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律师:活摘器官罪行 知而不禁丧失灵魂

【正见新闻网2012年12月10日】

新加坡律师阿尔弗列德‧多德韦尔认为,对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知而不禁等于丧失灵魂。

世界人权日前夕,三位新加坡律师畅谈了对新加坡人权现状及法轮功人权的看法。他们是阿尔弗列德•多德韦尔(AlfredDodwell)、拉维•马达萨米(RaviMadasamy)和谢智立(CHIATILIK)。

人权是国家文明的标志

谢智立律师说:“新加坡人权有亟待进步的空间,必须进步!一个国家的成长成熟阶段必须保证民众人权的落实和改善,怎样对待平凡不幸的弱势群体,给予他们基本的人权和尊重,做到那一点很重要,因为保障人权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文化艺术的发展成熟,都与人权的进步息息相关。他希望更多的律师积极参与人权方面的案件。


新加坡律师谢智立(CHIA TI LIK )表示:“薄熙来案让全世界看到共产党的内幕有多黑!”

多德韦尔律师表示,新加坡近年来的人权进展,一部份要归功于坚持不懈的人,如已故的惹耶勒南和长期为废除死刑而努力的律师拉维•马达萨米。但另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是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达。

多德韦尔律师说:“手机简讯、流动电子产品的力量很大,让每个人都成为了记者。互联网让人们享有更大的言论自由。”他认为,最重要的权利,是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知情自由,因为有了这些自由,人们才能做出有充分依据的选择。

拉维•马达萨米律师则认为在互联网上的参与,帮助新加坡人走出对议政的恐惧。他在一所大学的社会学系演讲,学生问他:你怎么会如此勇敢?没有畏惧?“我很惊讶他们会问这样的问题。”马达萨米律师说。“这个恐惧必须铲除!”他认为这股心中的恐惧,源自于担心政府对议政者会有负面的反应。


新加坡人权律师拉维‧马达萨米(Ravi Madasamy)

多德韦尔给新加坡人权打3分,他笑说:“要是在2011年之前,我只给1分。”还是希望见到更多的权利自由,如集会自由、和平抗议自由等。

改善人权从国人开始

马达萨米律师说:“要改变国家的人权,首先要对国家有感情。”盖洛普的调查显示,新加坡是世界上感情最冷漠的社会和国家。他说,新加坡人感到开心或压力时,都不表达自己。他们好像已经对欢乐和悲痛没有感觉,但事实上他们不是。“政府一方面想改变这个情况,另一方面却害怕人们一开始参与,会像香港人民一样,开始提出问题。”

因此,马达萨米希望看到的是人民有所感觉,一个作为人的感觉,生活中有喜、有欢庆、有感情表达。“毕竟人权是关于人道和人性化,有了这一切,你才可以谈人权和其他权利。”要做到这一点,新加坡人必须不那么物质主义,不要每天象个机器般奋斗,更积极参与社会的管理。

多德韦尔律师讲,新加坡人的人权意识比较薄弱,一个原因是人们太注重个人的物质状况、福利等,很少关注其他的事物。“我希望看到新加坡成为一个愿意关爱、分享的社会……正如《圣经》所说的,关心你的邻居。”当人们关心别人时,多德韦尔律师讲到,很多人权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人们不会为了自己活命,去购买一个杀死别人来取得的器官。“如果我们的社会只关注自己的利益,我们永远不会有所改变。”

谢律师也认为人民的人权意识是关键所在。他强调,民众要有这个觉悟:天赋人权不可剥夺。他坦承,在新加坡打有些人权的官司比较难,拖的时间很长,没达到理想的目标,会很累。尽管难做,还是得有人去做,往前推动。他说:“希望更多的人站出来,精神上的联合,那将是不一样的。”

另一方面,多德韦尔律师表示,最好的改变人权的地方是投票站。

他认为,新加坡缺乏的是政治权利。作为一个民主社会,新加坡人要改变状况,靠的是选票。如果新加坡人民满意于现任政府统治方式,继续支持现任政党执政,那是他们的选择,正如2011年的选举结果。

多德韦尔律师还提到,新加坡人愿意放弃政治权利来换取经济等其他权利,由来已久,从独立以来就是这样。另一方面,新加坡是一个较为传统的东方社会,比较不习惯人们对尊长或统治者提出质疑,这也导致人们不注重政治权利。

但是,新加坡也有不接受现任政府的管理方式的人。“(在2011年的大选,)阿裕尼选区的居民已经传达了很明显的信息:我们不喜欢强硬的统治方式。”多德韦尔律师说,在过去两年,人民的声音似乎取得了主动权,不只在新加坡,在世界各地都是如此,比如中东的阿拉伯之春革命。

活摘器官罪行 知而不禁丧失灵

《失去新中国》作者依森•古特曼(EthanGutmann)曾是美国智库的中国问题专家,也是资深记者。古特曼经过独立调查发现,摘取器官的罪行到2006年达到高潮,现在仍然在继续。到2008年,最少有6万5千名法轮功学员因被中共摘取器官而死;此外,中共也强摘西藏人、维吾尔人和一些基督教徒的器官。

古特曼的调查印证了另一本书《血腥的活摘器官》在2006年的调查结果。该书由前加拿大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Kilgour)与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Matas)所著,收录了52种不同证据,证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的罪行。(《血腥的活摘器官》电子版:http://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index.html)在2012年7月出版的新书《国家器官》(StateOrgans:TransplantAbuseinChina)中,汇集了来自四大洲的医学界等各界专家反映中共活摘器官现状的论文,引起各界极大的关注。(活摘器官85%来自法轮功学员。)谈到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中共高官薄熙来和妻子谷开来,以及其下属王立军等都是主凶时,谢律师点头道:“薄熙来案让全世界看到共产党的内幕有多黑!”

多德韦尔律师认为,这简直等于人吃人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他说:“我宁可死,也不会去接收一个活摘器官的移植。”

据悉,加拿大、以色列、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先后立法,防止非法中介器官买卖,包括到中国移植,避免民众沦为中共活摘的帮凶。而新加坡到中国做器官移植的大有人在。

谢律师表示,这么大的事情,肯定有需要补漏完善的地方。

多德韦尔律师说:“如果有这样的行为:把一个人的器官活摘,然后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而各个国家不去阻止这一切,他们已经失去灵魂。

他相信,只要政府知道国内有任何人、医院或机构涉及这种非法的器官交易,一定会采取严厉行动。

要新加坡效仿其他国家立法禁止非法中介器官买卖,包括到中国移植,就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他解释说,人们应该让议员或部长知道,通过国会引起政府的重视并做出调查,最后立法禁止国人到中国非法移植器官。

他举例,新加坡政府也有立法,严禁国人在国外嫖雏妓,以禁止这种违反人权的罪行。

2009年新加坡通过了人体器官移植修正法令,器官捐献者最高将会得到2万6千新元。任何不法份子若企图充当中介,剥削病人或器官捐献者,可被罚款最多10万元,或坐牢最多10年,或两者兼施。但新加坡没有立法禁止人们到中国移植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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