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劳教五年判刑 山东李文胜控告元凶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6年10月20日】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皇华镇法轮功学员李文胜,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十多年来屡遭中共迫害,多次被绑架,曾被非法劳教三年、判刑五年,期间受尽折磨。现年五十岁的李文胜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李文胜在《刑事控告书》中叙述遭迫害的事实:

修大法身康体健 道德提升

母亲封守兰炼功前患有腰痛、腿痛、皮肤病、气管炎等多种疾病。几十年用了多种民间偏方,用了无数的中西药花费了不少的钱物,病不但没治好,反而越来越严重,气管炎转换成肺气肿,肺气肿转换成肺心症,医生诊断生命只能维持一年。就在这多方医治无望的情况下,母亲于一九九五年修炼了法轮功,折磨她几十年的各种疾病在没花一分钱、没吃一粒药的情况下逐渐好转,最后完全康复,不但家庭生活能自理,还时常到庄稼地里帮着干农活。

我父亲李海修炼大法前患有胃病,时常吃药,有时腿痛,抽了几十年的烟,喝了不少酒。得法后,按照师父讲的法理要求自己,修心做一个好人,随着学法炼功,胃病,腿痛不治自愈,很快戒了烟酒,身体健康,干活像年轻人一样。

因父母修炼,家里有法轮功著作,有一次我看了《法轮功修订本》,师父讲的真、善、忍的法理使我耳目一新,使我迷茫的心灵得到震撼!我按照师父讲的法理修炼自己,重德向善,做事先考虑别人。就这样随着不断的学法修炼,思想上改变,行为上做到,身体也在变化,几十年的牙痛,不翼而飞,腰不痛了,抽了二十年的烟很快戒掉。身心轻松,干很多的活也不觉得累。

当时的社会风气不好,打架斗殴、偷盗成风,集市的布匹衣服、食品等,百姓养的大小牲畜,种的粮食水果、蔬菜等时常被偷盗,成了人们生活中最头疼的事。但是当大法洪传到我们当地后,很多人学了法轮功后,不但身体健康,道德也迅速提升,变得真诚、善良、不偷不盗、不打架、不骂人,家庭祥和,当时的村领导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后,高兴地说:“谁炼法轮功,就发义务工。”法轮功的洪传对当时社会道德的提升是世人有目共睹的。

坚持信仰全家遭迫害

然而上亿人受益的法轮功,却受到了江泽民的妒嫉,江以权代法,在一九九九年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者血雨腥风的迫害。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郝戈庄镇及村里的不法人员就对控告人进行跟踪,监视居住,登门骚扰等。因抱着对政府的信任,在七•二零我想到北京说明我在法轮功修炼中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镇政府和派出所人员把我从潍坊劫持到郝戈庄镇宋家庄子村,后转移到郝戈庄镇西岭(高中学校)非法拘禁。当时有十多人对我管制,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太阳底下暴晒,最恶毒的手段是金鸡独立,就是一只脚成四十五度向前抬起,脚尖上还要放一块砖头,如果坚持不住放低了,他们就对我拳打脚踢。有一次放低了,警察王华就用砖头砸我的脚,用小木棍打我的腿,脚趾砸破流出血,脚面肿的很高,走路疼痛难忍。他们的目的就是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强迫诽谤法轮功,当时非法拘禁我7天,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父亲同样受到了郝戈庄镇书记李永明,政法委书记王新军操纵的派出所所长李逢春、警察王华、郑德明、周建波、张重光、魏立华、范伟刚,片长赵丙军、小庄沟村郭方学、郭方明等人的迫害,他们强迫他放弃修炼,对他进行了恶毒的体罚和打骂,并强迫他在会上做检讨和上电视诽谤大法,他的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师父叫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是法轮功的身心受益者,应该把这个事实真相讲出来。于是我就在一张纸上写了“法轮功是正法,是宇宙的真理”,于一九九九年腊月二十二日交给了原郝戈庄镇书记李永明。第二天派出所李逢春等警察就把我绑架进派出所,多名警察对我进行了打骂、恐吓,威胁、用两电棍轮番电击身体多部位、用橡皮棍轮番毒打。

二零零零年六、七月份,我因向王新军声明继续修炼法轮功,王新军操纵派出所一帮警察对我用橡皮棍毒打,电棍长时间电击。后我被非法拘禁在三个村庄,有多人跟踪,管制,在两个村庄。白天戴手铐步行来回十多里到派出所干活。炎热的夏季中午不让休息,夜晚基本不让睡觉,很长时间铐在排椅上,值班室门口的墙上或厕所门口的地上。

