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10月份37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正见新闻网2017年11月14日】

明慧网最新统计,10月份,大陆又有3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另外,26人之前被判刑,但10月之后才报导出来,使得判刑人数累计新增63人。 判刑最严重的省和直辖市是:辽宁17人,山东10人,北京、河北、四川、湖北各5人;判刑最严重的城市是:沈阳7人,青岛7人,大连6人,秦皇岛4人。

从1月至10月,累计754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北京优秀教师冤判三年

北京优秀教师李兰强依法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被冤判3年。

李兰强,男,53岁,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太平路中学数学教师。1997年李兰强修炼法轮功,心脏间歇等病都好了,身轻体健,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以前解不开的心结也都打开了。他为人诚实善良,工作尽心尽力,教三个班的数学课,担任数学教研组长,教学水平高,工作量最大,受到校领导和学生家长的普遍赞扬。

18年来,李兰强被非法劳教2次,累计4年冤狱,被迫与妻子离婚。

2015年8月2日,李兰强于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 2016年4月20日,被绑架、抄家,关押至今。非法庭审期间,遭电棍电击等折磨。

重庆医生被诬判两年

2016年10月28日,重庆法轮功学员亢宏,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非法绑架,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至今。

亢宏,男,49岁,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原为重庆市教委保健所医生。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抓捕,其中三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4年;期间遭受奴工、体罚、群体殴打、电击及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等迫害。

原山东边防总队纪检主任被枉判

2017年4月1日,山东法轮功学员周冬东,向民众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

周冬东,女,56岁,原山东省边防总队纪检办主任,副团职,工作认真,多次受到单位表彰和同事好评。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屡遭中共迫害:被非法降为营职干部复员;被非法抄家二次、非法拘留六次、非法洗脑一次。

2017年8月25日,周冬东被非法开庭;律师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当天,法官当庭没宣判。法院人员表示,这个案件需上报到上边批示,他们做不了主。

周冬东后被非法判刑两年。

律师无罪辩护

10月,在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案中,大陆律师为31人做了无罪辩护。

律师们指出,信仰法轮功“真、善、忍”,能提升个人与社会道德;法轮功是正法正道,造福社会;思想不构成犯罪;公安部、《法制日报》两次列举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以刑法三百条加害善良是错用法律;有关法轮功的主要书籍禁令早就解禁;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宣传法轮功的传单资料都是合法的。

2017年9月26日,贵州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曾祥莲(女,60多岁)、曾贵云(女,58岁)非法开庭。

律师依法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释放两位当事人。

在个人陈述阶段,曾祥莲有力地说,“法轮功是高德大法,大法改变了我,大法净化了我的身心,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自己的所作所为也是合法的。”

曾贵云说:“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没错”。

在庭审的最后,王雅军律师向法官表示:“面对皇帝的新衣,并不需要高深的学问,只需要普通人的良知与勇气,如果面对邪恶保持沉默,就是邪恶的帮凶,又愧对自己的良心。”

“在错案责任终身追责的今天,请各位法官遵守‘罪刑法定’原则、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律精神,判本案被告人曾祥莲、曾贵云无罪,予以释放。”

参与迫害法轮功者将被终身追责。

大陆近年出台办案终身追责制。2016年3月1日,新修订的《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出台,其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

据悉,文革结束时,在全国军管干部中有17人、警察793人,共810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中共为蒙骗家属给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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