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法庭认可猩猩“是非人的人类”拥有人权

【正见新闻网2014年12月24日】

据《赫芬顿邮报》报道:12月21日,布宜诺斯艾利斯,路透社消息,在动物保护组织提交了一份之前主要被用于人类的人身权利保护申请,请求法庭对一个29岁的苏门答腊大型树栖类人猿 - orangutan(猩猩属,产于波罗门和苏门答腊,有稀疏的红棕毛皮、很长的臂且无尾,orangutan 在印尼和马来语中的意思是森林人)的拘禁状况进行裁决后,法庭认可了猩猩“是非人的人类”,任何拘禁其自由的行为都是非法的这一结论,被拘禁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公园内的该类人猿将被释放和转移到一个避难所。

这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这一判例将促使人们对所有非人类动物的权益问题进行审视,本月初动物权益组织Nonhuman Rights Project(NhRP)在美国发起的黑猩猩法人地位诉讼案件败诉, 纽约上诉法院驳回了给予圈养的黑猩猩Tomm人身自由的要求。

阿根廷法庭这一判例则展示了人性的光辉 !相对于世界,中国目前都没有一部动物保护法,甚至不得食用猫狗肉都无法进入立法程序,一些人说“ 既然猫狗肉不能吃,那鸡鸭猪牛羊就该死?” 我说,任何进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也不是一天实现的,一些人拿鸡鸭猪牛说事可能是真心想保护这些动物,一些则是为了混淆视听。

试问 ,如果让你公投选择,初步立法,先让猫狗这种食用人数相对少且和人感情羁绊较深的动物进入法律保护范围,鸡鸭猪牛羊等其他动物权利再逐步立法解决,你会怎么选? 世界有个普遍认可的共识:“你如何对待动物,你就如何对待人”。

伤害动物是否堪比伤害人类?

我们多数人都认同,不必要的残忍对待动物是错误的。但为什么呢?是因为对待动物残忍的人也可能残忍对待人类?或者是因为动物拥有不受虐待的绝对权利?

今年出版的三本新书探讨了这些问题:Stephen Moore的《Divinanimality》从精神和宗教方面将动物和人类置于相互尊重和关心的共同范围之内;David Naguib Pellow的《Total Liberation》则口号式的宣称所有的压迫都是有联系的,呼吁将市场从政府手中解放出来,所有地球动物都要一视同仁;Cynthia Willett的《Interspecies Ethics》主张,动物就和人类一样,我们需要保护动物权利,实现动物和人类的和谐。Adam Roberts则对动物权利表达谨慎的态度,如果动物有权利,那么它们是否同时也有责任?他反问:如果狮子有不被猎杀的权利,那么它是否也有责任不要吃我?如果老鼠可以不被驱赶走那么它们是否也有责任不散播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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