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审判〗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1999.7 -- 2003.5)


【正见网2003年08月19日】

四川省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自1999年7月以来积极追随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几乎每天都有陆续从全省各地秘密送来的法轮功女学员,她们均是由当地公安强制偷偷送往此地的。到2003年5月为止, 已有近2000名法轮功女学员在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2000年七月中旬从北京调来司法部“转化团”成员, 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 同时调集所里的“护卫队”(全是男狱警), 从各中队分别挑选恶习深的吸毒、卖淫、抢劫犯组成“民管会”打手, 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采取多种惨无人道的肉体和精神摧残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包括栽赃陷害、强行洗脑灌输谎言、超期关押、给干警当奴工、超强度劳动十多个小时、 滥施酷刑、老虎凳、电棒、警棍、狼牙棒、皮带、金竹条、细绳捆绑、钢笔戳穴位、手脚大字形铐在铁床、捆住双脚在地上拖、铁栅网上摆大字、长时间强迫站立(达几个月之久)、暴晒、冷冻、毒打、体罚、不准正常解便、关水牢(见案例2)、野蛮灌食、用木棒打手脚关节部位、用筷子在阴道里捅、关押哺乳期受害人(见案例9)、扒光衣服羞辱, 强行灌食插破胃、撬烂口腔和牙齿; 不许受害人与临死的父亲见面。据不完全统计,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致使至少一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见案例1),多名法轮功学员致精神失常(见案例6,10),致残(见案例10)。

以下是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已经送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人权及法律机构备案。

主要犯罪人员: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所长吴某,所长王某;教育科科长李志强;
九中队队长曹某,管教胡某,干事兰某;
八中队队长李奇,副队长刘萍,干警康凤,干警尹丹;
七中队队长张小芳,干事潘某,队长秦某,干警王姗;
三中队秦管教;
入所集训队中队干警黄某;
护卫队队长袁金;
队长李军;队长秦朝霞;干警李均;罗管教;干警队长尹某(警号为5161102)


案例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唐发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教育科科长李志强,八中队队长李奇,七中队队长张小芳
基本犯罪事实: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将法轮功学员唐发芬酷刑迫害致死
详细情况: 2003年3月3日法轮功学员唐发芬因拒绝暴力洗脑及发真相材料而被非法劳教2年并送往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并遭受残酷折磨。2003年4月10日,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酷刑将唐发芬折磨得奄奄一息,为逃避责任将其释放回家。两天后唐发芬含冤去世。

