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案获新进展

【正见新闻网2009年12月17日】

历时5年多的澳洲起诉江泽民案又获新进展,12月17日,澳洲纽省最高法庭在聆讯中表示,受理原告反对澳洲政府干预诉江案的上诉,并决定将上诉的合法性和上诉本身的审理合在一起同时进行。这意味着法庭已默认上诉的合法性并希望加快案件的审理速度。预计上诉的正式审理将在明年的四、五月份之间进行。
 
澳洲诉江案最早是2004年9月15日由悉尼画家章翠英递交纽省最高法庭,以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及610办公室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澳洲公民章翠英1999年前往中国为遭受打压的法轮功学员请愿,被中共当局强行拘押8个月,其间遭受多种酷刑折磨。诉江案立案后,曾举行了两次提诉听证会,但两被告都未按法庭要求到庭听讼。
 
2008年4月,澳洲外交部长在中共的压力之下签署了对江泽民等被告的豁免权证书,由澳洲律法部送交法庭。随后澳洲律法部介入此案进行行政干预,法庭判决江泽民等被告享有豁免权。
 
针对法庭的这一判决,原告方提出上诉,理由是,被告涉及的是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而且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的个人意愿,非国家政策,不能享有豁免权。其次,澳洲政府不应该行政干预澳洲公民控告人权罪犯的案子,为犯有不可饶恕罪行的被告开脱。
 
据记者在庭外了解,控方代表律师拉斐尔先生对上诉的成功充满信心,他说:“他们(法庭)已经承认这是一个非常真实和重要的案子,他们对这一点表述得绝对清楚,他们希望诉江案走下去。”
 
拉斐尔认为该案的核心是关于“酷刑”,他说他相信法庭想要处理有关该案的较大问题,也是该案的基本前提,那就是澳大利亚不应该效仿英国,把涉及酷刑的案子也包括在外国(官员)豁免权法案(FSIA)中。拉斐尔说:“我们的立场是不应该允许酷刑成为豁免法的一部份,这是关键的一点。我估计法庭将要根据这点来做决定。”
 
另外,该案中原告方力争的一点是,除非澳洲政府受到中国政府的请求干预该案,否则他们不能代表被告出庭。到目前为止,没有中国政府请求澳洲政府采取行动的任何证据在法庭备案。拉斐尔说,法庭可能会根据这一点做出判决,但有趣的是这仍然只是单纯的从技术问题方面考虑。
 
据控方律师介绍,最高法庭有意采用美国关于“酷刑”的法律来审理此案。拉斐尔说,控方递交给法庭材料的第二部份就是有关美国法律,“这的确引起了上诉庭的兴趣。”政府方面的律师提出控方递交的材料是一套新的材料,但法庭要求政府对此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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