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塔斯:运用国际法制裁中共人权罪犯

【正见新闻网2009年12月02日】

据大纪元报导,正在澳洲访问的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先生,在本周一出席了由纽省法轮大法学会在新洲议会厅举办的题目为“人权律师在中国”的研讨会,并担任主讲嘉宾。
 
麦塔斯先生以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被中共当局用流氓手段绑架,监禁,受尽酷刑折磨以至失踪至今为事例,谈了他与大卫.乔高所做的三个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以及中国的法律体制,他强调要运用国际法律来制裁中国的人权罪犯,制止迫害。
 
关于对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
 
麦塔斯先生介绍说:在2006年三月,一位名叫安妮的女子在华盛顿的公众集会上揭露,她的前夫,一位中国的医生,曾在1993年至1995年之间参与了摘除法论功学员眼角膜的手术。那些眼角膜在器官市场上被出售,而其他的医生参与摘除法轮功学员的其它器官。法论功学员在器官摘除过程中被活活杀死,然后尸体被火化。中国政府否认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和大卫.乔高在法轮功受迫害联合调查团的要求下,对活体摘取法论功学员器官的指控进行调查。
 
麦塔斯先生谈到,他们的第一份调查报告在2006年完成并发表。他们采用几种不同的方法进行调查,其结果不仅证实了安妮女士的指控是真实的,而且还进一步证明摘取器官不仅包括眼角膜,还包括肾脏,心脏,以及其它的器官。在时间上,活体摘取法论功学员器官的发生应是在2001年一直持续到报告发表之时。
 
报告发表后,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在中国发生的恐怖罪恶,麦塔斯先生和大卫.乔高走遍世界上四十多个国家,包括澳洲。麦塔斯先生说:“为这个报告,乔高曾两次来澳洲,我这是第三次来了。”
 
他们出席了一个又一个研讨会,午餐会,与媒体接触,与不同的人见面和交谈,希望引起世界舆论的注意,以此帮助制止这个罪行。同时,他们继续进行调查,会见去中国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中国器官移植医生和曾经被关在中国监狱的人,包括法轮功学员和非法轮功学员。在收集了大量的证据的基础上,发表了第二份报告。几个星期前,他们的第三份调查报告已经发表了。麦塔斯先生说:“这份报告具有最新的分析和调查,也显得更为广泛,它更明了的说明为什么这种情况正在发生。这是一种侵犯,必须被制止。如何能制止它?其中之一就是曝光。把这种罪行暴露在光天化日下。”
 
麦塔斯先生说:“自我们的第一次报告发表后,中国政府尽管表面上不承认,但却作了很多变化。从允许所有的医院做器官移植,改成只有向中央卫生部门注册过的医院才允许做器官移植。在移植手术的数量上,从每年的2000例减少到600例,尽管实际数量本身仍然是相当恒定。中国已经停止接受海外器官移植病人,把重点转向国内的器官移植市场。今年八月开始,中国在10个城市建立了器官捐献体,这是以前从来没有的。中国政府原来说,器官是来自捐助者。现在不得不承认是囚犯的器官,尽管他们说,这些囚犯是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的囚犯。”
 
麦塔斯先生说:“我个人的看法是,中国方面的变化,是曝光后产生的效果。”
 
关于人权律师高智晟和中国法律
 
麦塔斯先生虽然未见过高智晟律师,却对他的情况,他经历的艰辛和所处的险恶环境了如指掌。而且,他对高智晟律师面对邪恶所表现出来的胆气非常的钦佩。麦塔斯先生说:“高智晟一共写了三封公开信。在他刚发表第二封公开信不久,他被罚停业一年。他对此的回应是公开退出共产党。接着他被人跟踪和监视。他的回应是把跟踪他的警察用摄像机拍下来。他的勇气令人佩服。然而,对他的迫害也因此加剧。他被绑架和拘留,然后被释放。接着有人企图用车撞死他。他对此的回应是绝食,他与同他站在一起的人权律师以及维权人士展开接力式绝食,绝食持续了一百零二天。”
 