案例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毛坤,王红霞,艾克秀、祝霞、何玉梅、岳永丽,吴厚玉、李红艳、韩杰、万古芬、谭金会、李安英、何秀珍、杨华莲、朱会群、李芬玉、沈君、邓泽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九中队队长曹某、管教胡某、干事兰某;7中队队长张小芳、干事潘某、队长秦某、王姗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折磨法轮功学员,重体力劳动、辱待、不准正常解便、强行灌毒药冷水, 24小时不准睡觉、长时间面壁罚站、下蹲;
详细情况: 2001年以来,九中队曹队长、胡管教、杨队长、兰干事,7中队队长张小芳和其他管教人员潘干事,王管教和张小芳等经常用肮脏下流的语言辱骂大法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恶言威胁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辱骂,毒打,用电棍电,长时间强迫面壁罚站;长时间不让睡觉,不准上厕所,洗漱,洗澡。 2001年,法轮功学员毛坤绝食,被拖到医院灌食,一个姓卿的护士凶狠地用大管子狠劲乱插,致使毛坤后来不能进食。就这样干警还将其一直关在小间里,一天面壁十几个小时,脚手被铐着,时刻有人监视。九中队干警长期将法轮功学员张凤清关小间并强迫她每天站军姿十几个小时,不准上厕所,还经常打骂。 2000年,七中队每天被迫法轮功学员王红霞站军姿面壁十几小时,还经常将她铐在树上、电棍电,毒打;后来将其转到二中队,每天强迫她干十几个小时的活,时刻监控。干警们经常将法轮功学员艾克秀、祝霞、何玉梅、岳永丽等环在大树上铐上。2002年8月份,楠木寺气温在39摄氏度以上,张小芳、潘干事、秦队长、王姗等人派吸毒人员将祝霞、吴厚玉、李红艳、韩杰、万古芬等法轮功学员在建筑渣铺的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拖,一连好几天,吴厚玉被拖十多天。那些吸毒人员轮流上,几个人拖一个,有的拖,有的揪,有的捏,用尽了各种下流邪恶的手段。法轮功学员的衣服、鞋子、皮肉全部被拖烂。法轮功学员祝霞的右臂部和双膝外侧的肉全部拖烂,衣服都沾在一起,还被迫每天从早上六点站到晚上12点。法轮功学员吴厚玉的背、腿、脚的肉被拖烂,满身的肉被揪得青一块,黑一块,还每天被迫面壁到次日凌晨3点。白天干警们强迫她和法轮功学员祝霞一起在太阳下暴晒,不准她们喝水,上厕所。几个叛徒还将法轮功学员何玉梅踩到地上跪着,用脏毛巾狠劲勒住嘴。何玉梅的下巴和脖子都被勒得发紫,干警还强迫她在太阳下暴晒,每天不准上厕所,面壁站到晚上3点。 干警们将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谭金会,李安英关在密室里被拳打脚踢,每天面壁罚站到晚上3点,折磨的站立不稳后,将她们拖到医院打针灌药。 干警们将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何秀珍折磨得神智恍惚,不能站立,拖到医院强行输液。张小芳和“民管会”的五六个人将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杨华莲打得全身发紫,满脸浮肿,并将她铐上后用绳子捆在底楼密室,楼上都听到她整晚传来的一声声惨叫;第二天干警们却诬陷她打干警,那些上班的管教和吸毒人员就又去用电棍打她、拳打脚踢、恶言辱骂、将她关在密室里罚站、不准喝水、上厕所、每天站到晚上3点。两个月后,干警们还将杨华莲的头按在厕所里往水桶里淹。 干警们将法轮功学员朱会群,李芬玉,沈君,邓泽英,和一些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长期关在密室里,用绳子捆上拳打脚踢,强迫她们面壁站到次日凌晨两三点钟并不准上厕所。11月份干警还将邓泽英衣服脱下,不让她穿。

案例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彭世琼、罗蒙、高慧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八中队队长李奇,康凤
基本犯罪事实:野蛮报复揭露迫害真相的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 2003年1月25日,八中队残酷地报复对向外界揭露了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彭世琼、罗蒙、高慧芳。干警队长李奇和干警康凤指挥几名杂案人员将法轮功学员彭世琼、罗蒙、高慧芳在寝室里暴打一顿,干警们当时将高慧芳打得昏迷,昏迷后半小时才被抬下来送往医院,身体早已冰凉。而几个杂案犯将彭世琼、罗蒙四脚朝天地拖下来摔在地上。干警李奇用很宽的封口胶将她们俩的嘴封上三层后,将彭世琼悬铐在进门的大树的树杈上,其脚刚好着地。在李奇的指挥下,杂案人员蜂拥而上拳打脚踢。干警们将罗蒙捆抱在粗大地树上毒打,手铐上还连了一根绳子,绳子另一端拴在此树的另一个枝桠上,这样罗蒙的手臂、肩、背完全吃紧了。干警们在瑟瑟寒风中迫害了她们三人整整一夜。

