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对陈光标起底 天安门自焚伪案再受关注

【正见新闻网2016年09月26日】

有中纪委风向标之称的大陆财新网9月20日以《“首善”还是“首骗”?》为题,对陈光标的商业和慈善造假行为全面起底。由于陈光标2年前在美国纽约翻炒天安门自焚闹剧,此报导令外界再次关注中共在2001年所制造的世纪伪案。

陈光标带“610”所控制人物出国 为江派站台

财新网的这篇特稿提到:在2014年有二次到美国是陈光标人生争议当中的高峰;并点出他与江派大员李东生等人之间勾结;报导还特别说明:李东生是“中央610办公室主任”。

李东生历任中央电视台新闻部时政组副组长,政文部副主任,新闻采访部副主任、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副台长、中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特别是伪造“天安门自焚”案而被罗干、周永康看中,后转入政法委系统,从此靠上江泽民核心集团,步步高升。

李长期担任“610”副主任、主任。“610”是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指挥系统和执行机构,是一个类似于纳粹盖世太保的庞大犯罪组织,曾被美国国务院等政府报告多次公开点名迫害法轮功。

财新网所提到的陈光标的人生争议高峰之一是:2014年1月7日,陈光标在纽约举行记者会,声称要收购《纽约时报》;在这个记者会上,陈光标还携带2个严重烧伤者,她们自称是2001年天安门自焚案中的陈果及母亲郝慧君。陈光标表示要捐款来支付这两人在美国的整容治疗手术费用。

时事评论员邢天行分析,陈光标是打着收购《纽约时报》的名声,真正的目的把当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里两个人物“陈果母女”带到纽约,进一步为江系站台去公开诋毁法轮功。

中国问题专家横河还指出,陈光标当时有能力带着被“610”严格掌控的“陈果母女”出国,显示其后台的实际权力超过令计划、李东生,有可能是曾庆红。

陈果母女被24小时软禁 最新真实情况外界无从知晓

据知情者2005年1月24日在明慧网上披露:“陈果母女一起被软禁在开封市北郊福利院中,有一名叫展金贵的开封市公安局退休恶警负责对陈果母女的禁卫。公安人员常年24小时值班,她俩不得与任何外人接触。在自焚骗局广为人知的今天,用公安人员私下讲的话说就是,看似政府对她俩关心、不让她们死,其实是政府打击法轮功用的活标本。”

不过,此前也有人在网上披露,陈果已经死于大面积感染。在中共严密封锁消息、24小时软禁陈果母女的情况下,目前的陈果就是中共刀俎下的“鱼 肉”,不论她死活都是中共利用来欺骗民众、煽动仇恨的工具;即使活着,也在中共的掌控下,无法自由地讲出真相。

所以,陈果母女的真实情况外界无从知晓。

在中共导演的“自焚”的角色中,主要人物之一的王进东盘腿的姿势、嘴里喊出的话告诉人们,他根本不是法轮功学员,有分析指出,他是一个中共公安、具体实施导演计划的内线。

当场被打死的刘春玲——《华盛顿邮报》在2001年2月4日头版头条发表了调查报告《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邮报记者菲力蒲‧潘亲自到刘春玲的家乡开封实地调查发现,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炼法轮功。

而12岁的刘思影,这个气管被切开后,还声音洪亮地唱歌的无辜小女孩,在“自焚”伪案发生的第二天,就有评论指出,因为她不够被逮捕的年龄,但是中共又绝对不把她留作活口,所以她一定会死。果不其然,在半年后,在恢复得非常好、身体情况非常稳定的情况下,刘思影突然死亡。她的情况永远成为一个谜。

而近几年来,从大陆辗转传出来的消息表明,陈果在“被自焚”时,也已不是一个法轮功学员。

2007年4月27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博一家非法二审开庭。王博揭开自焚伪案的又一骗局:其中的“自焚者”陈果,是王博的同学,原来学过法轮功,1999年结识王博的时候,陈果已经不炼法轮功了。

“天安门自焚”见证人:是我们部队干的

2015年12月19日,明慧网刊登一篇大陆法轮功学员投稿文章讲述,一位曾在北京当兵的高干子弟坦承,2001年发生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的自焚案是军队干的,再次从第三方证实天安门自焚事件是中共一手导演,用来污蔑法轮功学员,欺骗海内外民众,制造仇恨宣传的世纪伪案。

这位法轮功学员在文章中介绍,生意上的第一次接触,对这位高干子弟印象很好:“业务知识性强,思维缜密、健谈。”随后就向这位高干子弟谈到法轮功问题:“你经常在外工作,社会接触面广,你对法轮功怎么看?比如天安门自焚的事?”

