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冤狱 两遭非法判刑 宁夏司机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6年09月09日】

马智武原宁夏铁路分局监察室司机,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做人,是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自从一九九九年以来,十七年中,马智武有十二年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等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马智武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马智武原是银川铁路分局安全监察室的司机,今年四十六岁,小时候练过武功,一九八八年入伍,一九九二年参加工作,平时工作勤勤恳恳,不偷懒、不讲条件,只要工作需要,从不强调自己的理由,不分节假日,单位有事就出车。虽然马智武有严重的鼻窦炎(曾做过穿刺治疗)、痔疮、前列腺炎等多种疾病,但在工作中从来没有因身体不适影响工作。

一九九八年五月,听人说修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为了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马智武开始修炼法轮功。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马智武的身体就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他被法轮功博大精深的法理和神奇的祛病健身效果所震撼。而且因为明白了许多从前不明白的做人的道理,他的心胸开阔了,每天都是快乐轻松的。从那以后,马智武更是严格按照李洪志大师在《转法轮》中对弟子“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成了单位、亲朋好友公认的好人。

下面是马智武先生在《刑事控告书》中的部分内容。

一、控告事由

我因身体多病,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短短的几个月后,得到了身心健康,知道了怎样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更好的人。可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流氓集团造谣诽谤,诬蔑我们师父和法轮大法,镇压法轮功学员。从一九九九年至今的十六年中,近十二年我是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洗脑班。我在这些黑窝遭受过多种酷刑折磨,包括“坐老虎凳”、“熬鹰”、“ 死人床”、“抻刑”、“吊刑”、“坐小凳子”、各种工具毒打、长时间辱骂、“鼻饲”加了几种药物的浓烈的盐糊糊等等,几次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

我妻子因修炼法轮功被绑架拘禁过,我家多次被抄;我女儿两岁时曾被警察绑架以此要挟我妻子放弃信仰;我第一次被迫害时女儿尚未出生,十六年中我和女儿一起相处的日子不到四年;我父亲因我遭受迫害精神上受刺激,二零一零年,我在劳教所时,他含冤离世;我的亲朋好友因大法被诬蔑从支持我修炼转为恐惧,有的当面辱骂我,有的远离我;我被开除公职;因我被迫害,我家开的两个商店无人照管,在我被劳教后,关门歇业,损失巨大。我和家人及亲友所遭受的痛苦折磨全因江泽民的一己之私。

二、被非法判刑 在吴忠关马湖监狱遭酷刑折磨

因参与绝食抗议,劳教两年后的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再次被灵武市公检法司捏造罪证诬判六年。二零零二年四月,我被关押到宁夏吴忠监狱。

“熬鹰”、“土飞机”、“背铐”后拖地……

在吴忠关马湖监狱,我遭受了多种酷刑折磨。警察梁海旺每天安排十几个犯人,三人一组,轮换看着我、随意殴打我,连续十几个昼夜不让我合眼。有一天,我实在熬不住睡着了,他们就打我、摇我、拿冷水泼我,后来反复把我抬起来摔到地上,终于把我“摔”醒。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给我开“批斗会”。

梁海旺指使犯人给我架“土飞机”(一种折磨人的方法,把双臂强行掰到脊背后面),把我的嘴用东西堵住,再用一根绳子绑上;恶人们不停的在我身上拳打脚踢。杀人犯、吸毒、贩毒犯喊口号、发言、批斗。

梁海旺指使犯人每天出工拉着我到工地,然后用皮带铐将我吊在板厂锯房的大梁上,让人用皮带、棒子没头没脑的打我,并在我耳边不停的给我念诬蔑法轮功的稿子,同时用电警棍电在我头上、手上、身上。还专门给我做了一个木箱子,箱子上写着我的名字和污蔑法轮功的话,并用绳子将木箱子挂在我的脖子上,箱子里装满砖头。再用袋子装上沙子,压到我的头上、脖子上,就这样迫害了我两个月。

二零零三年四月,我又一次绝食。六天没有吃饭,没有喝水,站都站不稳,丧失人性的狱警孙雄把我用铐子吊在三中队院子里的篮球杆上面吊了一下午。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日早上,恶警郭戬带领一帮犯人给我铐上背铐,抓着我的两条胳膊仰面朝天,后背拖在地上,就这样在地上来回拖着我走。好多犯人轮换拖我,把我拖了好几公里路,我感到快死了。又被拖到监狱附近的赵连渠玉米地。郭戬又叫了几个犯人在玉米地里来回拖我,就这样的姿势拖了我一天。捱到晚上,又用同样的方法把我拖到监舍。我一天没吃没喝,晚上恶人们又把我的两只胳膊分开,用两把手铐铐在两张床上,铐了整整一晚。第二天天亮时,我的手、胳膊被手铐铐的全肿了,四肢好象分家了。

“死人床”、火钳、木棒殴打、野蛮灌食

二零零四年十月的一天,郭戬从银川拿回一副新的脚镣,指使几个犯人把我按到“死人床”上,把我的两只胳膊左右分开,抻的直直的,又把手铐紧紧的铐在我的手腕上,用拿来的脚镣把脚吊起来,然后把腿、腰用绳子绑在床上,脚脖子让脚镣拉的紧紧的。那真是筋断骨折,当时我的脚脖子裂开了口子,流了很多血。同时,昼夜不让合眼。