案例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黄怀敏、唐敏、张世清、黄玉芳、张翼、孙凤华、肖红俊、俞斌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八中队干警尹丹、队长李奇、副队长刘萍
基本犯罪事实:干警野蛮报复说真话的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 2003年2月14日八中队成立了严管中队,将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九、十寝室,强制洗脑,否则不准上厕所。法轮功学员黄怀敏、唐敏等被迫将大小便拉在裤子里,干警还不准她们换衣服。詹敏因一直拒绝念强制洗脑的所谓的“书”而十几天不准上厕所,还挨打呕血住院,目前已坐立不稳。由于不准上厕所,九、十寝室臭气熏天,不仅如此,干警们还强迫她们吃更多的饭食,每两小时被灌一杯水。为了折磨法轮功学员,干警还用布条堵住她们的肛门、尿道、及阴道,惨无人道至极。自2002年10月份进八中队起,干警们一直将法轮功学员张世清关进一间一点不见自然光的小监室,并纵容吸毒人员对其连续群暴。干警尹丹不仅不管还拿来手铐将张世清铐上。2003年2月11日晚,干警又暴打法轮功学员张世清、黄玉芳,法轮功学员张翼让李奇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不能迫害法轮功学员,李奇恼羞成怒,辱骂张翼一顿。两天后,副队长刘萍将张翼反背铐着,并在背部与反铐的手之间塞进了一床厚厚的棉被,使张翼痛苦不堪,并且五天五夜没让她休息。干警从2002年12月10日起,因法轮功学员孙凤华不放弃信仰,而无理强迫她一直罚站,期间从不让休息。孙凤华向因太疲劳前倒了下去,眼睛撞成紫黑色,即使这样,干警一直强迫她站了50多天才让她坐下,但是仍然没有让她上床休息过。由于长期的站立,她的腰已直不起来。 法轮功学员肖红俊2002年7月非法劳教期满,但现在仍被非法超期关押在劳教所;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超期关押法轮功学员俞斌已达9个月之久。 从2002年10月28日起,8中队干警每天只许被严管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休息6小时,甚至不休息;每月只许洗一次衣服、一次澡、一次头,平时任何衣物都不准换洗。

案例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谭正法、杨华莲、谭信召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7中队,遭张姓干警队长;民管米易、姚远芳、强学华、杨学如、朱学锋、刘远芳
基本犯罪事实: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 2001年7月25日上午,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干警将法轮功学员谭正法、杨华莲、谭信召三人送到资中楠木寺女子监狱的洗脑班(五中队)强制洗脑。2002年7月5日,谭正法被送进了最邪恶的7中队,遭张姓干警队长野蛮折磨20多天,其间他和其他坚定信仰者被强迫一动不动的从早5点坐到晚12点,如果动一下,马上就招致一顿拳脚,晚上睡下连翻身都很吃力。9月26日,谭正法被强迫进洗脑班,干警就用脚蹲马步、手举呼拉圈来、用木棒击打手脚的各个关节、用狼牙棒抽打、强迫长期站军姿、面对墙壁的等酷刑折磨。

案例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高燕、于卓、付天陆、向玉梅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基本犯罪事实: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至精神失常,致残
详细情况: 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高燕至精神失常。干警经常用绳子捆住法轮功学员于卓双脚在地上拖,并毒打于卓将其关小间。干警还因法轮功学员付天陆拒绝写“转化书”而无理将其毒打至肾严重损伤。干警还用老虎凳,关小间,毒打,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同样拒写“转化书”的法轮功学员向玉梅。导致她重伤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

案例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樊英、龚书莲、喻彬、陶玉、肖红俊、曹芹凤、彭世琼、罗蒙、高慧芳、孙凤华(音)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八、九中队队长李某、李琪、尹丹
基本犯罪事实: 暴晒、铐吊、报复性体罚揭露水牢迫害真相的法轮功学员, 指使吸毒犯毒打法轮功学员
详细情况: 自2002年7月6日, 八、九中队队长李某、李琪、尹丹, 每天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暴晒,致使法轮功学员皮肤被晒得起泡、脱皮、起黑斑。夜晚让蚊虫叮咬。管教指使吸毒犯揪住肖红俊等法轮功学员的头发一阵乱打,折磨至深夜。干警还指使和纵容犯人毒打樊英、龚书莲、喻彬、陶玉琴等法轮功学员,并将她们在地上拖,以至衣服、鞋袜全被拖烂。干警们电击法轮功学员樊英、曹芹凤的嘴和手,还用污秽的毛巾堵嘴、胶布封嘴。所有那里的法轮功学员都曾被铐在树上。2003年1月25日,两名从澳大利亚来的调查人员由队长李某带着来调查水牢一事,一位调查人员奇怪的问:“为什么她们都站着?”李某立刻撒谎说:“她们坐累了,自己愿意站的。”法轮功学员彭世琼听见马上澄清说:“是它们逼我们站的。”话音刚落,犯人立即捂住她的嘴将她按倒在床上。晚上过了9点,狱警疯狂报复,在寒风刺骨的夜晚,把彭世琼和罗蒙连拖带打地拉到院子外铐在树上,用胶布封住嘴。高慧芳因护着罗蒙也被体罚。干警们将三名法轮功学员一起罚站了一周, 13天不准上床睡觉。干警四十多天不准孙凤华(音)上床睡觉。