高干子弟呵呵一笑便说:“法轮功啊!自焚那事我比你了解,那年自焚事件,我就在跟前。”这让法轮功学员感到有些意外,他说:“从焦点访谈的镜头上看,除了当事人,消防人员就是武警,没有群众的身影啊?”

高干子弟回复说:“你说对了,那事之前广场就戒严了,我是高干子弟,在北京当兵,那是我们部队干的,别说群众,连一个炼法轮功的也没有。不过话说回来,法轮功影响太大了,有那么强的凝聚力,连我们部队都比不了,这样一个民间团体,他们能容得下吗?”

公安部高官所透露的“自焚”内幕

“自焚”伪案发生后,有很多知情人向海外透露的消息证实,天安门“自焚”是中共一手策划的,在事件发生前,中共内部就已有消息走漏出来。

中国民主党国内负责人之一林春水曾经向海外透露,公安部一高级官员1月28日向他提供的消息指出:王进东23日自焚,贾春旺22日就知道消息。

他还表示,在中央政法委的会议上,罗干曾经说(大意):“根据掌握的情况,即使我们王进东不自焚,也会有张进东、李进东等跳出来表演。”

明慧网2010年10月13日发表一篇文章,大陆一位知情者披露,2001年过年前,他所在单位领导告诉他,大年三十期间天安门广场要发生自焚,并告诉他说,这个消息是上级通知的,北京方面下来的。

该文分析说,按照常理,若不是中共邪党自导自演这场闹剧,既然它都能一级一级通知各地基层单位,有人要在天安门广场搞自焚,并明确说是大年三十,要想制止这件事情的发生,根据中国的现状及邪党的势力和防范能力,它完全可以控制天安门广场不让任何人出入,怎么会在天安门广场发生这场“自焚”闹剧呢。

尽管中共精心策划了“自焚”事件,但是真相被披露后,这一世纪伪案使中共的丑恶彻底曝光,成为它在国际上无法摆脱的梦魇。

国际组织在联合国曝光中共策划自焚伪案栽赃法轮功 

非政府组织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的驻联合国代表Karen Parker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人权促进与保护附属委员会上的发言中表示,中共一直声称法轮功是X教并导致了死亡和家庭破裂,以此来使其对法轮功的恐怖主义行为合理化,但该组织(国际教育发展组织)的调查显示正是执政当局带来了死亡和随之而来的家庭破裂,其对数千人使用了极端暴力和不可接受的拘留。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已发现此自焚事件实际上是被策划导演的。

新唐人“天安门自焚真相”纪录片《伪火》获国际大奖

2002年1月,北美中文电视台“新唐人”制作了揭露2001年“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该片从各国参赛的六百多部影片中脱颖而出,于2003年11月8日荣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点击以下链接可以观看影片《伪火》:

《华盛顿邮报》:没人看到过刘春玲炼法轮功

美国《华盛顿邮报》的记者菲力普‧潘在事发2周来到刘春玲和刘思影的家乡河南省开封市,并采访她的街坊邻居,得到的结果是,刘春玲在夜总会上班,曾殴打她的母亲和女儿,从没看过她炼法轮功。根据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历史学家、同时也是法轮功相关议题研究者大卫‧欧比(David Ownby)的说法,菲力普‧潘对刘春玲的描述,与典型的法轮功学员相当不同。

CNN制片人:未看到自焚者中的儿童

天安门广场上自焚者的身份也遭到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一名制片的质疑,她当时就在现场,对于中共政府称12岁的刘思影在母亲的催促下进行自 焚。她表示当时在现场并未看到自焚者中有儿童。国外的一些观察家指出,中共不准外国媒体采访在医院治疗的自焚者,记者也不能与其家属接触。

