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 四天庭审震撼法庭

【正见新闻网2015年11月13日】

11月9日至12日连续四天,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去年8月17日9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来自北京和河南等地司法局、律协的官员也参加旁听。据律师介绍,整个庭审中,律师为当事人无罪辩护的抗争相当激烈,令法官、审判长等感到震惊。法轮功学员当庭揭露遭受惨烈的酷刑,也令现场的很多人动容。首次代理法轮功案的律师也感到震撼。

法院外戒备森严,官方派了很多警察、便衣,法院外也布满了警车。法院只允许每个当事人的一名家属出席旁听,当地一些法轮功学员、当事人家属在法院外声援。国保大队的队长等人穿便衣,想伺机抓声援的法轮功学员,最终没敢动手。12日晚6点,一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省市司法厅、律协官员出席旁听

沧州当地从未同时审过9人,且律师超过10人的案子。代理律师在1月份收到起诉书,法院不断往后推,详细调查每位辩护律师,准备了10个月才开庭。

庭审期间,法院外戒备森严,警方设置警戒线。每位当事人只被允许有一个家属旁听。运河分局的国保大队队长唐国利、李毅身穿便衣,在10日、11日两天,曾几次想抓在法院门口声援的法轮功学员,但没能得逞。

     
11月9日上午9点半,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去年8月17日无辜被抓9名法轮功学员。法院外戒备森严,警方设置警戒线。

 

辩护律师任全牛向大纪元记者介绍,“此案很多律师背后的主管律师的司法行政领导、律协的领导,省级市级的都到现场旁听,说白了都在监督律师言行。”

他还说:“我们省司法厅的处长、市司法局的副局长都来了。我们来(沧州市)之前的周六,我们所在区的司法局也打来电话,要(我)注意发言,警告过(我)。”

9日第一天的庭审,北京的韩志广律师也向大纪元记者表示,北京的司法局主管今天都参与了旁听。

任律师:法轮功学员无罪 聚会治安处罚都不应该

任全牛律师为自己的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他简要回顾去年这起绑架案说:“警察当时穿的便装敲门进入,执法也不正规,以传销的名义抓人,然后先抓人再搜查。他们被抓的事件本身就是一个简单的聚会,警方也知道很难定罪。按现有的法律,包括行政法规,对他们就连治安处罚都不应该。所以警方去罗织证据,去家里找东西,硬将制作和传播(的罪名)标签贴在他们身上。”

2014年8月17日,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在沧州市一起交流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心得体会时被警察绑架。2014年9月22日,法轮功学员李丽、曹延香、赵翔、刘立新、康兰英、赵俊如六名女法轮功学员及徐凯、常寿轩、侯东亮三名男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任律师介绍:“凡涉及到法轮功的定性问题,很多法官直接就说这个问题不要谈,他的意思是上面已经定好了这个事不用谈。如果不让律师谈属不属于x教,有没有法律依据,那律师怎么辩护?”

他进一步驳斥说:“他们给的罪名就是法轮功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但法律明文规定没有说法轮功属于x教,就是公安部列出x教组织也没有法轮功这一项,但现在奇怪的是公安局按照x教立案、警察按照x教起诉、法院也按照x教判,单从法律层面来讲,他们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逻辑错误。前题根本不存在,没有依据,他就硬按这个判,故意装糊涂。”

他还说:“庭审中公诉人指控的所谓的x教材料,我们要求他移送实物看看,到底是什么内容,它是证据的一种。光照片我们觉得不行。但检察官当庭就说,这属于违禁品,不能够移送。这很荒唐。”

高律师:历史必将证明他们是无罪的

高承才律师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庭上法官不让谈法轮功的定性问题,他在庭上就用讲故事的方式说:“我的当事人挨打,她不要我为她提出控告。她表示,我们信仰‘真、善、忍’,真诚、真心待人、不讲假话;与人为善、善待他人;对别人的报复打压,忍让。我的当事人被挨打、受屈辱,还不要律师依法控告,在某种程度体现他们道德情操是何等高尚,他们的信仰体现人类的普世价值要求⋯⋯审判长打断我的话,不让我说下去。我最后说:‘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的当事人他们是无辜的,历史必将证明他们是无罪的。”

