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与“和”

容欣


【正见网2009年12月01日】

人们常说音律,音乐和数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声音的高低可用振动次数(频率)计算出来;音量的大小可用声级(分贝值)显示出来,各类乐器的制造和鉴定也可用仪器测试出来。音乐的理论、律学、和声,都可从数的关系中解析出来,音乐和数学在实践中早已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拿中国古老的簧管乐器笙来说,我们知道,笙的美妙音质来自它的巧妙构造,即笙苗的长短必须和簧片的高低成正比,才能发出和谐的声音;芦笙的扩音管必须是笙苗的倍数才能使之音量宏大,音色浑厚。笙的苗管长短是依照“三分损益”法而定的。例如,将一支九寸长的“2”音的笙苗去其三分之一(三分损一)而成为六寸长时,它就变成比原来高五度的“6”音苗管了。反之,如果加长三分之一(三分益一)时可作为比原来低四度的苗管使用。按照这种五度相生法推算出的五音顺序为:宫一徵一商一羽一角。中国的民族音乐家们称此顺序是按照它们亲属关系的远近排列的,是五音的天然秩序。众所周知,“和声”音程的性质,是根据两个以上的音结合后给人感觉上的和谐程度而定的。在最和谐的音程中,除同度与八度外,便是纯五度和纯四度。中国古代聪明智慧的乐工们,就是运用自然的纯四度、纯五度与同度、八度作为笙的基本和声(即传统和声)的,因此,古代笙又称作“和”。

“和”字也是数学中的术语之一。《说文》云:“和,调也。”《广韵》说:“和,谐也;和,合也。”比如烹调,甜咸苦辣酸各不相同,调配在一起才能做成适口的美味佳肴。再如五音,有清浊长短、疾徐刚柔,互相谐调,方能成为动听的音乐。因为笙具备丰满的和音、粘性的音色,它如同数学中的“加号”一样,能把丝竹管弦等乐器和谐地调合在一起,故而又叫“和”。

中国传统儒家文化讲究“和”。“家和万事兴”、“以和为贵”。“和”的思想概括了中国儒家思想所倡导的做人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儒家思想的代表人孔子主张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仁臣忠等,并以“礼”来规范人伦道德,作为为人之本。在待人方面,孔子提倡敬人爱人,力求做到先人后己,在治国方面,孔子主张施仁政,以爱民惠民为先,以敬民顺民为务。儒家思想一言以蔽之,是仁与礼的结合,从而达致“和”的境界。

道家讲究“天人合一”,以此来说明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周围的一切的关系。“天人合一”认为,这个世界是一个统一体,都是由天地演化而来的,人类在自然中生存,从自然中汲取,对待自然要有一种敬畏,有一种顺应,有一种默契,从而使大地上万物和谐而快乐的共同成长,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万物的惠泽。也就是说,对待自然要顺应天地大道、和谐共处。由此可见,“和”字既通音乐,又通仁礼。从“琴瑟相和”、“竽唱笙和”到“家和事兴”、“以和为贵”等等,可以说“和”字的意韵已远远超越了乐理和数学,涵盖了人类的道德规范以及对社会秩序的期望。正因如此,作为“和”的载体的乐器笙在中国民族乐器中所占的重要位置,自然是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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