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月大陆258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正见新闻网2016年11月30日】

明慧网统计,2016年9—10月,大陆258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非法判刑;1月—10月,这一数字累计为961人。

多人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报导,过去两个月,共计258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来自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被判刑人数最多的省份分别为:山东44人,辽宁36人,黑龙江20人。

9月13日,天津东丽法院对天津市优秀工程师、法轮功学员周向阳和他的妻子李珊珊非法开庭。

明慧网天津通讯员报导,当天,天津当局动用了百十号的警员和便衣,三步一岗五步一哨,还有警察来回巡逻,法院外面至少停著十辆警车和特警的车辆。

4位辩护律师——余文生、张赞宁、常伯阳和张科科为周向阳夫妇做了无罪辩护,震撼人心。辩护词中说,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迫害,是借着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是完全非法的,只是依据江泽民个人的指令。

但是,令外界哗然的是:10月12日天津东丽区法院法官张亚玲电话通知,判决周向阳7年,李珊珊6年。目前周向阳和家人已提出上诉。

哈尔滨46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宏滨曾遭10年冤狱迫害。才出狱不多久,于2016年10月13日再次被非法判刑,刑期9年。

此外,9至10月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中,有35人因实名控告江泽民遭报复获刑,比如:吉林蛟河市75岁的法轮功学员刘俊堂被判7年;黑龙江哈尔滨市邻里公认的好人赵海军被判8年等。

多地法院违反司法程序  不通知辩护律师出庭

在未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法院于2016年9月6日对法轮功学员孙建春、李祖平、霰春伟非法宣判。孙建春、霰春伟被非法判刑4年,李祖平3.5年。3人都认为审判不公,提出上诉。

2016年9月8日消息,山东省高密市法轮功学员张秀花被非法判刑1.5年,单纪花被非法判刑3年 。 但是,2人家属均为其聘请了律师。当家属质问高密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宗明海“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律师)就偷着开庭”时,宗明海竟然说“就是不叫你们知道”。

潍坊市潍城区法院和高密市法院的行为明显违法。根据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25条,法院确定案件开庭日期时,应当为律师出庭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并书面通知律师。

但是,在审理法轮功学员案件时,大陆法院执法违法的行为屡见不鲜。

2016年7月28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赵丽亚、孙春花。律师为赵丽亚做了无罪辩护。9月7日,叶县法院对赵丽亚非法判刑4年。律师问法官判刑依据是什么?法官表示自己做不了主,是政法委下的命令。

在河北省,唐山法轮功学员赖志强被非法绑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2016年9月底,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7年; 10月17日,押送河北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四监狱迫害。

坚冰融化 部分检察院撤诉 法院退案

面对中共的荒唐庭审,法轮功学员始终坚守真善忍,辩护律师也在法庭上有条有理地向法官陈述信仰法轮功合法,迫害是有罪的。事实真相感化人心,大陆的部分法院和检察院因此撤销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

2016年10月9日,齐齐哈尔龙沙区法院非法庭审屈树荣女士一案。

屈树荣于2015年11月8日在龙沙区新化小区向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台历,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后一直非法关押。

庭审不久,检察院公诉人杜艳红抛出一些莫须有的“证据”进行指控。

面对莫须有的多项捏造屈树荣的“证据”,两位律师据理力争,要求法庭启动排除非法取证据程序(即排非程序)。

法庭最后启动了排非程序。两位律师把这些捏造的所谓事实一一排除,检察官也承认证据来源非法。

公诉人杜艳红说:“你们聘请的两位外地律师太正义、太有力了,这件事影响面太大了,以后再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得考虑了,不能再重判了。”

她还说:“这次放人都是下面旁听席上的国保人员定的,说‘人家没罪,给放了吧!’”

事后,龙沙区检察院公诉人杜艳红进一步告诉家属:法院已撤诉,卷宗退到派出所,屈树荣无罪!

但据悉,目前, 五龙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互相推诿,仍不放人。

不过,法轮功学员屈树荣一案被撤诉并非个案。

2016年9月22日,山东聊城中级法院撤销了冠县法院有关判处法轮功学员倪汝菊2年有期徒刑的决定,要求重新审理。

2016年9月29日,北京延庆区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秦守荣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并解除对她的取保候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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