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法轮功的小蓝屋令温哥华更美

【正见新闻网2014年09月18日】

本周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就温市附例阻扰中领馆前和平抗议一事,再次状告温市政府。连续三天的聆讯后,卑诗主流媒体《省报》(THE PROVINCE)发表社论:温市对抗议者,应当一视同仁。

从星期一(9月15日)起连续三天,法轮功、温市府与卑诗公民自由协会(BCCLA)的三方律师,在法庭上申辩各自理由,围绕着修改后附例是否仍然违宪,展开辩论。卑诗上诉法院曾在2010年10月宣布,温市以附例取消法轮功小蓝屋抗议点违宪,要求6个月内做出修正。

据温哥华主流大报——省报对聆讯辩论进行系列报导,并于17日发表社论,质疑温市府不惜用公帑,去阻止法轮功抗议中共独裁政府;而面对Oppenheimer公园的抗议者,虽然影响了人们使用公园,却不肯采取任何行动。

法轮功律师:小蓝屋是要传达的信息


法轮功团体律师沃德(Cameron Ward)在结束当日的庭审后步出法庭。

法轮功代表律师沃德(Cameron Ward)在法庭上指出,为抗议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群体灭绝罪,法轮功在中领馆前树起了24小时展板与小蓝屋,这是法轮功要表达的信息,也是加拿大的言论表达自由。

温哥华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张素强调说:“24/7和平抗议的方式是非常有效的,这是我们要表达的诉求。”

沃德道:“(市府)需要平衡言论自由与规管街道,然而修改后的附例却设种种障碍,不符合宪法要求。”沃德说,小蓝屋抗议期间,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安全、干扰公众、噪音、行为不当等问题,而唯一感到不舒服的是中领馆。

张素认为附例是针对法轮功的,是市府迫于中领馆的施压而为。

市府律师:市府需规管街道

温哥华市府律师狄克森(Iain Dixon)在法庭上申辩说,市府附例是为了管理街道,确保街道安全。狄克森否认市府受到中领馆施压与影响,但承认修改附例时谘询了中领馆。

此事曾引起一片哗然,舆论普遍认为,加国政府制定政策却去向一个外国政府谘询,令人不可思议。

BCCLA :附例实际影响了所有人

卑诗公民自由协会的代表律师麦开文(David McEwan)在法庭上陈诉,政治言论表达受宪法保护,非常关键。

该协会主席帕特森(Josh Paterson)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温市府制定一个附例,看是管制街道,实际上却侵犯了宪法赋予的自由表达权利,影响的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而远远超出了范围,影响了所有人的权利。”

“我们希望法庭裁定,要求市府修改附例。”

市民:小蓝屋让温哥华更宜居

在金融界工作的Dennis Dacia很关心小蓝屋重审案,他说:“ 我完全支持法轮功,我知道小蓝屋的故事”,“我经常看到法轮功学员,看到他们炼功和抗议活动,非常喜欢,他们的生活方式非常健康,身心健康,我很喜欢,他们给温哥华带来不同的文化,非常积极的文化。”

“温哥华被誉为世界上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不仅仅是因为山清水秀,更因为这里有多元文华,各种文化和生活方式都可以在这里展现。”

“法轮功学员的炼功和抗议活动,是温哥华更包容的精神象征,让温哥华更美丽更包容,真正成为最适合人居住的地方。”

省报社论:对抗议者应一视同仁

三天聆讯结束后,《省报》刊发社论,提出一个尖锐的谜题:为什么市府愿意花大笔钱,与一个弱势群体打官司,阻止法轮功在中领馆前抗议;却不肯动一下手指,去清空在Oppenheimer公园里占领了公共土地搞抗议的人群与帐篷?!

而3年前的“占领温哥华”运动,更是占领艺术馆前公共广场,长达数周,伟景党市政府也无所作为。

社论说:“那么,法轮功学员安静的使用中领馆前的部分人行道,为何让市府如此心烦?难道市府就不服务市民、确保所有人能够使用公园吗?无论如何,难道公园不比(中领馆前)即没阻碍路人、甚至行人罕至的人行道,更重要吗?”

“可能是因为,市府官员知道法轮功不太会引起公众关注,但(市府)不想惹恼吸大麻的左翼分子,是因为这些人要么支持伟景党,要么是伟景同情的对象。”

最后社论得出结论:“无论人们怎么看待抗议者,我们都应该同意,人人必须是同一标准”,“市府应当停止干扰那些特殊群体,而开始为普通市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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