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占所律师被非法庭审看中国司法黑暗面

唐恩

【正见新闻网2010年10月16日】

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非法庭审了王占所律师,政法委联合公检法司等各个单位处心积虑,想用“合法”的外衣掩盖整个过程的非法性。

王占所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青岛市经济开发区恒信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占所为人正直,办案公正,从不收受贿赂。他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遭到中共迫害。2010年3月4日,王占所一家遭“六一零办公室”(专司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与警察绑架。

黄岛区法院非法庭审的荒谬之处包括:没有对本案出具公告,阻挠家属及民众得知准确开庭时间;法院周围道路全部实行戒严,安排上百名武警、公安、国安、法警,对过往百姓进行封堵盘查;法院禁止王占所的妻儿亲属及朋友入内旁听,只允许王占所的儿媳和儿媳的女性朋友出庭,两人被安检三遍,连内衣都被迫脱下检查。黄岛区法院如临大敌的大阵仗动作,庭审结束后,法官休庭,却未做判决。

法官阻挠律师为法轮功辩护

中共统治下的公检法人员,尤其是各地、各级法院的法官们,千方百计阻挠律师替法轮功学员发声。他们为使律师们“消音”,采用流氓手段破坏当事人与律师的合约,或威逼、胁迫被聘律师主动退出,或采用围攻、殴打甚至非法拘押的黑社会手段阻止律师们正常到庭辩护,这在当今中国大陆司法界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尤其涉及法轮功的案子几乎件件如此。

中共还对那些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进行恐吓、拘押、身体迫害及强制“失踪”,最突出的案例就是高智晟律师。高智晟律师为民请命,曾经三次上书胡温,被当局捏造一个罪名便判刑,在狱中遭严重酷刑迫害,迄今失踪仍然不知去向。

正义辩护令中共法庭尴尬

朱宇飙先生,中山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曾在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恒益律师所任律师。他是一名道德高尚的律师,特别给底层群体辩护,经常是低价、折价,甚至没酬劳,报纸曾两次报导他的事迹。二零零五年、零六年期间,朱宇飙律师曾分别为三名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堪称经典,令中共法庭大为尴尬、震惊。

中共迫害法轮功,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因为心虚,色厉内荏,对于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为无辜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极为妒恨。二零零七年,朱宇飙律师被绑架,劳教迫害一年半。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朱律师再次遭中共当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海珠区看守所至今两个月了。

惩罚律师 吊销执照

中共对付律师这类法律专业人士,一种惯用的手法就是罗织罪名,吊销执照。二零零九年九月,中共吊销至少二十一位人权律师的营业执照。二零一零年四月,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刘巍在替法轮功学员辩护时,为了向违法阻止其正常发言的法官表示抗议而退出法庭,竟遭到吊销律师执照的惩罚。还有很多其他的人权律师也成为中共当局迫害的受害者,如郭国汀、陈光诚、郑恩宠、郭飞雄和许志永等。

郭国汀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瞿延来辩护时,当局一连90 天不准他会见当事人;法轮功学员陈光辉在监狱被打成了植物人,郭律师接案办理保外就医,被当局阻挠七个月仍无结果。他奋笔疾书在网络上呼吁,却被骗去律师证,抢走电脑,停业一年,还被拘留,后来不得不流亡加拿大。郭国汀律师以切身体会沉痛的说:“在人权案中,案件的对手是已经流氓化的政府,能轻易地构陷律师于死地;蒙冤者及其家人惨遭身心折磨,甚至家破人亡……法院已成中共的帮凶和工具。”

绑架律师 殴打恐吓

自2008年以来,黑龙江的韦良月律师开始接受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司法部门竟向上级反映韦律师的辩护,给他们迫害法轮功带来难度,要求对韦律师采取行动。2009年2月28日上午,哈尔滨市警察破门绑架了韦良月夫妇。

