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震撼全球的法律裁定

濯尘

【正见新闻网2009年11月22日】

近日,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同时还有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另外四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在中国大陆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众施行“从名誉上搞臭、从经济上搞垮、从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等灭绝政策,导致十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跟踪、关押、奴役、罚款、酷刑折磨,甚至被活体摘除器官。截至目前,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判刑,超过10万人被非法劳教,数千人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至少333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更有大量的无法统计的法轮功学员被活体摘除器官。

与江泽民同案的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四名中共高官都是江泽民的死党,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被告罗干是中共“六一零”办公室的头目。“六一零”是一九九九年专门为迫害法轮功而设立的特别组织,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警察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其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

另外三名被告分别为:薄熙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现任重庆市委书记、前商务部长、前辽宁省省长;贾庆林,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全国政协主席、前北京市委书记;吴官正,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前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前山东省委书记。此三人分别在辽宁省、北京市和山东省,利用职权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累累,罄竹难书。

2002年10月,法轮功学员在美国芝加哥联邦法庭起诉江泽民案首次在国际上爆光。自此,江泽民及其死党相继在世界多个国家被起诉。对此,江泽民及其死党怕的要死,生怕他们会象南斯拉夫独裁者那样受到国际法庭的审判并最终被引渡收监,于是采取各种卑劣手段在国际上干扰阻挠此类诉讼案的法律程序。但邪恶终将被正义战胜。两年前,法轮功学员和受害者家属向西班牙国家法庭提起诉讼,起诉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其死党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五人。在历经两年详细的搜证调查后,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在内的五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近日,西班牙国家法庭法官依斯马尔•莫雷诺(Ismael Moreno)通知“人权法律协会”(Human Rights Law Foundation,HRLF)律师卡洛斯•伊格雷西雅斯(Carlos Iglesias),法庭同意向在中国大陆的五个被告递送调查信,信中就每个被告介入迫害法轮功的情况提问。

伊格雷西雅斯律师表示:“西班牙法官所做出的一项历史性的判决,意味着这些犯下如此残忍罪行的中共头目,越来越走近对他们的公正裁决。犯下群体灭绝罪与酷刑罪的人,不只是对中国社会,而且是对整个国际社会犯罪。西班牙正在成为捍卫人权及普世正义的先锋。”  

说来也是天意,西班牙是首个与中共国签署引渡条款的欧美发达国家。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法条规定,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本法允许各国法院审判违反人权的群体灭绝罪罪犯。若这五个“中共党和国家领导人”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

西班牙国家法庭的正义裁定,已在国际上产生巨大轰动,并将引起连锁效应,最终导致一场对江泽民及其死党的国际正义大审判。这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对中国大陆民众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鼓舞,而对中共那些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人员来说,则是个沉重的打击。赶紧停止作恶,主动向受害人认错道歉,尽量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弥补自己的罪过,这是他们唯一的明智选择,此外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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