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自我

台湾大法弟子


【正见网2005年01月24日】

不同层次的修炼者对法理有不同的认识。每一层的法理都不是绝对的真理、不变的真理,但是每一层的法理在那一层是有指导作用的,在那一层看来可以说是那一层的真理。师父说过:“就象过去我讲的,理在不同层次是不同的,高层看低层的理是错的,但理在不同层次本身是理。”(《二○○三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师父还说过:“这个理尽管是升华的,但是在任何一个空间中,生命能遵守那个空间的理,那就是那个空间的好生命;你能超越那个理,你就超越了那层生命。”(《在二○○四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每个学员所在层次不同,她所证悟到的理或许在高层看来是错的,但是在她本身那个空间中看是没有错的。若把其它层次的理硬性塞给她,不见得适合她。

在交流的过程中,常常出现争论,最大的原因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对,觉得自己的方法最能达到证实法的作用。事实上都对也都不对,因为在各自层次中看都是对的,但用最高的理来看都是错的。或许某些方法确实比另一些方法好,如果大家对这个提出来的最好的方法能够形成共识,互相配合圆容,当然最好。若大家对这个方法无法达成共识,反而绝大多数的人对另一个不是最好的方法表示坚持,那么只要这个方法也能达到证实法的作用,其他极少数人应该放下自己的坚持,让整体达成共识,并且在做的过程中默默的无条件的加以补充圆容。

因为方法好坏不是最重要的,其实哪个方法比较好,我们真的能看的透吗?重要的是大家能否在这个过程中放下自我,把大法摆在第一位。如果能放下自我,在整体中没有自己,心性就在提高,层次就在提高,整体的力量就能达到最大。师父在《北京国际交流会讲法》中说:“那么这就要说出一个天机来,我刚才讲了粒子越微观它的层次面却很大,其实一个生命能够退到更微观中去的时候已经就在更大更上之处了,就在天上了,因为粒子越微观,其层次越高。”就是这样呀!唯有大家心连心,放下自我,互相肯定对方,形成一个真正的整体,证实法的事才会做好。否则就算方法再好,若同修之间貌合神离,对彼此有负面的想法,邪恶会趁机钻空子。

另外,在证实法的过程中若不是很认同同修的做法,除非真的觉得对方的做法有可能会对大法产生负面的影响,否则应该松开手,让对方走自己的路,发现有任何不足之处,自己也应该主动的圆容对方。有不同看法,可以当场提出但不能坚持,由于每个人所在层次不同,对方不一定能马上认同,若坚持己见,矛盾就会发生,可以等活动结束之后再進行交流。如同在战场上,两兵交战之时,若发生内哄,结果可想而知。当然这个比喻还不是太恰当,因为我们并不是在跟邪恶打战,它根本不配当我们的对手,我们只是在铲除它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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