马治国、马成良、马占清、毛宁、牛占堂等十几个杀人犯、刑事犯昼夜轮换在我耳边念批判法轮功的稿子。我眼睛稍稍一闭,就用火钳、木棒等打我,把我的脸打的血肉模糊、肿胀。每天还强行灌食浓稠的盐糊糊(里面加了几种不明药物),鼻子是被堵死的,不让通气,每进一口都呛的人死去活来!灌上浓烈的盐糊糊后,身体发热、发烫。冬天,晚上不给我盖被子。在“死人床”上被“抻”了四十多天,我四肢都动不了了,每天大小便都在床上,头发磨光了,最初绑在床上的是啥样,就成啥样,人就象木棒,一动不能动。

铁环上吊铐

有一天,犯人在关我的房子墙角的两边用电钻各打了上下两个孔,装上四个铁环,再用两副手铐把我的两只胳膊铐在铁环上一吊,腿上用两个大铁环套上。我的两只手肿大变形,早已没有一点力气,身上只有骨头连着一张皮!每次都是别人拉着拽着动,每动一次都剜心透骨的痛,人已经无法站立,手无法拿东西。吊了几个小时之后,我全身出汗,耳鸣,眼前发黑,脚脖子流了很多血。我说了一句“我不行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见我昏过去了,他们才把我放下来了。第二天,他们再没有吊我,但郭戬指使着犯人拉着我的手给他写“保证”,按手印。他说:“你不杀人,我都叫你杀,我把你的手放在扳机上,让别人拉着你的手扣扳机,看你还有什么办法。”

他们在吊我之前就给我灌盐糊糊(里面放了好几种不明药物,这是后来听别人说的)。盐糊糊是用洗锅水做的,而且里面还放了不少苍蝇。被灌食后,我的身体就象着了火,没有一点力气,只想趴在冰冷的地上。

“死人床”设在靠近三中队厕所旁的一个房子里,郭戬指使犯人用床单把窗户遮上,而且命令除了看我的十来个犯人以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许靠近那房子半步,否则就别想减刑。郭戬还告诉看我的那些犯人,谁敢到房子跟前就把谁打倒,再拉到他那里。所以始终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过去看看里面发生的事。

那以后,郭戬安排十来个犯人监视了我半年多,在那半年里我无法走路,也无法站立,如果需要移动,犯人们就抬着我。因为我自己无法蹲,犯人就给我找了一块木板子,担到厕所便池边的矮墙上,我坐在上面大小便。半年以后,我慢慢恢复了站立和行走。

我第一次被非法判刑遭受的迫害,详见:《马智武自述八年多来苦难经历》。

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银川监狱遭残酷迫害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晚,我被盐池县高沙窝派出所绑架,借用的车辆被抢劫。当晚送到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被几个警察强行把我按到“老虎凳”上,不让睡觉,警察们轮番问话。十五日下午,把我送到盐池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我绝食抗议,被戴着脚镣、手铐,警察、医生四、五个人将我强行按在床上,将管子插在鼻子里灌牛奶。绝食后期看守所将我双手靠在椅子后背上,双脚戴着脚镣,几个警察强行将我按着天天给我强行灌食。

二零一零年十月份,我被盐池县检察院非法批捕(盐检刑诉〈2010〉第120号)。随后被判刑三年六个月。被非法批捕后,我上诉,一审后,我再次上诉,吴忠市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其实在开庭之前我就得到消息说:没有证据也要给我判刑,因为是政法委 (当时苏德良是主任)强压下来的,还说法院已经给我定好刑期要判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我被送到宁夏入监队。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从入监队送到银川监狱严管监区六号监室。我被关押在严管监区的两年多时间里,因不“转化”,遭受狱警指使的犯人阴毒、变态、残忍的折磨:剥夺了家人的探视权、一年多没见阳光、用脏话诬蔑法轮功和大法师父、逼迫看造谣污蔑的电视、拳打脚踢、下流话辱骂、长达一年半“坐小凳子”“熬鹰”、用针头扎(犯人说上面有艾滋病人的血)、烟头烫(现在还留有疤痕)、拽踢拧生殖器、从头顶浇水、用苍蝇拍捣眼睛、往眼睛里抹清凉油、往饭里加盐、开几个大瓦数长明灯直射、三九天成夜打开门窗冷冻、吃喝上厕所受限制身体非常虚弱、长期睡眠不够大脑老是不清醒,迷迷糊糊、头晕头重,屁股已经坐得溃烂流血、流脓……感觉随时就有倒地而亡的可能。

此次在银川监狱所遭受的残酷迫害详见《曾被囚禁八年 马智武又遭三年半冤狱摧残》。

参与迫害的单位(部分)如下: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洼里派出所、北京朝阳看守所、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看守所、银川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银川市新城(金凤)区法院、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灵武公安局、灵武检察院、灵武法院、灵武看守所、吴忠监狱、宁夏610办公室、银川市610办公室、盐池县公安局、盐池县高沙窝派出所、盐池花马池派出所、盐池县看守所、盐池县检察院、盐池县法院、吴忠中级法院、宁夏入监队、宁夏银川监狱、宁夏公安厅

迫害的人(部分)如下;
银川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代理主任:李青云;
银川市看守所二队一名姓王的警察伙同另一名不知名的警察给我扎背铐,戴脚镣;
宁夏白土岗子劳教所:陈明先、郭文智等;
灵武公安局、灵武检察院、灵武法院等参与绑架、批捕、判刑的人员;
吴忠监狱:梁海旺、孙雄、郭戬、刘祎、尹自能等;
宁夏610办公室:王满、王世元等;
宁夏盐池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平;
高沙窝派出所、花马池派出所多名警察;
盐池县国保大队长刘仲斌;
盐池县检察院检察员张丽萍;
盐池县法院郭风英、王建成、张改新、延雯;
银川监狱:陆伟、田军、赵力等人;
吴忠监狱、银川监狱几十名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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