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心里的想法说出来

大陆内蒙古赤峰大法弟子 良心


【正见网2015年12月22日】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今年六十多岁了,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村妇女。没修炼之前,脾气秉性都不好,得了一身病。自从炼了法轮功以后,不但身体变好了无病一身轻,多年养成的不好的性格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家里外面都能和睦相处。在这次诉江大潮中我也亲身拿起笔,写了起诉江鬼的诉状。

自从五月一日最高法院公布实施立案改革制,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我和很多法轮功修炼者一样拿起笔写下了对江的起诉状。起诉江对法轮功这些年的迫害等等亲身和发生在身边的一个个案例,并妥投到两高。也希望两高能做出正确的公正的合法的判决,因为这是会使世界瞩目的大事。是千古留名,还是遗臭万年,那就看今天的执法者选择的是善,还是恶。因为宪法明文规定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你是国家主席,或还是普通的百姓,犯了罪都得接受法律的制裁。因为法轮功从不违法,并被世界人民公认为是修心强身的好功法,并获得了三千多项奖状。

可是自从诉江以来,全国各地都出现了警察骚扰事件。我当地从十一月份也发生了多起警察以回访为借口,出动警车、便衣、跟踪、绑架、抓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并强行给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抽血化验建立非法档案行为。

这是为什么?这里哪又体现出了司法公正,哪又体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而实施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却说:我们警察知道你们修炼人都是好人,我们也不愿意抓你们,做这缺德的事,可你们把状子都告到最高检和最高法去了,是他们让我们干的,我们也是为了生活没有办法啊,等......

古人说:三尺头上有神灵!神目如电!那么在今天的正法洪势下,那些江的死党和不明真相以及不识大气候下的人还不醒悟吗?难道非要等到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时才相信呢?但那时已经晚了,再也没有回头的机会了。无论什么人,无论你是谁,或使出什么阴谋诡计,在天理面前,谁也逃不过惩罚,更甭想逃的出去。将江鬼绳之以法、押上审判台,接受全世界人民的公审,这是天意。因为宇宙是有法则的。就如同法轮功学员从修炼被迫害,到今天的诉江一样,十六年了,谁又能通过什么强制手段压得住。在是与非面前,这也是给人的最后一次摆放自己的机会了。谁能把握好这次机会,谁就会得到福寿安康,全家人跟着受益。能不能万古留名,就看每一个人自己的选择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机会难得呀!

以上这些都是我的心里话,我从没有投过稿,也没读过什么书,这是第一次写稿,写的不好,希望同修们给我帮助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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