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悄悄来到餐桌上的基改食物

【正见新闻网2014年09月20日】

基改作物「彩虹香蕉」输入日本

至今在日本国内流通的基改作物为:黄豆、玉米、棉、油菜籽四种, 但去年年底美国夏威夷产的基改香蕉进口案解禁通过。输入商“夏威夷香蕉协会”的日本部负责人表示,目前「仅在会员制超市好市多(Costco)进行实验性 贩售」,但今年以来,在日本的各项宣传活动正积极展开。今年二月,东京的超市量贩展,及其后三月在千叶举行的国际食品饮料展,基改的「彩虹香蕉」皆有参 展。现场采访、试吃后发现,该香蕉并不让人觉得好吃到足以取代一般香蕉。也就是说,该品种的基改目的并非提升风味,而是使香蕉具备抵抗病毒的能力,所以味 道普通也是当然。

一九九○年代初期,夏威夷的香蕉园受到外来病毒的侵袭,一度使得香蕉栽培及相关产业濒临灭绝。而其解决对策便是基改技术—从该病毒中找到可以预防感染的基因,将之转殖入香蕉中,研发出了对病毒抵抗力强的「彩虹香蕉」品种。

「因此夏威夷的香蕉业才重新站了起来。」彩虹香蕉日本部负责人说。然而,一般来说,几乎所有基改作物的开发完全是为了开发者的利益,而未对自然界或是消费者带来益处。

取得许可花了十二年的原因

在会场里的负责人针对展示会上日本人的反应,如此说道:「日本人虽然害怕基改作物,但似乎并不排斥。日本政府也作出了基改作物是安全的结论。基改作物的安全性虽然不成问题,但今后能否在日本广泛推广,就从彩虹香蕉的贩售成绩来看了。」

彩虹香蕉在日本从申请到获得许可、开始贩售,花了十二年。为此美国对日的香蕉输出量锐减,美国农业部还曾提出抗议。

“拒绝基改食物!推广团”代表天笠先生对此表示:「基改食品对食用者有引起过敏的风险,这就是在日本花了十二年取得许可的主要原因。」

每个基改香蕉上,都贴有「基改夏威夷香蕉」的标示贴纸;天笠先生不停地呼吁,希望大家「如果在店内看到标示基改的香蕉,请向店家要求不要贩售该产品」。

违法状态被政府「默许」

基改技术同样被应用在食品添加物上。未标示含有基改添加物的违法食品,正大量出现在市面上。就在基改香蕉解禁上市的同一时间,未经安全审查的基改食品添加物正在市面流通的情况,也一一明朗。

事件之一是:据厚生劳动省(日本负责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主要部门)在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所发表,使用了基改微生物的食品添加物,且未经安全性审查即在国内流通、贩售的有两种。这些食品添加物被广泛用于酱料、高汤原料,年输入量六百至七百吨。

如遵照食品卫生法规定, 这些使用了基改食品添加物的食品理应要被回收。然而,厚生劳动省仅向进口的十间公司下达停止进口和贩售的命令,对食品本身认定「无法确定安全上有问题」而不予回收,并向食品安全委员会谘询,要求安全性评价,对这种违法状态表现默认的态度。

另 一事件同样来自厚生劳动省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发表的消息。用作运动饮料、海绵蛋糕、甜甜圈色素的基改食品添加物,和面包烘焙改良剂,共有两种。这些食品同 样未被回收,被要求回收的仅有面包烘焙改良剂而已。色素用食品添加物的部分,则只被要求开始安全性审查,并尽速取得许可。「拒绝基改食物!推广团」代表天 笠先生表示:「这又是国家对违法状况的默许对应。」

关于这一连串的对应方式,厚生劳动省的食品安全部如此说明:「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产品,要求其尽速进行安全性审查。而相关资料不足以致无法预期的产品,则为使其违法状态不会长期持续,作出了要求回收的处置」。

偷偷潜近身边的基改食品添加物

这次的事件正曝露出国家的检查机制并未有效执行,可能还有其他违法产品处于野放状态,正在市面流通。熟悉食品标示议题的神山美智子律师说:“讨论违法产品在 市面流通问题之前,‘基改食品添加物未被标示’的问题更为重要。因为,消费者无法得知食品里是否含有基改食品添加物,连基本的选择权利都无法被保障。”

目前已通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安全性审查手续,所公告的基改食品添加物有十五种。而已通过安全性审查,但尚未公告的已达四十八种(至二○一二年三月一日为止);还有四种正在进行审查。

另一方面,通过基改作物安全性审查,已公告的有玉米、黄豆等九项农产品,共一百四十九个品种。基改食品添加物正一步步地偷偷接近日本的餐桌。

台湾基改食品的现况

台 湾虽然目前仅开放基改黄豆与玉米进口,但因豆制品为台湾民众主食之一, 而玉米经常为儿童零食的原料,所以对民众的影响仍不可忽视。行政院卫生署于2001年就规定基改玉米、黄豆成分如占总产品重量的5%,应于包装中标示为使 用“基因改造”。然而,根据主妇联盟基金会二○一一年十一月调查报告中显示,在超市、便利商店、以及大卖场所贩售的108种玉米食品中,有近六成没有标示 为基改或非基改,其余四成标示为非基改,仅有极少数标示为基因改造。而在59类黄豆产品中,六成注明为基因改造,近四成为非基改,少数为无标示。身为生活 者的我们,除了拒吃拒买基改食品,更要要求政府明确规范基改食品的标示。

文/译自《生活与自治》二○一二年五月号 翻译/陈其吟
原刊登于《绿主张》月刊,2012年11月,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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