案例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2中队、3中队管教、7中队、护卫队狱警、3中队秦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 酷日下罚站、罚坐军姿, 毒打、电击,打得大小便失禁,遍体鳞伤;限时上厕所,指使和纵容吸毒犯殴打受害人 详细情况: 2000年初,2中队干警指使和纵容 吸毒犯组成“民管会” 殴打法轮功学员,冬天冷水淋身,抓着头发拖行10多米,铐在大树上几个小时,打脸。护卫队狱警对四川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电击,打得大小便失禁,遍体鳞伤。2000年6月, 7中队干警,在酷日下罚法轮功学员站军姿,在40多度的高温下罚坐军姿17―18小时,动就打。以致屁股上坐满了脓胞疮,10多天不准洗脸和脚,通宵罚站。限时间上厕所。2001年9月11日 3中队管教指使两个吸毒犯毒打四川法轮功学员并罚站军姿。

案例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余胜翠、尹华凤、吴玉萍、毛君华、王红霞、游金芳、李凤琪、陶菊花、郑友梅、陈祥芝、朱丽、张亚群、李光清、张世清、李时贵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七中队队长张小芳、护卫队队长袁金、 护卫队狱警、狱警李均、五中队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指使和纵容“民管会”殴打法轮功学员致昏死,扒光衣服进行羞辱,毒打致残、电击致满脸是血
详细情况: 2000年6月,七中队队长张小芳指使和纵容由吸毒犯组成的“民管会”殴打法轮功学员余胜翠、尹华凤、吴玉萍、毛君华、王红霞、游金芳、李凤琪等。“民管会”牢头和其它劳教人员将法轮功学员打得遍体鳞伤。其中余胜翠被打得昏死,臀部、大腿被拖得血肉模糊,粘连着裤子脱不掉;尹华凤被扒去衣裤一丝不挂地在镜子前罚站两夜。四中队的干警们把陶菊花、郑友梅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关进水牢;五中队的狱警对陈祥芝、朱丽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拳打脚踢,并用绳子捆绑、电棍电击,不许睡觉。吸毒犯李晓玲将法轮功学员李凤琪臀部、大腿打得皮开肉绽。吸毒犯用铁棒将法轮功学院张世清打得昏死,浑身变成了紫灰色。牢头尤平将法轮功学员王红霞右眼打伤。2001年3月7日,护卫队队长袁金把法轮功学员王红霞踢瘸,打到吐血。2001年期间,护卫队队长袁金抓住法轮功学员陶菊花头往墙上撞,直到吐血。干警队长张小芳用电警棍将法轮功学员张亚群电得满脸是血。一群护卫队男狱警因法轮功学员李光清炼功而将其毒打至昏死。狱警李均仅仅因为法轮功学员王红霞、李时贵上厕而用电警棍电击她们。

案例1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杨启会、高燕、吴仕淬、 62岁的张姓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五中队(又称入所队)干警,七中队队长张小芳,八中队干警
基本犯罪事实:扒光衣服进行侮辱、手脚大字形铐在铁床上、强行灌食撬烂口腔和牙齿、把多名受害人折磨至精神失常、打至休克昏迷、冷冻、暴晒、罚24小时站立不准睡觉
详细情况: 五中队(又称入所队)狱警指使吸毒犯在光天化日下强行扒光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进行羞辱式搜查。不配合的便被抓住头发、捂嘴、拳打脚踢、强行撕破衣服。干警们将法轮功学员杨启会嘴中系上布条、贴上胶布吊在窗上拳打脚踢,然后狱警将其手脚大字形铐在铁床上数日,数九寒天,赤脚单衣,还不准下床大小便;还多次对杨启会强行灌食中,撬烂了她的口腔和牙齿以至神智昏迷,只剩微微一口气。干警们将法轮功学员高燕折磨至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八中队狱警指使七、八个吸毒犯殴打法轮功学员吴仕淬至休克,苏醒后又被六人拖至厕所,用洗厕所的脏布塞住嘴再次打至休克、昏迷。八中队干警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扒光法轮功学员的衣服进行羞辱迫害。仅八中队就逼疯法轮功学员三人。 九中队干警将62岁的张姓发轮功学员关小号达一年半之久。干警张晓芳 经常把法轮功学员铐在坝子的大树上挨冻、暴晒或罚24小时站立、不准睡觉,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连续昏倒几次也不准人管,不准休息。