在2006年,为了进行调查,麦塔斯和乔高打算去中国,但是需要有人邀请他们。高智晟得知此事后,以非常独特的方式向他们发出了邀请。当时他被警察严密监视。他家的电话被切断,他的互联网被切断,他有一个无线电话可以与外界联系。他用无线电话联系了大纪元时报,并在大纪元时报上发表了他的邀请信,邀请麦塔斯和乔高去中国。
 
麦塔斯先生说:“我的反应是,他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然而他知道这个危险性。在他的邀请信中是这么说的:我邀请你们会使我面临危险,这个危险不是因为我向你们提供邀请,而是我们所面临的中共邪恶政权。其实,这个危险早就存在了,它来源于这个邪恶的体制,不是我们选择的。”
 
麦塔斯先生说:“虽然我们不会得到去中国的签证,但是高智晟做了一件非常有勇气的事。我们完成了我们的报告。而高智晟却被绑架,关押,被酷刑折磨,然后被判三年监狱,缓期五年,他被软禁在家。在软禁期间,他写了第三封公开信,他因此再一次遭到逮捕并由此一直失踪到现在。”
 
麦塔斯说:“用中国的法律来解决中国的人权迫害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在中国运用法律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它是利用媒体造假,而且用政治手段对付一切持异见的人。正如高智晟说的,你要成为人权律师,你自己就会成为一个人权个案。这当然是他所经历的。而我要说的是,对我来说,高智晟是一个鼓舞,也应该是任何争取人权自由者的一个鼓舞。毫无疑问,面对这一切,他所表现出的是相当惊人的勇气”
 
从高智晟遭遇的迫害联系到中国的法律,麦塔斯说:“法律是一种选择。一个像我这样的律师,至少我相信法律,正义和法治的价值,并试图通过法院,法官和法律制度,以结束迫害。我在中国的同行有着同样的信念。有些在中国的律师也正试图利用中国的法律制度结束中国的人权迫害。现在我可以说,在中国和海外都在想办法制止这一迫害,在中国更为普遍。”
 
麦塔斯也谈到中国的法律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他说:“迫害法轮功元凶之一的罗干说过,独立司法体系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不能搬到中国来。令麦塔斯吃惊的是,在中国,对一个案件下判决的不是法官而是共产党,共产党告诉法官该怎么判决。现在表面上中国对刑事案的审理程序作了一些改变,看上去似乎有点像正常的司法程序,但事实上还是共产党在操控。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几年前与欧盟副主席爱德华.史考特先生会面并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及向史考特提供活体摘取器官间接证据的曹东,在被中国非法关押和审讯时,法官直接告诉他,他的案子是政治案,是共产党直接在管,法官无能为力。”
 
麦塔斯先生说:“我很钦佩高智晟和其他人在中国尝试用中国的法律来谴责中共的侵犯人权。但是,结果往往使自己陷入困境。我建议最好运用中国以外的法律来谴责中共的人权侵犯行为。在世界各地都有起诉中共侵犯人权的诉讼案。加拿大有,澳洲也有。”
 
麦塔斯先生说:“最近西班牙法庭在人权诉讼案上的发展显示了世界法律体制在向积极方面改变。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对迫害法轮功案件的被告被判罪,被责成赔偿,但是已经有影响力了,我们看到江泽民,薄熙来和罗干等迫害原凶已经不敢出国了,因为一出国,就会遭到起诉,还有可能被逮捕。”
 
麦塔斯先生最后说:“如果我们继续挑战现有的法律体系,改变和完善它,最后我们会健全现有的法律,使它具有对目前这类人权诉讼案的审判能力。我希望看到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和对法轮功的迫害被制止,我希望看到那些迫害法轮功的罪犯能够因他们所犯的罪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反过来,这样的犯罪也在帮助我们完善和发展现有的法律,作为法律工作者应该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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