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老人丧尽天良

石铭


【正见网2017年09月02日】

——近期肆意抓捕、冤判、迫害致死老人案件日渐增多

据明慧网报道,近期肆意抓捕、冤判、迫害致死老人案件日渐增多,这些案例显示,中共对老人的迫害惨无人道,丧尽天良!下面从近期报道中仅举几例: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报道,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白梅芬于二零一六年二月被唐山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对七十二岁的白梅芬进行非法庭审,庭审过程中白梅芬呕吐不止,庭审结束时不能行走。

十二月初,家属接到判决书,白梅芬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七年六月,七十三岁的白梅芬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单独关押。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报道,辽宁本溪市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周玉艳8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在本溪县法院被非法开庭。庭上周玉艳的辩护人对周玉艳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开庭进行到一个小时的时候,根据卷宗的问答,审判长提出疑问,当事人说的跟以前公诉人说的完全不一样,提出休庭。

休庭之后,辩护人发现周玉艳身体颤抖,捂着心脏,满脸泪痕,很担心她的身体。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报道,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德福先生及吴乃英、史彦青、高波、张清华四位女士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中共前头目江泽民的刑事控告。

八月十五日,六十八岁的刘德服被沈河区法院诬判三年,并处所谓二万元罚金。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报道,吉林长春市九台区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于桂香老人,在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下午讲真相时被九台公安局国保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九台拘留所,仅仅四天后的六月二十日于桂香老人被迫害致死。

于桂香的儿子得知噩耗悲愤至极,不顾公安局阻挠,据理力争为母伸冤,经历一个多月的劳苦奔波,最终胜诉,据悉,公安系统赔偿二十万元。

此前,湖南省郴州市法轮功学员许郴生被当地警察非法抓捕后离奇身亡,其子为母申冤,经过漫长的四年多官司后获得国家赔偿死亡金319,600元人民币,和被赡养人生活费5400元。

这点少之又少的赔偿金,总算为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冤案开了一个头,尽管中共邪恶部门有一万个不愿意,不去追究杀人者的责任,也算对受害人家属有一点表示。法轮功学员在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诉状中都有要求赔偿的条款,这是中共欠下的累累血债,早晚会有清算这笔血债的时候!

目前国际国内要求停止迫害、清算罪恶的呼声越来越高,赵紫阳政治秘书鲍彤表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一手发起的,呼吁习近平现政权,不要和江捆绑在一起,要停止迫害法轮功。

前中共总参谋长、军委秘书长罗瑞卿之子,曾任总参大校军官罗宇接受大纪元专访时表示:“迫害法轮功,无论从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都是一个反宪法、反人类的罪行,给中华民族带来了灾难。”

早在今年3月,罗宇在给习近平的公开信中呼吁,必须惩办江泽民的国家犯罪系统,惩办大恶人江泽民。江泽民镇压“真、善、忍”是明目张胆地违宪。活摘良心犯器官,更是这个星球从未见过的罪恶。

尊老爱幼是中国古老的传统美德,古人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百善孝为先”,守孝悌,举孝廉,并把它作为治理社会的准则和做人的道德规范。《宪法》和法律也有尊老爱幼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义务。而在中共独裁暴政的邪恶政权下,中共这个灭绝人性、丧尽天良的人间恶魔,在长达十八年的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中,不但非法关押迫害了数百万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甚至连许多花甲、古稀之岁的老人也不放过。自古不守孝道,虐待老人都会被人唾弃,受到应有的报应,更何况迫害修“真善忍”佛法的善良老人,更是天理不容。

据明慧网的统计,自2015年5月至今,至少有21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共最高司法机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在亚洲各地,有31个国家和地区、超过241万的民众签名参与刑事举报江泽民的全球联署行动,要求将迫害元凶江泽民绳之以法。逾两亿八千万正义人士勇于退出中共邪恶组织,中共的末日就要到了。要想结束迫害,使老人们免于苦难,安享晚年,解体灭亡中共是唯一的选择。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解体灭亡中共的大潮中来,还人类永久的幸福与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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