮功学员被警方非法绑架。其中,哈尔滨市至少26人,宾县21人,大庆市17人,鸡西市3人,延寿县3人。

目前,被绑架的具体人数和详情仍有待补充。

哈尔滨市至少26人被非法绑架

明慧网报导,哈尔滨市11月9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阿城区占5人:吴桂芝、孙晓慧、侯俊艳、唐秀丽、李雪芹;

香坊区1人:吴秀兰;

双城区5人:陈贤缘、张华山、张玉芝、刘建芳、徐艳;

动力区1人:谭长军;

道外区1人:林国峰;

松北区4人:刘国良等四位法轮功学员;

南岗区6人:那丽梅、任如杰、李晓林、杨姓学员、曹桂清、赵姓学员;

哈尔滨市其它未知区3人:杨田、红姐、一位未知名学员。

宾县至少21人

同一天,宾县至少2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其中,女性至少16人,分别是:白丽艳(白丽燕)、宋久香、谭桂琴、谭红梅、徐凤、李维库、白丽杰、黄晶洁、王小荣、孙士波、王艳琴(王亚琴或王亚芹)、曲淑华、张虹(张红)、李桂珍、孟庆兰、孙老五。

男性5人,分别是:王东哲、王连全、王德、安国强、李为库。

据说, 宾县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宾县看守所,女法轮功学员被转到哈尔滨女子看守所。

大庆市17人

黑龙江省大庆市至少17名法轮功学员在当天被绑架。

这17人分别是:闫玉珍、戴益、孟繁荣、瞿延来、王菊艳、赵文广、郑红军、杜业诚、吕冠茹、唐增叶、白玉福、张立新、金庙庆、金威、刘福林、陈丽萍以及一位都姓法轮功学员。

其中,遭绑架的瞿延来是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的高材生。瞿延来因修炼法轮功曾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经历了长达五年的残酷折磨,几度生命垂危;原本身高一百八十厘米、体重一百四十多斤的壮小伙子,被折磨得只能躺在床上或坐在轮椅上,生活无法自理。

虽然历尽酷刑,但他始终坚持正信。他从上海提篮桥监狱被释放后曾说,“虽然有很多人对我行恶,但我心里对他们没有丝毫的怨恨。”法轮功以“真、善、忍”为原则,包括五套功法动作,要求修炼者在任何情况下都做个好人。
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的高材生瞿延来(明慧网)

另外,孟繁荣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也随妻子被绑架,后已回家。

明慧网报导,大庆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监控、蹲坑等手段进行监视。据悉,市国保冯海波指使公安分局警察按名单实施绑架。

延寿县3人

11月9日,哈尔滨延寿县的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分别是栾翠柳(女,40岁)、杜永堂(男,40岁)夫妇二人及何福军(男,50多岁)。

鸡西市3人

11月9日下午,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轮功学员王淑桂及母亲、三妹被绑架。其母亲当天回到家中。

中共迫害法轮功违法违宪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以权代法,发起了对法轮功“真、善、忍”信仰群体的迫害运动。这场迫害持续19年至今。

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大陆有正义感的律师在大陆法庭上公开为法轮功学员做了至少上千场无罪辩护。

中国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还于2004年、2005年三次公开上书胡温政权,呼吁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惨无人道的迫害。

中国法律权威专家、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律师表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法违宪。

“宗教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能因为公民坚持某个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对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刑罚惩治。”

迫害法轮功“显然是违宪与违法的,是一种严重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的行为;具体破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的实施”,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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