他介绍自己过去是大学老师,以前也代理过人权案,但第一次接触法轮功案。“接触这个团体,我感到非常震惊。他们非常温和、非常有正义感,不讲假话,说到做到,很有凝聚力。尤其在道德下滑的时代,他们不分彼此,一人有难大家帮忙,并且不讲代价,非常真诚。我非常感动。”

他还介绍,“整个庭审人权律师抗争是相当激烈的,法官、审判长也很少遇到这种情况,他们感到震惊,对他们压力很大。这次各省市领导都来了,他们也看到律师在依法抗争,他们毕竟是人,听了也会受触动的。”

法轮功学员当庭揭露公安构陷行为和酷刑 现场人士动容

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赵翔,有一个90岁的老母亲,公安机关在侦办她的案件时威胁说:“如果你按照我们的说,你就可以回家见你母亲,如果你不按我们的计划说,也许你出来见不到你母亲了。”赵翔是小女儿,迫于亲情关系,她说了违心的话。但她说了之后,国保大队就不管她。后来她在看守所绝食,看守所和国保大队联合对她进行酷刑,将她头套网兜,双手用手铐铐在背后,给她灌食,超过24小时不让她动。

高律师介绍,“赵翔在法庭上将这个详细说出来了,我看到包括公诉人和审判长、审判员和听众,大家都动容,因为这是血淋淋的事实,说得非常凄惨。尽管审判长有意打断她,她还是说完了。”

他认为,按中国的法律,对她实施酷刑的两个人已经构成犯罪,应该判三年以上徒刑,但是法庭说事后再说。他强调:“不能让他们再迫害,必须提出控告,使这些违法犯罪的人绳之以法。让他们付出一定的代价,促进中国法制的进步。”

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候东亮在庭上作无罪自辩说,法轮大法使我拥有了健康的身体和善良的心。古代有多少先贤为了修炼、寻道上下求索,“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世”、“俗世繁华转眼枯”、“人生不过百年,悲苦多过甜”。金钱、权利、爱情、名誉,随着时间流逝⋯⋯唯有“真、善、忍”的信仰,亘古不变、永恒。希望法院明察秋毫,秉公执法,排除欲加之罪!

法庭违法行为之一:一份证据只让一个当事人和律师说话

在庭审过程中,据律师介绍,法庭出现很多违法的地方。辩护律师任全牛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官对付律师的策略是限制我们说话,比如第三天在质证的时候,一份证据出来,原来是所有的律师、所有的当事人都可以对一个证据发表意见,但法庭为了往前赶就控制律师,一个证据涉及到那个当事人,只让那个被告人和其律师说,其他律师不让发表意见,说这些与你无关,所以程序走的很快。很多律师包括被告人都没有办法表达意见,对证据质疑。”

任律师表示,律师们为此当庭抗议,但法官还是不让说话。“你要跟法官争执多,他就敲槌警告你,再说你就是‘扰乱法院秩序罪’。大陆刑法修正案出来了,这条‘扰乱法院秩序罪’就是悬在律师头上一把剑。”

法庭违法行为之二:拒绝非法证据排除及证人出庭

任律师介绍,第二天提出来的非法证据排除,第三天提出来一些证人出庭,最终法庭也没有任何支持。“他们单方面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非法证据排除(他们觉得)也没有必要。”

任律师还介绍,第三天的质证过程完了,律师对证据取得的非法性,包括收集过程的非法性都一一指出来了。案件材料中,每一份证据的时间、地点、取证人,都有相关程序、相关线索,但是法官要让我们、包括被告人单独提出这些东西。这明显就是在违法办案。

“在调查、质证阶段很多话都不让你说,他说你留到辩论阶段再说。根据以往经验,留到法院辩论阶段也不让你说。所以我们就以当事人赵俊茹女士当庭昏倒,另一位康兰英状况也很不好,叫停了第三天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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