《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力普‧潘在其报导中写道:“北京市政府拒绝了对刘思影与其他3名在院治疗者的采访申请;一位开封市的官员表示,只有央视和新华社能和他们的亲戚和同事接触;到刘春玲家进行采访时,一名男子隔着门表示,‘一切交给政府发言’。”

美独立制片人:新华社迅速给外媒供稿 不寻常

中共官方媒体对所有在院治疗者做了采访,包括12岁的刘思影;但据官媒稍早报导,在采访前不久,刘思影才刚做完气切手术。美国独立制片人丹尼‧谢克特(Danny Schechter)质疑,一个孩子在接受完手术不久,声音却相当清晰,且刘思影在受访中还演唱了歌曲。

他并质疑新华社在事发后数小时内即把报导提供给外媒转载,相当不寻常,因为中官方媒体对于敏感事件几乎不会有即时报导,通常必须经过层层审查。

《华尔街日报》记者:官媒反应迅速 超乎寻常

因报导法轮功议题获得2001年普立兹奖的《华尔街日报》记者张彦(Ian Johnson)也注意到中共官方媒体报导此事件的敏捷度超乎寻常,这意味着事件发生时间比报导早了许多;或是一向严格的审查制度受到高层的批准,赶制了报导和电视录像。

他举例说明,若晚上7点的晚间新闻报导了湖南省常德市发生了某事件,则该事件被采访的时间大部分会是在中午,因为时间上的延迟,就算是即 时新闻媒体也不可能只报导当天的新闻;何况该事件是发生在下午,且还要透过卫星讯号发送给偏远城市。

《华盛顿邮报》:录像来源可疑

另一个受质疑的地方为官方媒体的录像来源,以及为何摄影团队可以迅速出现在现场。中共媒体报导说,近距离拍摄的录像画面来自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被没收的磁带,亦即是CNN的画面。但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方面表示“不可能”,因为CNN的记者在事件刚开始不久即被警方拘留。

《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力普‧潘也质疑,若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录像,为何没拍到遭警方介入时的影像,且许多片段清楚拍到公安警察就站在附近。除此之外,该录像较类似单人手持的摄影镜头所拍出来的画面,而非用于新闻报导、大型摄影机所拍摄的画面。

Media Channel主编:录像的制作花了一个星期?

Media Channel的责任主编丹尼‧斯盖特(Danny Schechter)撰文指出:“还有比这更富有戏剧性的吗?人们在北京的心脏——天安门广场自焚。CNN有线新闻网当时在那里,警察碰巧手边有灭火器,受害者的极度痛苦的表情被完全地拍摄下来以送交国家电视播放,然后他们被紧急送往医院。尽管政府控制的媒体一反常态地立即发布了这一新闻报导,制作录像却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得以播出。

澳洲《时代报》:从未看过天安门广场的公安带着消防设备巡逻

澳洲《时代报》(The Age)在其报导中也提出质疑,警方若事先不知情,却携带消防设备,且最近的建筑物离该处有数分钟路程,但警方却在90秒内,携带大量消防设备出现在画面中;该报导引述一位欧洲记者的话,他说:“我从未看过天安门广场的公安带着消防设备巡逻,为何那天不同?且事件发生地距离其最近的建筑物——人民大会堂往返需要20分钟以上的时间,若他们先返回取消防设备再赶去,恐为时已晚。”

英国《金融时报》: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自焚者是法轮功的人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文章引用海外法轮功发言人的话,说法轮功是禁止自杀的,“自焚”是中共当局制造的骗局。美联社的报导也以法轮功的理论,说中国的报导是诽谤该组织。英国《金融时报》更指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自焚者是法轮功的人。”

路透社:(自焚案)成为与法轮功打传媒战的最新武器。

路透社的电讯写道:“北京正在利用身体被烧焦的恐怖形象,来作为与法轮功打传媒战的最新武器。”《华盛顿邮报》发表社论,呼吁布什新政府要在宗教暨政治自由上敢于和中共政府碰硬。

在“自焚事件”发生后不久,明慧网发表了分析中共“焦点访谈”报导后得出的十二大逻辑漏洞,在此转载如下:

疑点一:警察先到位,然后自焚者才开始点火

焦点访谈中有一个镜头:一个着火的人蹒跚著向前走,三个警察分别在“自焚”者的左边、右边和前面站着,手里拿着灭火器,左边的警察首先开始灭火,然后几乎同时,右边和前面的警察开始灭火,从左边第一个警察开始灭火到火被三个警察合力扑灭,整个过程大约2秒钟。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镜头,天安门广场本身没有灭火器,所以警察的灭火器有两个来源,一是依维科警车上配的灭火器;二是人民大会堂里的灭火器。

一般一辆小型车里配一个灭火器,而且是小型的,大型车可能会配两个灭火器,但一辆依维科警车里绝不会配三个大灭火器,也就是说三个灭火器应该是从不同的地方拿来的。试想当时的情况,自焚者向身上倒汽油,这时警察不会立刻就去拿灭火器,因为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史无前例,警察决不会看到一个人向自己身上倒东西就立刻去拿灭火器。然后自焚者点燃身上的汽油,这时三个警察开始反应,分别从远近不一的三辆警车的座位底下或旁边,或从人民大会堂,取出灭火器,在奔向自焚者的过程中,拔掉灭火器保险栓,冲到自焚者面前,实施灭火,先到的警察先开始灭火,然后其他两个警察先后赶到,分别开始灭火,而这时自焚者还在向前蹒跚地走,一个人自焚,由于烧灼的巨大痛苦,走不了几步就会跌倒,也就是说三个警察从反应到从车里拿灭火器,到狂奔几十米冲至自焚者面前,整个过程不超过10秒钟,三个警察从远近距离悬殊的三个地方跑过来几乎同时到达现场。而镜头显示离自焚者最近的一辆警车距离不到十米,其他警车都在几十米开外,但奇怪的是,三个警察事先站在自焚者的左边、右边和前面,方位先站好了。然后几乎同时开始灭火,在大约2秒钟时间内,把火扑灭,从镜头上看,第一个警察开始灭火时,其他两个警察并不是从别处狂奔过来,而是已经在自焚者旁边站好了。这个场景更合理的情况应该是:警察先到位,然后自焚者才开始点火。

疑点二:哪来的灭火器

镜头中出现了两个灭火器,还有一个背对镜头,看不见。镜头中的灭火器是类似大楼里消防用的大灭火器,长度大约相当于一个成人的手臂,而依维科这种小型客车里配的灭火器是比较小的那种,大概只有一个成人的前臂那么长,那么警察这些大灭火器是从哪里来的?可选答案是:1.人民大会堂或广 场上其它建筑;2.警察事先准备好的。如果答案是1,那就和上边第一条描述的场景,冲突就更大了。所以这些灭火器只能是事先准备好的。如果说警察事先知道有人要自焚,在警车里准备好了灭火器,但仍然不能解释为什么三个警察先站好方位,然后才开始灭火。

疑点三:电视台记者简直太幸运了

电视台记者简直太幸运了,居然捕捉到了如此突发、短暂的焚烧镜头,特别是视角从地面拍摄的那几个近距离镜头。更巧的是,摄像机离焚烧现场不到20米。

关于“六四”事件的录像带中有一个镜头:一个人挡在装甲车前,而装甲车想从这个人旁边绕过去,是从远处的楼上拍的,画面很不清晰。当时记者特意在这个镜头前说:“请注意下面这个珍贵镜头”,他们知道能拍到这种短暂时间现场的镜头是不容易的。而自焚案的拍摄者“恰巧”在广场,“恰巧”离自焚者不到20 米,“恰巧”摄影机处在待机状态(不然从点火到灭火几秒钟的时间,摄影师根本没有时间调整摄像机)。

对这一条更合理的解释是,摄影师是事先安排好来广场拍摄“自焚”的。

疑点四:大面积烧伤后 说话底气十足

焦点访谈中放了几个医生描述烧伤状况,说气管烧伤,需要切开喉管做手术。众所周知,人身上着火,身体周围的气体温度非常高,这时人呼吸吸入 灼热气体,必然会烧伤舌头、声带、气管。所以医生说得没错。但电视上显示,“王进东”坐在广场,火已经灭了,但却声如洪钟地大喊:宇宙大法是人人必经的大法(这句话不是法轮大法里的内容),躺在地下的小女孩也是声音清脆,包括后来在医院的镜头,王进东和小女孩都是声音清楚,底气十足,丝毫没有声带、气管受 损的迹象,在大面积烧伤后,不但不昏迷,而且说话底气十足,这难道不蹊跷吗?

