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妈妈三天被打死 老母亲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5年10月10日】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办葛家村吴敬霞,二零零二年腊月初五(一月十七日)早晨,因发真相材料,被劫持到潍坊奎文区洗脑班(对外号称“山东潍坊市法制培训中心”),遭电击和毒打,三天即被迫害致死,年仅二十九岁。

吴敬霞还是个哺乳孩子的母亲,孩子三天没吃奶,乳房本来就鼓得痛、难受。恶警用电棍电击乳房,电的可能很厉害,都用小钉钉着和纸盖着。遗体遍体鳞伤,脸上盖着卫生纸,嘴流着鲜血,后背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黑一块,大胯骨被打断,脖子上还划了一条红杠。家属给遗体换衣服时,见其大胯骨被打断,骨头碴龇出肉外,不忍心看,连衣服也没再换。

后来家里人写了诉状,递交到潍坊市公安局。那里的负责人说:“这官司一打就赢。可是我们今天给你们打赢了,明天我们就要摘乌纱帽,就没饭吃了。”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吴敬霞的母亲郭素芳老人,向最高检察院控告发起并维持迫害的罪魁祸首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十六岁的郭素芳老人说:吴敬霞修炼法轮功后,性格开始改变,做事先考虑别人,按师父讲的真善忍法理做人、做事,慢慢的一身病也不翼而飞,更加坚信了修炼法轮功的信念。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由于告诉别人法轮功真相,吴敬霞被潍坊市坊子区派出所拘留一个月。后来因为散发法轮功的真相传单,又被警察绑架,送往潍坊洗脑班,在洗脑班里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被打的遍体鳞伤,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地方,惨不忍睹。

郭素芳老人说:年仅二十九岁的女儿吴敬霞就这样含冤离世,扔下了一个一岁零三个月的孩子。之后孩子被接到我家,一直由我抚养长大,直到今天。谁也体会不到我这个姥姥为了抚养这个孩子付出了多少。

郭素芳老人二零一五年五月一号由于讲真相,又被警察非法抓捕,后被劫持到拘留所,由于检查身体不合格,当天被放回。郭素芳老人曾经两次被警察非法抄家、抢劫。老人表示,法轮功修炼者是一群善良的,按照真善忍标准指导自己的好人。

郭素芳老人在控告状中指出,根据国家宪法规定,江泽民作为迫害的主犯、元凶,违背了国家的法律,侵害了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人身自由等权利;同时触犯了刑法,犯下了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和虐待被监人员罪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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