案例11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周慧敏,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狱医,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基本犯罪事实: 强行灌食插破胃, 以至鲜血直冒,生命垂危
详细情况: 2001年约11月期间,在劳教所周慧敏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劳教,要求无罪释放。狱医凶狠地对她强行灌食,胃被管子插破了,鲜血直冒,输液针头插不进血管,生命垂危。

案例12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缪素芳、林莉莎、吴厚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入所队(五中队)、 七中队、五中队干事周俊辉、七中队干事黄xx
基本犯罪事实: 罚受害人每天站十七到二十个小时,“坐军姿”,电击,对受害人强行洗脑
详细情况: 2001年2月入所队(五中队)管教指使吸毒的劳教人员体罚法轮功学员缪素芳,强迫她每天站十七到二十个小时。期间不准动,不准说话,罚做“飞起”(双手高举伸直,贴墙面壁)。受害人被折磨至双脚肿得穿不进鞋子,一直肿到膝盖以上。八月份七中队管教把缪素芳关到楼上严管, 罚“坐军姿”,不准随便动,不准讲话,五个月之久不准下楼活动。五中队“包夹”人员强迫法轮功学员林莉莎做“飞起”,从早至深夜,不准洗漱、说话,罚蹲马步,双腿被折磨得又红又肿,皮下毛细血管肿胀坏死,变成紫色。 2001年6月,九中队干警因林莉莎抵制听攻击、污蔑法轮功的文章将她铐在洗澡间,狱警还唆使“包夹”上去踩她的腿和脚,几个人坐在她盘着的腿上使劲压,将林莉莎折磨得惨叫不止。自2001年3月初,五中队狱警周俊辉强迫法轮功学员吴厚玉长时间站立一个多月,致使双腿肿得又粗又硬,双脚象馒头;2001年8月份干警又将她转到了七中队强迫曝晒;干事黄xx拿电警棍对她又电又打以至林莉莎当场晕倒。
案例13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陶菊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七中队的队长张小芳、护卫队男狱警,八中队的狱警
基本犯罪事实: 强制性进行重体力劳动、电击、毒打、大热天用厚棉被捂住受害人直到失去知觉
详细情况: 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强迫陶菊花等法轮功学员进行重体力劳动和曝晒,几十天都不准洗澡。七中干警队长张小芳疯狂地电击多名法轮功学员。张小芳还找来护卫队的一名男狱警将陶菊花单独关进办公室毒打,人快不行了才罢休,后八中队的狱警还将陶菊花被关进小间双手铐在铁门上,双脚尖着地,整整铐了三天。大热天狱警用一床厚厚的棉被捂得她喘不过气,直到失去知觉,导致她的手指在此后的几个月都是麻木的。

案例14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哺乳期的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入所集训队中队姓黄狱警、七中队的狱警、队长张小芳
基本犯罪事实:关押哺乳期受害人、体罚、冷冻折磨、电击、长时间禁闭
详细情况:黄姓狱警强迫50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面墙站着叫“巴起”,50以下的面墙双手伸直举过头顶叫“飞起”。一天举16、17小时,指使看守的刑事犯对受害人拳打脚踢。期间不让睡觉,不准洗脸、洗脚,不准出屋,不准喝水,禁止说话。黄姓狱警还用打嘴、电击,在寒冷的冰霜冷冻等酷刑折磨哺乳期的法轮功学员很多天。七中队还非法关押一部份法轮功学员在屋里半年多,大小便都是在水桶里。