在我受迫害期间,我的父亲李海同样遭到王新军、李逢春、郭方学、郭方明等人的谩骂、威胁,逼其借钱或搬家,在父亲为我送饭的路上,被马车撞到,腿撞成重伤,即使这样,他们也没有放过我。后来他们敲诈我家一千九百元现金,将房产证作抵押,才将我放回家,(这次迫害共计四十多天)

我遭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我和母亲封守兰,为法轮功讨公道,进京上访被绑架,母亲被非法行政拘留半个月,我被非法拘禁两个月,期间遭到王华、张重光、郭方明用杨木棍、橡皮棍毒打。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我被劫持到昌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劳教所期间,我受到了警察韩会月(中队长)操纵下的刘春祥(大组长)、牛新中、田维祥、许文咨、张金涛等十七名劳教犯的轮番毒打以及强迫扒光衣服在寒冷的冬天在厕所里洗冷水澡,用三角带制成的鞭子暴打等。

我和母亲被迫害的同时,还被诸城市公安局罚款一万元,为了这一万元派出所和村里几乎轮番天天登门要钱,谩骂,恐吓,敲诈勒索,并派专人在我家对我父亲看管和跟踪。有一天晚上,诸城市政保大队,派出所,镇委村委等十几人,上门恐吓,谩骂,翻箱倒柜的抄家,抄走了大法资料和录音机等物品。李逢春用扫炕的笤帚猛打我父亲的头部,逼其交钱,并扬言不拿钱,就把他赶出家门。父亲被迫卖牛(耕牛是山区种地必备的帮手)、花生、大豆、玉米,我当时管路的工资也被他们私吞,就这样一年的收入全部被敲诈洗劫一空。

父亲含冤去世

在这惨无人道的迫害下,父亲时常精神恍惚,老泪纵横。有一次,在郭方学、郭方明的挑唆下,李逢春将我父亲绑架到派出所对他恐吓,谩骂后用一铁器猛击他的头部,当时就被打得眼冒金星,一口气堵在了胸口中,从此父亲时常精神恍惚,心中郁闷,干活没力气,看到警察、警车就害怕,腿萎缩,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堵在胸口的那口气时常往上翻,腿的三叉处时常出现一根二十多公分的鼓包,上半身疼痛难忍,口中吐血,有时疼的在地上连滚带爬,身体上的病痛煎熬了他两年,可心理上的创伤所带给他的疼痛使他根本无法言表。还要时常挂念被非法劳教的我。父亲于二零零二年腊月二十三日含冤离开了人世。

洗脑班、看守所的暴行

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晚,诸城市国保大队樊杰带领多名警察爬墙撞门闯入我租住的房子,将我用手铐铐住拖到外面的车上,他们抢走了师父法像及多部大法著作,他们抢走了我的摩托车,两箱小喇叭,DVD小电视,手机,近千元现金等一大宗物品。

我被他们绑架到诸城洗脑班。在洗脑班,他们把我的手从背后反铐,把胳膊挂在床沿上,把羽绒服蒙在我头上。我当时胳膊疼痛难忍,呼吸困难,几乎窒息。警察不让睡觉,他们多人轮番值班,不让大小便。白天铐在床头上,晚上手铐在窗户的钢筋上在地上站着。

在洗脑班非法拘禁两天后,我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这个看守所俗称“人间地狱”,强迫做奴工,每天长达十七八个小时,吃不饱饭,还要受其他恶犯欺负,精神高度紧张,身心遭到极大摧残,真的是度日如年。在看守所还遭到狱医李新明,管号警察车洪福的打骂和坐铁椅子的迫害。

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看守所关押我一年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把我送到山东省第一监狱,非法判我五年。我在监狱不配合他们的强制洗脑,被他们严管两次、共五个多月,期间受到了警察操纵下的劳改犯张风顺、王小雨、刘冠廷、韩涛、赵学强等人的打骂体罚等折磨。在我被非法关押迫害期间,我的母亲,妹妹为我东奔西走,所有的家人亲戚也都为我担惊受怕,他们同样受到世人的冷嘲热讽,另眼相看,给他们都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

只因修炼法轮功,只因按真、善、忍做个好人,只因说句公道话,我温暖祥和的家就被江泽民迫害得家破父亡。古有岳飞、窦娥冤,今有万古奇冤: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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