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法轮功告郭金龙 检察官着手调查

【正见新闻网2012年02月18日】


法轮功学员在桃园机场外抗议中共的迫害。

北京市长郭金龙二月十六日访台,法轮功台湾人权律师团前往台湾高检署,控告郭金龙涉犯残害人群治罪条例罪嫌。高检署十七日表示,已受理此案,检察官将进行调查。

据中央社二月十七日报导,台湾高检署指出,任何受理案件,检察官都会调查;该案为法轮功台湾人权律师团提告,郭金龙在中国疑有逮捕侵犯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行为。

二月十六日,中共人权恶棍北京市长郭金龙来台,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与律师团,至台湾高等法院按铃控告郭金龙违反“残害人群罪”及“两公约”,之后并接受现场媒体的采访。

依据一九五三年公布施行的残害人群治罪条例,意图全部或一部消灭某一民族、种族或宗教的团体,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轮功台湾人权律师团自二零零九起,陆续控告来台的中共大陆官员涉犯残害人群治罪条例,包括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广东省长黄华华、北京副市长吉林等八人,郭金龙是第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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