中央电视台“天安门自焚案”中的“烧伤病人”全身包裹,记者不穿卫生服,不戴口罩,大胆采访。

新华社报导说:“12岁的小姑娘刘思影全身烧伤面积达40%,头、面部四度烧伤,双眼睑外翻,呼吸困难,颜面、双手基本毁损。郝惠君、王进东等人也都有吸入性损伤和严重的烧伤……”然而,身受如此重伤的陈果和刘思影却仍然能在新华社的报导里与记者对白。一位美国西医大夫看完此报导后,笑着 说,“气管切开手术后,人是绝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里恢复讲话能力的。新华社要么在撒谎,要么在创造医学奇迹。”

疑点五:和法轮功理论多相违背

中央台节目中多次出镜名叫刘葆荣的中年妇女说,自焚发生时,她看别人先点着了,冒黑烟,而她觉得“德”燃烧应该冒白烟,因为“德”是白色物质,“业”燃烧才应该冒黑烟,因为“业”是黑色物质。因为她的这个思想疑虑,她瞬间决定放弃自焚,并且立刻放弃了对法轮功的信仰。

修炼过法轮功的人都知道,法轮功里从来没有说过“德”燃烧冒白烟,冒白烟就是德,冒黑烟就是业,德多的人烧出来冒白烟,业多的人烧着冒黑烟等等,法轮功也从来没有把“德”和燃烧联系起来。

而电视中的刘葆荣却依照白色物质燃烧应该冒白烟,黑色物质燃烧应该冒黑烟的不合常理的逻辑,而否定了在几秒钟之前还要为之付出生命的“坚定信仰”,让人不由得怀疑,她是否真的是法轮功学员。

其它和法轮功理论相违背的地方有:

法轮功的法理不容许杀生或自杀。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中说:“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这不仅仅包括不能杀人,而且也包括不能杀动物和其它生命。《法轮大法——悉尼法会讲法》中说:“自杀是有罪的。”也就是说,无论杀生或自杀,在法轮功中都是被禁止的。

资深媒体人石藏山在“中国新年天安门的火焰”一文中指出:

官方报导那位自焚未遂的女士的话说:按照大法说的,达到一定境界,圆满升天时烟应该是白的,一瞬间就达到了,原神走了,肉身扔下,变成舍利子……

这位女士的讲话,很明显和法轮功的原理不同甚至有重大冲突。

按照法轮功的理论,中国大部分修炼气功都是在体内炼丹,包括佛教。佛教“涅槃就是和尚死了,肉身扔了,他自己的元神带着功上去了。”(《转法轮》第170页)“和尚百年之后火化时就有舍利子……就是那个丹炸开了……”(《转法轮》第32页)但是法轮功不同,“我们炼法轮,而不炼丹”(《转法轮》第36页)“我们法轮大法这一门本体也要,元婴也要……”(《转法轮》第170页)。

佛教修炼是炼丹的,修炼结束后涅槃圆寂,肉身死亡,火化后丹就成了舍利子。而法轮功没有丹,只炼法轮,用某种更高级的能量代替肉身,因此身体能够常驻不衰,但修炼出来的元婴也要。因此法轮功修炼结束,不是类似佛教涅槃升天的方法,而是连肉身一起带走。

显然,官方报导的这位女士,或者不是法轮功弟子,或者是根本不懂法轮功的法理。

官方报导中其他“法轮功弟子”的语言,也多有不符法轮功理论和用语之处。比如修炼结束称为“升天”,到天上去“当法王”、“有很多人侍候”等等。

疑点六:自焚前“喝汽油”难以理解

刘葆荣声称,她在自焚前打开瓶子喝了半瓶汽油,然后才向身上倒。稍有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喝到肚子里的汽油是不会燃烧的,刘葆荣“自焚”前为何要喝汽油让人难以索解。