案例15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志清、王洪霞、李冯琪等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护卫队”, 七中队
基本犯罪事实: 体罚、暴晒、电击、毒打致昏死过去、强行灌食、扒光衣服羞辱;超期关押,不许受害人与临死的父亲见最后一面
详细情况:几个干警和护卫队打手围着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用警棍打、电击,长时间体罚、暴晒,每天只准她睡4-5个小时甚至更少。 管教叫刑事犯用钢条打快60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志清直至张志清昏死过去,屁股被打得没有一块好肉。干警纵容4个犯人用4根带节疤的竹子合在一起来轮流殴打另一位女法轮功学员,身上、手上都被打烂,血流不止而引致发烧;许多法轮功学员为此绝食抗议而被强行灌食;杂案犯在干警的纵容下强行脱去一位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让她站在镜子前,羞辱一整晚。几个管教和护卫队打手野蛮殴打法轮功学员王洪霞。在七中队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李冯琪一年半期满,父亲临死管教也不让她见最后一面,以此强迫转化。李冯琪不愿放弃修炼被无理延期4、5个月才放回家,父亲早已去世了。

案例16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五、七、八、九队干警
基本犯罪事实:指使吸毒、卖淫、抢劫的女犯随意打骂、体罚法轮功学员,电击、毒打、强行洗脑灌输谎言
详细情况: 五队狱警指使 吸毒、卖淫、抢劫的女犯不分昼夜地监视法轮功学员,白天不准上厕所;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点半体罚扒壁(脚抵着墙,站的笔直,手高举在墙上,不准动);不给水喝,随意打骂受害人。七中队强行洗脑灌输谎言,几乎每天强迫听诽谤性的录音和文章。四川电视台多次来炮制假录像, 法轮功学员不配合,管教就用电棒、手铐、关小间、用毛巾堵嘴、扯头发、打耳光、乱踢乱打、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晒太阳、罚淋雨、 罚站军姿等折磨,从早晨六点半到晚上十二点,有时到凌晨2、3点。

案例17
受害人: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6中队管教,7中队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 超强度劳动、电打、毒打、抽耳光、扒光衣服羞辱、铁栅网上摆大字、噪音折磨,强制灌输诽谤
详细情况: 2000年4月,6中队管教强制法轮功学员做奴工,每天超强度劳动十几个小时并用电击、抽耳光等酷刑折磨。2000年6月,7中队管教和其它犯人往法轮功学员嘴里塞臭袜子,电击和用竹帚头狠命抽打法轮功学员致全身乌黑色、毛孔里渗出血珠糊成一片、后脑勺被碰撞一个洞,鲜血直流。干警们还强迫法轮功学员从早到晚戴手铐、脚镣,小间铁栅网上摆大字。管教用带硬刺的荆棍将法轮功学员打得全身皮开肉绽,鲜血直流;用狼牙棒将一些法轮功学员打得多次昏迷,全身浮肿,屁股成了肉浆,长时间流血水,连内裤也不能穿,垫很厚的卫生纸都湿透了。还有的法轮功学员的脸被干警指使的犯人用瓶子甩过去打得血糊满脸。干警们将法轮功学员个个遍体鳞伤,还扒光衣服羞辱;强制灌输诽谤大法及师父的录像、录音和文章;将三、四十法轮功学员酷暑天关在10多平方米的小屋内,制造震耳欲聋的噪音折磨。

