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韩国法院引用的证据说起

云外

【正见新闻网2010年11月26日】

中共在大肆迫害法轮功的同时,仍然无耻地向全世界宣称,中国人权状况正处在历史上人权最好的时期。然而,最近韩国法院在审理法轮功学员关于申请难民的诉讼案中所认定的证据,把中共的人权伪装彻底地剥了下来。

据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对一中国籍法轮功学员的难民诉讼,做出胜诉判决。首尔高院认定的事实包括: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国公安部通过‘禁止法轮功活动的公告’,将法轮功团体定为非法组织,并在全国范围内,禁止法轮功的一切活动和禁止有关法轮功的一切出版物的发行并進行没收等,开始了正式打压。

“关于联合国人权报告和国际大赦、美国及欧洲议会、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人权法基金会等处发表的报告。

“根据国际社会公开曝光的事实证明,法轮功修炼者或是印刷及发放法轮功资料等,宣传法轮功及讲述法轮功真相的行为都会被严酷惩罚。据此判断中共依然通过公安当局和劳教所等机关,有组织、系统性地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着监视、囚禁、酷刑等迫害。”

这些证据包括了三个大的方面。一个是中共迫害之初向全世界所宣称的对法轮功的非法定性。这个定性随着世界舆论的强烈谴责,中共对外基本上不再提及。可是这丝毫不影响它在国内仍然利用这一定性对法轮功修炼者展开血腥迫害。中共先前的这个非法定性及针对法轮功的非法打击的一系列规定仍然没有废除的任何信息,它自己发布的针对法轮功镇压的指令当然成了指证它迫害法轮功的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另外一方面的证据是国际社会关于法轮功受到酷刑迫害的各种报告。尽管中共对外宣称其对法轮功修炼者采取的是极其人道的“关爱、转化、教育”,不但在国内大肆宣讲,更拿到国际社会用以欺骗世人。可是国际社会对中共针对法轮功修炼者所使用酷刑的报告仍然得到了法院的认同。对这些报告的认定不只是说明首尔法院的公正立场,同时也说明了世界性的国际组织并未受中共单方面宣传的欺骗。

当然在这些报告中,批评的矛头是直指中共政府的,所站的立场就是人类普世的价值观。从这个角度上说,这些报告就是全人类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态度。这也是中共历来最为头疼又摆脱不掉的事。一方面这些国际组织有相应的权利,当然也有相应的责任,而且他们的报告相当一部分又是特派专员自己独立完成的。在这些报告中,有些就是专家们到中国实地考查的结果。虽说中共设置种种障碍,可是仍然有大量的法轮功修炼者向国际社会诉说真相的事实被调查和报道出来。国际组织的这类报告从来没有给中共留下任何可以狡辩的余地。

再一个有力的证据,是说现在中共对待法轮功修炼者的实际状况。当然这一类迫害事实大多都是在海外媒体报道出来的。因为中共的信息封锁,使得很多迫害的事实在大陆不可能被报道出来。可是这些传到海外的报道能被法院认定,也说明了法轮功修炼者传递出去的迫害事实的真实性,以及这些专门报道法轮功受迫害的媒体的可信性。

这方面的媒体基本上都是法轮功修炼者在海外所创办的媒体。他们的报道相当全面,真实地记录了迫害的过程。包括被迫害者的基本情况,迫害时的情况、迫害者的情况,有的还附有迫害发生时的音像资料。这些报道与国际社会对法轮功的报告的内容可以相互佐证,因为国际社会的有些报告就是依据这些媒体所作的报道而進行调查所作出的报告。

韩国法院引述的这些证据非常有说服力,由此所作的判决当然是公正的。韩国这次关于法轮功修炼者难民身份的裁决,非常明确地表明了韩国的态度。韩国高等法院所引述的证据令世人信服,当然这些证据也令所有知道此事的中国人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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