疑点七:刘葆荣是先看到别人燃烧还是看别人没动

自焚未遂的的刘葆荣还说:“原定下午两点半,7人同时在广场不同位置点火,当时我的表不准了,见还没人动,就拿出了包里的雪碧瓶……”,“是警察救了我一命”,因此她要“感谢警察”。

而在另一个镜头里,她又说,看到别人燃烧冒出黑烟,她认为应该冒白烟,因为“德”是白色的,“业”燃烧才应该是黑色的,因为“业”是黑色的。于是产生了怀疑。

这两种说法前后矛盾,到底刘葆荣是看到别人没动,她先喝了汽油,还是看到别人先燃烧时冒了黑烟、产生怀疑因而放弃自焚的?

疑点八:96年已开始炼功的女儿97年又在母亲的影响下开始炼功

新华社关于自焚事件的长篇通讯里写道:“郝惠君是开封市回民中学音乐教师。她的同事反映,郝惠君过去一直工作很好,性格开朗,能歌善舞。自打1997年练习‘法轮功’以后,渐渐变得少言寡语,痴痴呆呆,常常精神恍惚,萎靡不振。去年12月,她到天安门广场参与非法聚集活动,被有关部门送回学校。受她的影响,正在北京学习音乐的19岁的女儿陈果也痴迷‘法轮功’,并同她一起到过天安门广场闹事。”

而后面的另一段又写道:

“19岁的陈果走上音乐之路是她妈妈启蒙的。12岁时,她曾参加中央电视台银河少年艺术团赴新加坡演出,在学校的成绩常常是‘优’。然而,当她母亲迷恋上‘法轮功’后,在母亲的影响下,1996年起,她也练起了‘法轮功’。”

也就是说,96年便开始炼功的女儿,却是在97年才开始炼功的母亲的影响下开始练的。这种明显的前后矛盾让人匪夷所思。

疑点九:“王进东”的打坐似是而非

在中央台的电视画面中,一个叫“王进东”的男子以法轮功特有的坐姿在自焚,以此来印证此人是法轮功学员。但法轮功学员声称,王进东的散盘姿式根本不算是法轮功的打坐方式。法轮功要求的是双盘,至少也得是单盘,只有初学者或有特别困难的人,才能勉强先采用散盘。新华社的报导称王进东一家人从1996年就开始“迷恋‘法轮功’”。故而法轮功学员都认为,一名已修炼四年以上的人还只能散盘,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因此从一开始就不相信新华社的报导和宣传。但对不炼法轮功的民众,这种似是而非的打坐姿式就有一定的迷惑力。

疑点十:为何没收现场拍摄的录像带?

在中央台关于自焚的近距离特写镜头的来源受到质疑后,北京当局曾声称那些特写画面是美国CNN记者拍摄到的。但CNN国际部负责人随即否认了这种说法,称事件一开始,他们的摄影师就被逮捕了,摄影器材也被没收了。

为何要拘禁外国记者、没收现场拍摄的录像带?为什么不允许CNN记者如实报导当时的事实真相?为什么不让CNN的记者出面证实新华社的报导?

疑点十一:发稿速度异常 内容前后不一

新华社历来对敏感新闻发稿都需要经过一稿、二稿,甚至五稿六稿,但对天安门自焚事件,却在事件发生仅两个小时后便对外发了英文稿,速度之快,令人生疑,似乎稿件已提前写好。一个星期后《人民日报》做出了更为详细的报导,而这时报导中自焚的人数从原来的五人增加到七人,其中一个是年仅十二岁的刘思影。

在种种自焚报导中的疑点被指出后,中共方面一直在力图弥补这些漏洞,“焦点访谈”也先后三次追踪报导“自焚”者的最新情况,然而法轮功方面 的追踪调查也不断发掘出更多的疑点。比如说:王进东头脸部分多处三度烧伤,但是最易着火的头发却完好无损,同时,盛着汽油的塑料雪碧瓶竟然在烈火中完好无损;多次上中央电视台的“王进东”的脸型从外观上有很大差异,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委托台湾国立大学语言实验室进行的第三方语音比较鉴定表明,出现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第一集和第二、第三集中的“王进东”不是同一个人。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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