案例18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仕清、咏XX、罗小玉、张凤清、毛坤、汪世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所长王某、科长李自强、队长李某、张小芳、队长李军、队长秦朝霞、干警黄某 、“护卫队”(全是男子)
基本犯罪事实: 脱光衣服羞辱挨冻、曝晒、毒打 、铐吊致全身发黑、下蹲等酷刑折磨受害人,毒打致当场昏死过去
详细情况:2000年6月,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调来所里的“护卫队”(全是男子)和十七名吸毒分子做打手,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一吸毒分子找来修房用的钢条将法轮功学员张仕清打得皮开肉绽,整个臀部变成黑紫色(很多学员都是如此),当场昏死过去。干警李队长抓住张仕清头发猛然向后转动,脖子险些被扭断,随后干警秦朝霞(队长)双手反背手铐卡死 ,只让其脚尖触地吊在铁网门上致手脸变成乌黑色;干警们脱光法轮功学员咏XX被衣服羞辱、冻了一夜;将法轮功学员毛XX 五花大绑捆在床上,口中塞满臭袜子,长达几十小时;将川北一法轮功学员毒打后捆在树上,打成严重内伤导致休克;无理强迫多名法轮功学员站七、八天致腿脚水肿。干警们还强迫学员做“下蹲” 从一百至高达一千三百个,成都的毛坤被迫做到一千个, 广安的汪世英被迫做到一千三百个,成都学员罗小玉被迫要做四百个做不了,干警便抓住她头发象抛水泥袋一样把她抛进刚下过雨的花台数次。干警们残忍地强迫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凤清在外站立半年之久(每天十七小时),有时捆住手脚曝晒或雨淋。干警黄XX把姓何的法轮功学员铐在树上致全身发黑,不得不叫医院来人抢救,后此学员不知去向。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干警们罚曝晒,罚坐“军姿”臀部全坐烂。

案例19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五中队干警、罗管教
基本犯罪事实:用高压电棒、警棍、铐子、绳子、打得受害人皮开肉绽、头破血流、大小便失禁、以致昏死过去,将女法轮功学员衣服全扒光羞辱;暴晒、体罚
详细情况: 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五中队干警用高压电棒、警棍、铐子、绳子、拳脚交加打得法轮功学员皮开肉绽。大小便失禁,昏死过去。干警在众目之下流氓地将女学员衣服全扒光;五中队的罗姓管教常常用电棒电击打骂法轮功学员,在烈日下暴晒,每天早上七点至晚上十二点强迫法轮功学员在露天下坐军姿,很多人的皮肤长了疥疮,奇痒难忍,只要动一下马上就遭拳打脚踢,打得头破血流,伤痕累累;还强迫法轮功学员长时间站立、下蹲并指使犯人毒打法轮功学员,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昏死过去。

案例20
受害人: 法轮功学员张文红、张乃清、张仕清、高艳、樊英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所长吴某 、科长李自强、五中队队长张小芳、“护卫队”
基本犯罪事实:带脚镣、手铐、吊、电棍电、毒打、关进浸水的小号、冷冻、暴晒、用竹条子打下身,侮辱性戴牌
详细情况: 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张文红、张乃清、张仕清、高艳、樊英等每天达十七八个小时。酷刑包括毒打、带脚镣、手铐、吊在树上用冷水泼、电棍电、关进浸水的小号、每天从6:00至晚上12:00面壁站(双手高举过头顶),举不好就带手铐吊起来或带脚镣。冬天只穿内衣内裤铐在树上挨冻,夏天在烈日下暴晒。

案例21
受害人: 周姓、李姓、苏姓等法轮功学员
犯罪嫌疑人及单位: “护卫队”杨队长
基本犯罪事实:电击、荆条抽打、在地上拖,臭鞋、带血的卫生巾往嘴里塞,把受害人丢进粪坑, 体罚, 强行洗脑灌输谎言
详细情况: 2000年,楠木寺女子劳教所5中队干警经常用拳打脚踢、警棍电、荆条抽、”坐军姿”, 在地上拖,甚至臭鞋、带血的卫生巾往嘴里塞等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同时还强迫他们大量喝水,但却不准上厕所,8、9天不许洗澡。干警指使吸毒犯将中队的姓周的法轮功学员丢进粪坑,又叫人端来装着污物的便盆往她身上倒。干警指使“民管会”的犯人把姓李的法轮功学员的衣裤扒了,按在桌子上被四、五个人用荆条轮流抽打,还不准哭、喊、叫,被打得血肉模糊。干警抓住姓苏的法轮功学员头发拖行后铐在树上十几个小时。7中队张队长用电棍电击抽打学员,一人就打断了几根电棍。护卫队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灌输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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