2007年4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法轮功学员王博案二审,李和平、黎雄兵、张立辉、李顺章、邬宏威、滕彪六律师为王博一家做无罪辩护。在法庭上,不仅公诉人、法官不断打断、阻挠律师们发言,事后法警殴打旁听席上的滕彪律师,再扔到街上。李和平律师同年9 月29日在北京被公安局打手劫持到郊外,连续高压电击、暴打他近五小时,洗劫了他的随身物品,恐吓他“滚出北京去!”公安嚣张痛殴律师的行径,说明中共公权力的黑社会化,代表着当局公信力已丧失殆尽,所谓的法治建设彻底失败。

因言贾祸 重判七年

辽宁省大连市人权律师王永航在2008年8月写了一篇题为《昔日铸大错,如今宜速清遗祸》的文章,纯粹从法律的角度,指出当局以《刑法》第300条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不成立,指出各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判决是中国法律史上最荒唐最不该发生的事,将使大陆司法界、乃至后世法律人为此而蒙羞,他将这篇文章公开上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寄希望于最高执法机关依法纠正错误。

2009年7月4日,20多个员警闯入王永航家中,将其暴打后抓走,在派出所王永航又被殴打致脚踝骨折、踝骨缺损,后手术植入人工骨头,2009年12月,王永航被冤判七年重刑。

法官:就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

司法人员目中无法,恣意妄为,法官于泳堪为代表。青岛法轮功学员尚德兴,仅因孙子手里拿着一张“神韵晚会”的光盘给了他人,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被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边防派出所员警绑架,非法关押,八月五日被非法庭审。

法庭上,尚德兴及律师指出法官违法参与调查,严重破坏司法程式、要求法官回避。但法官无视法律威严,非法继续开庭,并没当庭宣判。法官于泳竟直接到大山看守所进行宣判,并对尚德兴说:“我不让你请律师你非要请,结果上次也没帮上忙,本来想判你无罪,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尚德兴说:“我无罪,你为什么判我?”于泳回答:“就是因为你请律师,我判你三年”。

“执法者”公然亵渎与践踏法律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审判的所有案件无一不是非法的,都只是走形式,王占所律师被非法庭审只是最近一例。中共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就是想以法律的形式把它对法轮功的迫害合法化,以欺骗外界。原本就是违背宪法、毫无法律依据的迫害,却要用法律来装点门面,这本身就是流氓无耻的举措。

身为公权力在握的国家执法人员,且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守卫者,这些“法官们”的作为,却没有半点法治的基本素养。他们以执法者的身份行违法乱纪之实,甚至不惜与流氓黑帮合流,经不起人们的丝毫质疑与检验。当有人问及他们为什么要昧着良心,抛弃法律人的尊严时,其无一例外祭出的藉口都是“讲政治”。

2008年12月17日,苏州法院非法判法轮功学员路通四年徒刑,路通的女儿为父亲申冤,要求法院依法重审,当地法院顾迎庆法官竟口出:“你不要寄希望于法律是超脱政治之外的”、“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湖南益阳法院法官将法轮功学员张春秋冤判之后说:“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

停止追随中共 不再参与迫害

随着世人对法轮功真相的了解,特别是被迫害者家属对自己亲人因修炼法轮功受到迫害的认识加深,越来越多的家属采用法律的形式聘请律师为自己的亲人做无罪辩护。虽然中共“六一零办公室”操控的所谓“庭审”是走过场的骗局、刑期早已被中共的政法委和“六一零”事先内定,法轮功学员仍然坚持做无罪辩护,为什么?做无罪辩护绝不是承认中共庭审,也不是对中共法庭怀抱幻想,而是让旁听者和公众更清楚的看到,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合情合理合法,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

截至十月十六日为止,在大纪元退党网站公开表明“三退”(即退出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人数已超过八千二百多万,天灭中共已是大势所趋。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唯一的出路就是停止追随中共,不再参与迫害,切实依法办案,支持正义与公正,切勿拿着讲政治的藉口耍流氓,以免最终沦为中共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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