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变异的媒体的一点省思

文/台湾大法弟子


【正见网2001年05月21日】

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到,现在的电视媒体变异得简直是无法无天了。不但综艺节目腥□、低俗、浅薄地让人难以置信,连新闻节目、卡通节目都充满着暴力、色情、与低俗的煽情画面。

如前阵子俄罗斯新闻主播藉之吸引观众的色情秀、收视率随着愈来愈畸情之情节而水船涨高的电视肥皂剧,以及不知从何时起,便充满着暴力、魔幻甚至色情的卡通节目,都是最负面的例子。而令人扼腕地,许多当红的综艺节目主持人,却都是那些最爱讲黄色笑话、最爱搞笑、最爱亏人、最无厘头的。

而更令人忧心的事,社会大众「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已对这样的变异现象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习以为常了。以致于整个社会,也随着媒体的不断恶质化,而不断向下沉沦着。

师父在<<精进要旨>>的<溶于法中>一文中曾说:「人就像一个容器,装进去甚么就是甚么。人通过眼睛、耳朵看到听到的都是文艺作品中的暴力、色情、勾心斗角和现实社会中的利益争斗,拜金观念以至其他魔性的表现等等,装进的都是这些东西,这样的人就是真正的坏人,不管他表现得怎样,人的行为是思想所支配的,一脑子这种东西的人能干出什么事来呢?」

一脑子这种东西──一脑子由电视上得来的种种「骇人的垃圾」的人,能干出什么事来呢?

杀人:根据许多案发后的调查显示,许多凶手的犯案手法,其实是「学自」电视电影中的情节。本来他不知道人可以因着自己「不高兴」,就随意结束别人的性命;本来他不知道,要使一个人丧命,可以有那么多的方便手法与不会让自己的恶行被发现的技术──经过电影、电视上人物的「示范」,他终于知道了,心想:别人都可以这么做,我为什么不可以?于是就酿成大错了。

掳人勒索、抢劫:我曾当面问过一位在监所中因掳人勒索案而受刑的人说:「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会犯案吗?」他回答说:「是朋友找我的。我本来根本没想过要做这种事。但我朋友说:『你看,电视上那些人,都可以花少少的力气,就得到那么多的钱,我们为什么不能?』我想想也对,于是我就一起去作了。」

畸情:在我小时候的那个年代,第三者、婚外情、婚前性关系、同性恋、乱伦等事,是社会大众的禁忌;社会大众心中有个隐而不显的共识,就是上述这些事情,是「不应该」发生的。如果有人逾越了这些禁忌,发生了上述那些事件,就会被人以异样眼光待之。

但现在,随便一打开电视、进个电影院,萤幕上播放的都是这些畸情剧情──大家看的愈多,就愈见怪不怪;愈见怪不怪,就愈觉得这些事是「可以」的。于是,久而久之,大家不但不再以道德眼光来「帮助」那些走偏了的人重回正途,反而连自己都卷入了这些事情中,使得人类社会愈来愈复杂,「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的观念及随之而来的败坏行为愈来愈无法无天,「真情」、「纯情」愈来愈难寻。

除此之外,变异媒体对人的负面影响还显现在许多方面--族繁不及备载。

当我在忧心电视、电影等变异了的大众传播媒体对人、对整个社会的可怕负面影响时,突然有一种体悟:像电视、电影这样的现代化媒体,是不是其实根本就不应该存在于这个地球上,是不是其实也是外星人欲使人类变异,所加诸地球、实对地球有负面影响的变异科学结晶之一呢?

我想到,师父在<<转法轮>>第二讲宿命通功能那一段曾提到:「宿命通功能的形式是在人的前额部分有一个像电视机的小萤光屏。」在第三讲功能与功力那一段也提到:「层次越高功力越大,功能越强。」在第三讲返修与借功那一段又提到:「心性多高,功多高」。

那么,能看得到自己前额部分像电视机的小萤光屏的人,是不是也必然是心性已达到某种层次的人呢?而这个自身功能所形成的像电视机的小萤光屏,当然是不花一文钱就能显像的──只要你心性够高。

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无论你心性的层次多高或多低,「只要你有钱」,你就可以买到电视,就可以看电视──这个自外于我们肉身的电视。一些本来心性层次不足以「看电视」的人,都纷纷能看电视了,以致于电视的尺度愈来愈难掌握。

我悟到,或许正是外星人把「看电视」这个人体本来应有的功能,在不顾宇宙法则的情况下,普遍性地散播到人类社会中来了,而且是以「外显的形式」、与「利」相结合的形式,散播到人类社会中的。而且,它们还发挥它们的邪恶影响力,控制着电视节目的内容(或许是把变异思想注入媒体相关工作者的思想中),使人类社会随着它们的计画而愈来愈变异、愈来愈败坏,愈来愈趋向毁灭。

大众媒体对人类的负面影响,实在是处于这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所不能不深自警醒的。期待所有媒体工作者能对此败坏现象有更多的觉知,并能继之以大刀阔釜的改革;也请每一位观众在接触媒体时,都要时时警醒、好好过滤,不要让自己的纯净心灵被其中的变异观念、可怕毒素给着染了。

以上为个人一点体悟,望同修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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